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里的家庭成員是否可以分割財產

2021-05-18 13:11:25 字數 5497 閱讀 5392

1樓:廈門小海

不是,雖然他是落戶在你家戶口,但不屬於你的家庭成員,除非有遺囑,否則不能要求繼承遺產

2樓:

最好在辦理戶口前,對現有財產進行法律約定歸屬。因為戶口上你表弟與你母親註明的是子女關係。分清那套房子的財產歸屬於表弟無關。

3樓:謹思合同專業律師

1、具體見繼承法規定;

2、以你的情況看,表弟是不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的,你父母的財產,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戶口本與這個沒有直接關係。

4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參與bai財產分割和繼承,要看各du主體之zhi間的法律關係。你dao表弟和你爸爸媽媽沒有形成專法律規定屬父子關係,在排除收養關係的前提下,是不能參與財產分割的。但是,如你父母通過遺贈或者醫囑等合法的方式將財產處分,有你表弟來享有一定權利的,也是可以的。

5樓:豆豆安靜

是否參與bai財產分割和繼du承,要看各主zhi體之間的法律關係。你dao表弟和你內爸爸媽

媽沒有形容成法律規定父子關係,在排除收養關係的前提下,是不能參與財產分割的。但是,如你父母通過遺贈或者醫囑等合法的方式將財產處分,有你表弟來享有一定權利的,也是可以的。

1、具體見繼承法規定;

2、以你的情況看,表弟是不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的,你父母的財產,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戶口本與這個沒有直接關係。

戶口簿家庭成員與戶主個人財產有什麼關係?

6樓:千建設鮮嬋

戶口簿只是為戶籍管理需要,由公安機關登記的戶口資訊、身份資訊。戶口登記資訊與財產的歸屬沒有關係。

也就是說,戶口簿記載的人員只證明本戶口內成員的身份關係,財產歸屬於所有屬於財產關係。兩者沒有必然的聯絡。

7樓:焉廣英鞠妝

戶口簿中的家庭成員關係,只證明家庭成員與戶主的關係,不能作為證明個人財產的依據。

8樓:代培勝寧衣

與財產沒什麼關係

只能說明該成員認識戶主或者是戶主親屬

不能分割戶主的財產

戶口簿家庭成員與戶主個人財產有什麼關係?

9樓:法律實務研究

戶口簿只是為戶籍管理需要,由公安機關登記的戶口資訊、身份資訊。戶口登記資訊與財產的歸屬沒有關係。

也就是說,戶口簿記載的人員只證明本戶口內成員的身份關係,財產歸屬於所有屬於財產關係。兩者沒有必然的聯絡。

10樓:正氣長春

戶口簿中的家庭成員關係,只證明家庭成員與戶主的關係,不能作為證明個人財產的依據。

11樓:杜美盈

與財產沒什麼關係 只能說明該成員認識戶主或者是戶主親屬 不能分割戶主的財產

12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簿家庭成員之間的財產關係是由相關法律確定的,不是由戶口本確定的,家庭成員中,夫妻之間有平等財產權、遺產的相互繼承權;父母與子女之間有撫養、贍養義務、作為第一順序的遺產相互繼承權;兄弟姐妹之間有作為第二順序的遺產相互繼承權。父母、子女經濟收入如何繳納、使用,相互協商確定,不是戶口本可以確定的。

13樓:丶塔塔

你說的個人財產是指什麼?房產?錢?實物?還是啥?

家庭成員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14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這樣說吧,你家的戶口本上是不是還有該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一個家庭的成員;反之,則不是。

可以繼續住。《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繼承:《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但是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15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16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

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法第九條規定指出了結婚登記後的家庭歸屬,當事人不做約定就採取預設方式即女方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這條規定最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換位思考的理解。這可以解決描述的第一個問題。特別注意這裡的家庭指傳宗接代方面的,有時候大小家庭不同情況不提場合分開而論,不考慮戶口所在地。

戶籍方面的家庭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另外家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沒有特殊情況家裡現有的東西全部屬於家庭,第三個問題只能發生在特殊情況中,一般家庭沒有特殊情況。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家庭內部矛盾,商量處理。

17樓:淮安浙江人

1、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仍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屬於家庭的成員;

2、子女成年後,如果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則父母不再對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未結婚又沒有房子,父母仍相當允許其繼續居住,因為家庭成員間有生活扶助的義務。如果雙方關係惡化,父母強烈要求子女搬出去住,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在法律上已無撫養義務,如果雙方調解不成,那麼子女應當搬出父母所有的房子!

