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移位適用《城市規劃法》哪條條例處罰

2021-05-19 15:06:26 字數 5029 閱讀 2599

1樓:大業美家裝飾

適用第六十四條的行政處罰

處罰依據:《城鄉規劃

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

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違法行為情形和處罰標準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1) 特別輕微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ⅰ、已向規劃部門提出申請,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已經批准,建設工程處於破土未建樁基或沉臺階段,能夠立即停工改正的;

ⅱ、未向規劃部門提出申請,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經檢查發現後,能夠主動自行拆除的;

ⅲ、建設工程外立面材料、色彩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能夠主動自行改正的;處罰標準:不予罰款。

(2) 輕微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ⅰ、違法建設部門面積超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面積的百分之五以下的;

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已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進行方案設計,符合規劃要求,積極配合查處工作的;

ⅲ、改變立面色彩、用材、形式後和原審批效果相差不大,符合規劃要求的;

ⅳ、符合城鄉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且不影響近期建設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實施的;

ⅴ、涉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不影響城鄉規劃實施的;

ⅵ、沒有引起相鄰權糾紛、不良社會影響,經過改正後符合規劃條件的。

處罰標準: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並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含6%)以下的罰款。

(3) 一般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ⅰ、違法建設部分面積超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面積的5%以上15%以下的;

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已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進行方案設計,符合規劃要求,不積極配合查處工作的;

ⅲ、擅自改變立面色彩、用材、形式,經整改後與周邊環境不產生衝突的;

ⅳ、擅自進行擴建、改建、移位,引起相鄰權糾紛,能夠及時改正的;

ⅴ、改變建設工程的使用性質及內部佈局結構等,未對公共利益、利害關係人造成嚴重影響的;

ⅵ、擅自改變建設工程定位紅線位置,但情節輕微,不涉及地界、消仿、採光等要求,且相鄰利害關係人無異議的。

處罰標準: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並處建設工程造價6%以上8%(含8%)以下的罰款。

(4) 嚴重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ⅰ、違法建設部分面積超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面積的百分之十五的;

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已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進行立案設計,符合規劃要求,拒不配合查處工作的;

ⅲ、擅自進行擴建、改建、移位,引起嚴重相鄰權糾紛,但能夠進行改正的;

ⅳ、擅自佔用經批准的地下公共空間,經檢查發現後,能夠進行改正的;

ⅴ、違法搭建,影響相鄰建築通風、日照、採光、衛生等,無嚴重相鄰權糾紛的;

ⅵ、擅自改變規劃用途或突破規劃控制指標,對市容景觀、

公共利益影響較為嚴重,經檢查發現後,能夠進行改正的。

處罰標準: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並處建設工程造價8%以上10%(含10%)以下的罰款。

2.「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嚴重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1)擅自佔壓城市道路、廣場、綠地、河湖水面、高壓供電走廊、地下工程、軌道交通設施、通訊設施、城市管線、永久性測量標誌或者佔用各級方物保護範圍用地的;

(2)與城市環境保護不符,嚴重影響城市環境和市容市貌,社會影響惡劣的;

(3)違反國家相關標準或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強制性內容的;

(4)擅自在城市水源保護區範圍內進行建設的;

(5)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它設施的;

(6)影響相鄰建築日照、採光、通風、消防、衛生防疫等危機公共安全,引起嚴重相鄰權糾紛的;

(7)擅自佔用居住區內公共道路、綠地、公共場地進行建設的;

(8)其他妨礙城市發展、影響城市工能協調,後果嚴重,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

處罰標準:有以上情形這一的,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

沒收實物、違法收入,可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2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違法建設

。適用於城鄉規劃法第六章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2023年建設的違章建築現在對其處罰適用什麼法律?是《城市規劃法》還是《城鄉規劃法》?

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關於城市規劃法》的法律溯及力問題的通知(建法〔1991〕99號)中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正式實施後,一些地方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斷給我部來電或來函,詢問在該法實施前發生的違法行為,在該法實施後發現並需作出處理,應當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還是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條例》。為此,我部於一九九○年十一月八日就該法的法律溯及力等問題以(90)建法字第577號文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請示,提出『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在該法實施後處理該實施前發生的違法案件,還是應當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管理條例》,而不應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一九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以常辦〔1990〕祕字第093號函覆:

「關於城市規劃法的法律溯及力問題,同意你部的意見」。請按此辦理。」

《城鄉規劃法》是2023年施行的,2023年的違法建設應適用《城市規劃法》。

城市規劃法體系包括哪些內容?

