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撞人賠償問題電瓶車撞人後賠償問題

2021-03-08 20:20:28 字數 6123 閱讀 9767

1樓:有鳳來儀

這樣屬於隱匿財bai

產,是不du可以的.

<中zhi華人民共和國dao

民事訴訟法>

回第二百二十條 被執行答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第二百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您可以看看有哪些條件符合終止執行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在賠償bai

數額或者責任認定du上的想法不予置評zhi,只是你要知道,電dao動車撞傷回

人肯定是要承擔責任的,而且答按描述來說,即使現場勘查這個責任比例也不會低,因為70歲的老人行動不會很迅速,撞上說明你父親的車速不慢,再加上斷了幾根骨頭,如果是位於胸腹部的那更說明速度很快,而電單車按規定本來就有一定是速度限制,私改也涉及一些違規(我當然知道改裝是主流,但是隻能說明風險自擔),如果再加上是斑馬線之類的...基本就是全責了。希望你不要什麼都想到所謂「關係」上...

很多時候並不存在這種問題的。

至於賠償,那得有實際損害依據,有依據,該賠多少就多少,沒有的,你也可以質證...即使同樣的交通事故,撞上一個健身教練和撞上一個病弱的人賠償責任都是不一樣的,理由就是實際損害結果,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

戶主名是你母親,但是這個房子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所以很可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那個房是你們唯一的居住用房,那麼是不會強制執行的。(嚴重超出居住用途除外,那可能會執行一部分)

最後,已經判決了更沒有所謂關係不關係的了,不服只能上訴,否則關係再大也沒用,不要迷信那種東西,轉是不行的,涉嫌惡意轉移財產。

3樓:郭子福律師團隊

賠償的金額不是

來對方要多少就是源多少,對方索bai要的金額需要提出相du應的證據支援。比如醫藥zhi費的單據、dao索要護理費的,需要醫生診斷證明需要護工以及護理時間,索要傷殘賠償金的,需要相應的傷殘鑑定後的鑑定級別

另外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用作賠償,但是如果你父母名下只有這一處房產,該房產不能被執行。如果現在將房產轉移到你名下,對方可以申請撤銷這個行為。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已經依法支付了醫療費用,其他的損失是無須賠償的。你母親有權將自己的土地變更到你的名下。

5樓:魯翼之家

人家親屬是交警的,你父親又犯一重大錯誤就是沒有保護現場,有苦難言呀,四十多萬,這是哪的四十多萬呀,最好的辦法是跟他們再談下吧,他們那樣也太沒人道了,我也只能為你嘆惜了,祝你十來運轉,遇上個好心人幫忙講講理吧,望天下人和諧共處。

電瓶車撞人後賠償問題.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法院判定是一方全責的話,那麼對方的損失將由你全部承擔,這裡先預設傷者是城鎮戶口,年齡在60週歲以下的,需要賠償的專案有:

1、醫療費用:憑醫療發票實賠;

2、殘疾賠償金為:20552/年*2=41104元;

3、精神損害撫慰金:10級殘最多5000元;

4、交通費:憑票據,要注意看一下日期是否在事故發生後,是不是每次去醫院就診當天的;

5、陪護費:一般只認可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在傷殘鑑定報告中一般有明確傷後護理天數的話,就以鑑定報告中的為準。計算一下對方二次住院的天數,再結合鑑定報告中的護理天數,一般鑑定報告中都會寫明。

如果報告中寫傷後護理xx天,那麼護理天數就按這個標準,並且不需要加上第一次受傷住院期的護理費;

6、誤工費:根據***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該傷者鎖骨骨折**期為70天,臀部**骨裂未注清楚,暫不能明確,如果是盆骨的話一般120天,由此計算誤工天數,當然還要傷者提供收入證明等,可以參照所在省同行業工資標準來賠付;

其中殘疾賠償金是指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決定的,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是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在計算殘疾金時需要乘以傷殘等級比例,一級乘100%,二級乘90%,**乘80%......