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既需要法律的調整,也需要道德的調整,是否必須搬走,這要看雙方關係,如果用法律來調整,則應當搬走。

3、當父母死亡,其父母的財產應該怎麼繼承?如果有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則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法律上規定: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他們之間的權利是平等的,原則上應當是均分。

4、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

5、***與住建部於2023年4月27日聯合釋出關於經適房管理的檔案,其中有「購房人」與「家庭」的說法。「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在購買完全產權房(即商品房)時,必須將經濟適用房轉換為完全產權房」。這裡出現一個關於「家庭」的問題:

假如父母購買了經適房,若干年後成年的子女購買商品房,是否意味著父母也要將經適房轉換為商品房才行?婚姻法上沒有明確給家庭下定義,因此成年的子女是否仍然屬於法律上的家庭成員?相關方面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

18樓:面無表情

1、子女成年後,法律上父母不在對其有監護權。但是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因為其還有繼承權。

2、假如子女成年未結婚,法律意義父母對其搬出去,沒有明文規定;

3,、根據繼承法,若父母沒有遺囑(口頭或書面)他人情況下,財產為子女繼承。

19樓:我就是我

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

從大眾的通常觀念來看,婚姻法沒有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關係作為家庭成員關係予以規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據收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且這種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如果具有這種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一方對另一方實施虐待行為,對侵害人不以虐待罪處罰,難以被社會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因此,我們認為,這種具有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是指在一個戶口本上的麼

20樓:8愛de就是你

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家庭成員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時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孫子女及兄弟姊妹等。

都是我們的家庭,包括自己的母親的兄弟姊妹和父親的兄弟姊妹也是家庭成員。 有些愛寵物的人把自己的寵物當作自己的家庭成員。家庭是人們的避風港,也是最溫暖的地方。

在一個家庭內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緣關係、姻親關係或法律上的繼、養關係的人都是家庭成員。

擴充套件資料

家庭關係亦稱家庭人際關係。家庭成員之間固有的特定關係。表現為不同家庭成員之間的不同****和互助方式,是聯結家庭成員之間的紐帶。

它的特點是以婚姻和血緣為主體,並由有婚姻和血緣關係的人生活在一起構成,表現為組成家庭的各成員之間特殊的相互行為。以代際關係為層次,以家庭同代人的多少為幅度,構成家庭中幾代人或同代人之間的傳遞和交往。

21樓:匿名使用者

1、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家庭成員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時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孫子女及兄弟姊妹等。都是我們的家庭,包括自己的母親的兄弟姊妹和父親的兄弟姊妹也是家庭成員。

2、到了一定的年齡,家庭成員就有可能分家,並不一定在一個戶口本上,就如我們說的一家人分家是一樣的。

3、你還是按照具體情況去判斷,家庭成員應該是以血緣關係確定的。

22樓:郝孝偉律師

你好,有影響的,一般如果你們戶口都在一起,而且你父親名下有房產的話,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建議你去當地方管部門去詳細諮詢一下。

23樓:諮詢電商

外地戶口無法申請經濟適用房標準

限購令,以家庭為單位是什麼意思?是指一個戶口本中的家庭成員嘛?

24樓:離溫景

不是這樣的,所謂家庭為單位是指夫妻雙方以及未成年的子女。但如果子女成年了,就不算在家庭內,儘管在一個戶口本也不屬於。

「限購令」是指**出臺的房屋限購政策,出自2023年4月30日北京出臺的「國十條實施細則」,從2023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房,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資訊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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