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對方不賠償如何拘留

2021-03-07 07:56:17 字數 4959 閱讀 1699

1樓:匿名使用者

1,要分清是有能力而故意逃避執行,還是,確實無財產執行。

2,如果是確實無財產執行的,不能適用刑法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第313條)不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不適用司法拘留。

3,只有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才能進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刑罰。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訴訟秩序和在刑事審判中擾亂法庭秩序,情節嚴重尚未觸犯刑法的人給予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拘留期限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適用拘留措施,必須是對於極少數有嚴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經再三說服教育,仍堅持不改的,由合議庭或獨任審判員提出,報人民法院院長審查後,作出決定書。

對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但複議期間不停止決定的執行。

二,是否可以連續拘留?

《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者,可以進行罰款、拘留,但是,如果參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就不難知道,這樣的拘留只適用於嚴重妨害、多次妨害民事訴訟,執行過程中經法院教育仍不思悔改者。

《民事訴訟法》第104條明確規定,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者,拘留期限為15天。更重要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第19條明確規定:「對同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罰款、拘留不得連續適用。

」《民事訴訟法》還規定,在執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3,結論是:如果被執行人沒有嚴重妨害、多次妨害民事訴訟,執行過程中經法院教育仍不思悔改者是不能適用拘留。人民法院的執行庭對同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罰款、拘留不得連續適用於同一個被執行人。

附屬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釋出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定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被執行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被執行人依然拒絕的,法院可以給予司法拘留。『』但問題是,司法拘留,一般上限只有15天,好象沒有連續拘留一說,而且,現在,法院也不是吃素的,你沒關係,有時候,執行局就不給你辦,你咋辦?你自己去拘留他,則構成非法拘禁罪,你構成了犯罪。

所以,民事問題確實難辦,不像行政,刑事問題,具有剛性,民事上,法是法,具體是具體,能不能辦到,則看你運氣和手段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強制執行只能就財產方面強制,不能強制人身自由,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會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評估,然後將其財產通過法律規定的方法變成貨幣,強制執行到債權人名下!

4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明白強制執行的意義是什麼?首先是法院判決20萬元,首先強制執行是對方要支付20萬元給你,拘留其實是其次的,主要的意義是如果對方沒錢的情況下,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就是不讓對方轉移財產,再申請強制執行凍結資金,封屋等拍賣資產去償還你的損失。

5樓:匿名使用者

先拘留15天,如果拒不執行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造型。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被申請強制執行確實沒有財產的不會被拘留,但是如果有財產故意不拿出來的,干擾了司法秩序,可能會被拘留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欠錢不還法院如何強制執行?只拘留15天嗎?

7樓:華律網

強制執行的基本程式如下:(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2)法院受理。(3)申請複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5)採取強制措施 。

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8樓:玩世的叉燒大哥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章的規定,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幾種: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劃撥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戶內的執行措施。劃撥存款可以在凍結的基礎上進行,也可以不經凍結而直接劃撥。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當場成交,**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問題徵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應當合理。

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在執行過程中,還會出現被申請執行人不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且還將財產轉移起來,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實的財產狀況。針對這些情況,《民事訴訟法》第227條第1款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五、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及應由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指定一方當事人交付財物或者票證的,執行人員應在做好被申請執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礎上,傳喚雙方當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場所,由被申請執行人將法律文書交付的財物或票證應當直接交付申請執行人簽收。被申請執行人不願當面交付的,也可以將應付的財物或票證先交給執行人員,由執行人員轉交。對當事人以外的公民個人持有該項財物或票證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其交出。

經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強制執行並可按照《民事訴訟法》第103條的規定予以罰款,還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建議,給予其紀律處分。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票證的,人民法院應向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有關單位轉交。有關單位和個人持有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因其過失被毀損或滅失的,人民法院可責令持有人賠償。

拒不賠償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請執行財物的實際價值或者票據的實有價值裁定強制執行。

六、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強制遷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執行機構強制搬遷被申請執行人在房屋內或特定土地上的財物,騰出房屋或土地,交給申請執行人的一種執行措施。

七、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這是一種特殊的強制措施,由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按照法律文書的規定,強制被申請執行人完成指定的行為。

八、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指被申請執行人的義務是交付金錢,在依法強制其履行義務交付金錢的同時,對他拖延履行義務期間的債務利息,要在原有債務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從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交付日屆滿的次日起計算,直至其履行義務之日止。

九、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民事訴訟法》第230條規定:「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9樓:劃破天空的貓

欠錢不還法院強制執行不僅僅是拘留十五天,法院會凍結借款人的全部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將其變賣然後再還給出借的人,不是說拘留十五天就不用還了。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被告人不履行判決法院不強制執行,法院判決後,被告人不執行,要如何向法院寫申請請求強制執行什麼的?

你好,如果判決書具有給付內容,且被告已經超過了法院確定的履行期限,原告是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提交申請材料並預交相關申請執行費用。如果法院無故拒不立案,可以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或者上級法院反映情況。被告人不履行判決,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因為啥法院不執行?一起都說出來吧。申請法院強...

法院判決書2年後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告知已過期怎麼辦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應當在判決書確定的履行義務的最後期限之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出,超過兩年的,法院將不再受理強制執行申請。不過,如果在兩年內曾經向債務人索取過債務的,屬於訴訟時效中斷,可以在向法院提出相關證據後,申請法院立案執行。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 中...

判決後法院以各種理由不強制執行對方怎麼辦

第一,肯定地負責任地告訴你,中國現行的法律,沒有一條是保護普通人的。因為普通人打任何一件官司,付出的代價永遠都大於自己的合法訴求,維護合法權益對於普通人來說相當困難。第二,以案說法,你現在遭遇的這類案件 即使法院判決了,老賴只要躲起來並且隱瞞個人全部財產,法院法官只會告訴你 要求你去提供線索,查詢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