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92條第一款是什麼

2021-03-03 21:41:44 字數 1426 閱讀 3716

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第九十二條 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內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容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這一條實際上是刑事傳喚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是什麼規定

3樓:誠心為您諮詢

刑事訴訟法只有92條,沒有第一款。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4樓:騎喆賽力夫

第九十二條

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5樓:匿名使用者

哪出交通事故逃逸負全責是哪一條的規定?

6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是什麼規定它有刑事責任嗎

7樓:無聊軍團楊曉潮

樓主確定你的問題沒寫錯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版二條沒有第一款第九十二條為:

權對於不需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他的住所進行詢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傳喚、拘傳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方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二條 本法所稱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是指下列財產: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資料;

(二)依法歸個人、家庭所有的生產資料;

(三)個體戶和私營企業的合法財產;

(四)依法歸個人所有的股份、**、債券和其他財產。

兩個裡面好像都沒你要問的法條

8樓:手機使用者

請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是什麼規定它有刑事責任嗎?有多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5條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審判人員對被拘傳的人,應當在拘傳後的十二小時以內訊問完畢,不得以連續拘傳的形式變相關押被拘傳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規定是什麼 第六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的內容

第九copy十六條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 申訴 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准。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審判人員對被拘傳的人,應當在拘傳後的十二小時以內訊問完畢,不得以連續拘傳的形式變相關押被拘傳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是什麼?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應當向其本人宣佈,並由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監視居住決定書上簽名。採取取保候審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