,以此類推,十級殘就是10%,所以殘疾金就是20552*20*10%=41104元。

由此您可以計算出來應該的賠償全部金額,必要時可以走法律程式,申請人民法院仲裁。

擴充套件資料

有關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專案: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區域性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區域性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於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於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範圍內進行確定。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

電瓶車相撞賠償標準專案: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醫療費包括**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診治費、住院費、藥費醫療等醫療人身傷害的費用。

(1)**費:**費的次數、科別與稽核認定的**傷害所就診的次數、科別一致的**費應當賠償。

(2)檢查費、**費等:根據傷疾的需要經**醫院同意進行的檢查、**等費用應予賠償。未經**醫院同意,受害人自行**與傷疾無關的費用或自行重複檢查所花費的費用不計入賠償範圍,但確係**醫院誤診而遺漏的傷疾除外。

(3)藥費:必須確係**因傷害人的侵害行為所致傷害的藥費。需外購藥品的,應當有**醫院開具的處方。

藥品的種類、數量應當與處方一致,沒有**醫院開具的處方,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不應計入賠償範圍。

(4)住院費:受害人根據**醫院的要求需住院觀察、**的費用應予賠償。但**單位發出出院通知單後,受害人無正當理由故意延長住院時間而發生的費用不予賠償。

8樓:金得一米

你忘記交待事故責任了。

如果是全責的話,那麼對方的損失將由你全部承擔,一個十級殘疾要求索賠17萬過高了,我先預設傷者是城鎮戶口,年齡在60週歲以下的,賠償專案有:

1、醫療費用:憑醫療發票實賠

2、殘疾賠償金為:20552/年*2=41104元

3、精神損害撫慰金:10級殘最多5000元

4、交通費:憑票據,要注意看一下日期是否在事故發生後,是不是每次去醫院就診當天的。

5、陪護費:一般只認可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如果在傷殘鑑定報告中有明確傷後護理天數的話,就以鑑定報告中的為準,你說對方要求300天的護理費,明顯是超長了,這項的話,你就計算一下他二次住院的天數,再結合鑑定報告中的護理天數,一般鑑定報告中都會寫,如果報告中寫傷後護理xx天,那麼護理天數就按這個標準,並且不需要加上第一次受傷住院期的護理費。

6、誤工費:根據***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該傷者鎖骨骨折**期為70天,臀部**骨裂未注清楚,暫不能明確,如果是盆骨的話一般120天,由此計算誤工天數,當然還要傷者提供收入證明,比如營業執照等等,可以參照江蘇省同行業工資標準來賠付。

7、鑑定費:按鑑定所的發票來賠付。

所以綜上所述,在江蘇十級殘賠17萬是過高的,當然還要看他提供的實際材料了。

補:殘疾賠償金是指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是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在計算殘疾金時需要乘以傷殘等級比例,一級乘100%,二級乘90%,**乘80%。。。

以此類推,十級殘就是20552*20*10%=41104元。

這下明白了嗎,因為我是江蘇的,做車險理賠的,所以一般我們都是十級殘直接乘2年計算的。殘疾賠償金沒有半年計算的說法,只有喪葬費是按我省在崗職工年收入的一半來計算賠償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我今年上個月也是騎電動車,撞到對方小腿經骨骨折不知道怎麼搞!!你這怎麼處理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後來你是怎麼解決的

我也是電瓶車撞行人,電瓶車主責,行人次責,醫藥費3.5我已付,現在後面賠償跟我要5萬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你什麼車,撞了人的肯定是要賠償的,電瓶車也不例外。

電動車撞傷行人交通事故賠償

12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賠償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二十二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二十三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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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 法釋 2000 33號 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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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撞人後,送醫院檢查開藥後,醫囑臥床靜養。但被撞人依然正常上班,造成傷勢加重,如何賠付

可以根據鑑定書上的賠償範圍和義務了結就可以了。被裝撞人因上班導致傷勢加版重你無需承擔任何權賠付。如果是私了,應該根據醫生出具的診斷報告進行賠付。後續上班導致病情加重,應該不需要賠付。自己造成損失的部分,不用賠付。民事案件主要是靠提供證據,法院根據證據的質證來確認。所說的案件事實必須有證據證實,法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