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分開半年可以離嗎他不離婚

2021-05-18 03:02:54 字數 1512 閱讀 6636

1樓:樂觀的陸瑤王月

可以的,這樣對誰都好!

2樓:雲之影

分開是為了找回自己,重釋過去,包容將來的一段旅程,如果雙方沒有醒悟,離也是沒意義的選項

3樓:手機使用者

你老公還愛著你,是你太賤了吧,有老公卻和小三在一起,我說的對嗎?

4樓:sw我是三星

不同居一年,上法院起訴可以的

5樓:愛拼才會贏娟娟

他還愛你,不能湊合過了啊

我跟老公沒感情,分開兩年沒聯絡,他要是一直不提離婚,我是不是就離不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就是這種,不愛了,一個不找一個,煩啊

7樓:鷹擊長空九萬里

事實分居兩年以上可以做為離婚的條件之一。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分居兩年沒有性生活,可正常離婚

9樓:不胖半瓶

可以起訴 男方沒回應 三年自動離婚

10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兩年 已經可以離了

11樓:早起溜豬

這樣的好像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強制離婚的!

12樓:輝我愛華

你主動的提,主動申請。就很快了。

13樓:快樂幸福的豬

不是,只要沒有同居了,到達法律的時間也可以認為事實婚姻失敗

14樓:13287056469陳

能證明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法律規定的

15樓:黃浦軍爺

分居半年後可以起訴離婚

16樓:超如意

不是,你可以提啊!協議或者起訴

在導地訴求離婚可以嗎?我和我的老公分開有半年了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感情真的不好和不來現在我提出離婚我

17樓:李保忠律師

異地離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感情破裂的可以協議或者訴訟離婚。

專《中華屬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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