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著失業金,找到新工作上班了,怎麼辦

2021-05-22 12:05:52 字數 1179 閱讀 7268

1樓:靈靈有神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重新找到工作之後,需要去當地社保辦辦回理失業金中斷手續答,不然沒有辦法在新單位重新繳納社保。不能正常辦理社保的話,用人單位就存在用人違規之處,面臨被勞動局觸犯的危險。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2樓:匿名使用者

據說瞭解必須去社保處或街道辦去辦理停保手續 如果單位社保交失業保險日在 失業保險前社保統系會自動預設 次月不會再發給你 城市不同相關手續有一定差異 還是自己去諮詢一下比較靠譜

3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幫你交養老金的時候失業金會停掉的。如果你這個月本來在領失業金回,有單位幫你參保,那答麼這個月的失業金你就沒得領了。都聯網的,查到單位給你交養老金肯定幫你停掉的。

放心吧,一切由單位搞定。再說了,向**交錢總比向**要錢簡單的多。你沒感覺到領失業金很難嗎?

4樓:鑽誠投資擔保****

失業來保險金申請條件:源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bai和本人已du按照規定履行繳zhi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dao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領取失業辦現金辦理流程: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5樓:匿名使用者

原單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又找到新工作了,入職會受影響嗎

我領取了失業保險金後,又找到了新工作,但是新單位不給交五險

不能交!因為你參加工作了就不能申領失業金,你要去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去登 回記不領取失業金答才能再參保。對於你沒領取的那兩個月失保金沒什麼的,你只要再交保險費,以為再次出來的時候,繳費時間是和你上次的繳費一直合併計算的。在辦理了失業保險金期間找到了工作還能繼續領取嗎 在新單位沒幫你交五險一金之前可以領取...

領取失業保險期間找到工作中斷領取失業金那麼剩下的怎麼領取,是再次失業之後繼續領取嗎

是的,可以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失業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

你好,我失業後正在領取失業金,現在又找到一份工作,新公司不用交五險一金,那我的失業金還能繼續領嗎

失業金是在失業期間領取的,重新工作後失業金應該是停發的,僅供參考 重新找到工作後,失業保險還能領嗎 20 失業保險不能領。找到工作後,事單位會重新給你交五險一金。以前的失業保險就不能用了。可以申報交納的,按規定,單位申報後,社保應該停止發放失業金.未領取月數可以和再次失業後的領取月數合併,但不能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