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後派出所一直不處理是啥意思報案後,派出所一直不處理是啥意思

2021-03-06 02:07:01 字數 582 閱讀 9190

1樓:匿名使用者

報案後,派出所一直不處理,可以去派出所詢問具體情況。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影。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2樓:

大概是證據難以調取或證據不足

派出所不受理我的案件,派出所一直不處理案件,我該怎麼辦?

屬不屬於派出所管轄要看你報的什麼案,告她什麼罪.你如果告她詐騙,那肯定是不成立的,而且又有合同,派出所完全可以推.就本案看,由於數額較大,你可以告他侵佔罪.就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別人委託保管物,遺失物或是埋藏物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行為 你的案子由於這個中間人不是出租人,對出租屋沒有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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