4樓:匿名使用者

城市規劃法體系包括的主要內容:

(1)城市規劃法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這是國家法律。主要調節城市規劃與經濟社會、城市建設及發展過程中的各項關係:

確立城市規劃法規與其他法律法規之間的相互關係;確立城市規劃編制、審批的各類主體,建立城市規劃行政的程式和框架;確定對違法行為的處置方式及執行主體;確立**行政部門執行城市規劃的職權範圍及相應的動作機制。

(2)城市規劃實施性行政法規

有建設部頒發的《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和建設部、國家文物局聯合頒發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要求》等。主要是根據國家城市規劃法建立國家整體珠城市規劃編制和實施的行政組織機制及相應的行政措施。其中包括:

國家和地方**的各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權力和義務;**和地方各級行政部門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及在城市規劃實施過程中的相互分工和協作;制定城市規劃和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基本程式和主要原則;明確**城市規劃管理的操作過程及動作機制的互動關係。

(3)地方城市規劃法規

如《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上海市城市規劃條例》、《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等,它們由地方立法部門根據國家城市規劃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地方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具體情況,明確地方城市規劃制度的具體框架,劃分地方立法、行政、司法等部門之間的分工和相互協作,確定地方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的基本組織和相應的職責許可權,明確當地城市規劃編制、實施的具體程式和原則,對違法行為處置的主體和相應的量度原則,建立城市規劃法規與地方法規之間的相互協同關係等。

(4)城市規劃行政規章

包括國家和地方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保證城市規劃順利開展的規章制度。該類法規應當能夠覆蓋城市規劃過程中所涉及的城市規劃部門內部、城市規劃部門與社會各部門及個人與城市規劃直接相關的所有行為。確立這些行為合法化的途徑、界限、組織機制和相應的原則,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置的程式和量度標準等;同時也應當包括城市規劃編制和城市規劃實施的依據、決策途徑和相應的行政措施。

(5)相關的法律法規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等。這些法律法規的主要內容和相應的組織機制應當體現在城市的法律法規之中,同時,在這些法律法規的實施也應當與城市規劃的原則、組織和管理的程式不相矛盾。

同時,城市規劃作為**行為,必須要符合國家的行政程式法律的有關規定。我國已經頒佈的行政程式法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等。

(6)城市規劃技術標準與技術規範

城市規劃技術標準與技術規範是城市規劃行政的重要技術性依據,也是城市規劃行政管理具有合法性的客觀基礎。它所規範的主要是城市規劃內部的技術行為,它的內容應當能夠覆蓋城市規劃過程中所有的、一般化的技術性行為,也就是在城市規劃編制和實施過程中具有普遍規律性的技術依據。目前國家已經頒佈的有《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以及涉及城市道路、城市規劃基本術語、城市給水、城市排水、城市供電、城市園林、工程管線和建築設計、消防防災等方面的一系列技術標準與規範可以與國家的技術標準與規範重疊,並根據地方條件作出相應的修正。

(7)城市規劃文字

城市規劃經法律程式獲得審批之後具有法律效力,成為一種規範性檔案,因此城市規劃文字同樣具有法律規範的特徵。城市規劃文字是根據國家和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運用城市規劃的理論和技術標準對特定地域範圍內的城市建設和發展內容進行具體規定的法定檔案。城市規劃文字應當包括兩部分內容,即文字性的文字和對文字進行說明或具體化的圖紙。

根據建設部《城市規劃編制辦法》,需要編制規劃文字的主要是城市總體規劃、分割槽規劃,以及控制性祥細規劃。但在實踐中,城市規劃文字能否作為城市規劃行政法律規範的表現形式,真正具有法律效力,還有待於城市規劃法制建設的進一步發展,並有賴於規劃編制方式的改進和技術水平的提高。

關於城市規劃專業考研,城市規劃考研考什麼

你好,我是本科階段就是城規專業的學生。我對城規考研這方面還算比較瞭解,可以詳細回答你 1.城規專業研究生實際有兩類 規劃設計類和規劃管理類。大部分院校的規劃碩士屬於設計類,少數屬於管理類。就說少的吧 城規管理類研究生最有名的當屬南京大學,它的規劃屬於地理資訊系統 城鄉資源規劃與管理等偏重巨集觀方向的...

城市規劃居住區,城市規劃居住區

是由城市道路以及自然支線 如河流 劃分。住宅小區也稱 居住小區 是由城市道路以及自然支線 如河流 劃分,並不為交通幹道所穿越的完整居住地段。住宅小區一般設定一整套可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層專業服務設施和管理機構。居住小區,一般稱為小區,是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線所圍合,並與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 100...

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的區別,城市規劃與城市設計有什麼區別

二者都是復對城市的研究,制區別在於城市規劃是為了城市的合理佈局,是以發展眼光 科學論證 專家決策為前提,對城市經濟結構 空間結構 社會結構發展進行規劃。城市設計是指以城市作為研究物件的設計工作,介於城市規劃 景觀建築與建築設計之間的一種設計。相對於城市規劃的抽象性和資料化,城市設計更具有具體性和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