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月後男方要求女方返還禮金,合理麼

2021-05-20 16:19:56 字數 5969 閱讀 1560

1樓:贏了網

雙方雖未實際登記結婚,但如果已經實際生活在一起,且被女方用於夫妻雙方共同生活,原則上可以不返還。

男方結婚的時候要求不給彩禮,女方不用給嫁妝,合理麼 10

2樓:中原小象

無所謂公平不公平的。

只要對方人好,結婚之後是兩個人過日子,彩禮也好、嫁妝也好,都是浮雲。

男女方在婚前總覺得自己的父母辛苦,希望為父母家庭多爭取一點利益。實際上想不開,等到走進婚姻之後,就會覺得其實夫妻才是最終攜手走往一生的人——說這些不是不讓你孝敬父母,而是要應該及時調整角色,平衡自己家庭和父母之間的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白撿個媳婦兒男方當然願意。結婚最起碼有個住的地方吧,解決了嗎?別相信裸婚,除非兩個人不吃不喝。

有錢人給不給彩禮無所謂,如果一無所有,給女孩子說不要嫁妝,也不給彩禮,就是想玩空手套白狼的把戲。憑什麼女孩子就得被要求不貪圖錢財。男孩貪財的有的是,女孩子可以喜歡有錢的,只要他是個好孩子就行。

4樓:你愛我惜

若說公平,這是最公平得了!

養大個女兒不容易,同樣的兒子也不是撿來就那麼大的!

結婚後是女兒和兒子一起生活!又不是和男方一家人**!哪個做父母的不是為了孩子?

而且雙方父母都一樣要孝順!反而因為有了孩子跟誰姓,誰的父母就應該多操勞多付出,而另一方的父母,卻是給點好就要記得!

現在社會因為男多女少,所以出現了彩禮攀比,車房硬體的必須!反過來想一下,若是倒插門女婿,女方會不會給男方彩禮?還要不要必須上檔次的硬體?

所以咯,這個還是看各地風俗,還有女方父母的意見了!

若是坐地起價,也沒人會反對。或者持寶自珍,價高者得,還是能把女兒嫁出去!

而為了女兒婚後不用還貸款,平時還會再幫一把的也有很多,家庭也都非常幸福美滿!

這個到底誰吃虧,那就要看是為了愛,還是為了錢了!

還有一點就是:

若不相信我說的,那麼就打欠條。聘禮打欠條,婚後每月給女方父母打多少錢分期付款一樣!(反正就算是一把給了,若實在沒錢都是借的,婚後還是要還債的!

)看看到時候是不是女孩主動找自己父母吵架不給了!就像小時候的壓歲錢一樣,說得好聽替你收著,他們最後給你了嗎?結婚也一樣,特別是自己有兄弟還沒結婚的,想想吧!

還有人說,有錢的就無所謂,沒錢的就不行!這是什麼邏輯思維?女孩子結婚是嫁給錢嗎?

哦!沒錢就嫁給彩禮和車房?那自己一直強調的愛與關懷呢?

難到說是能只有自己享受?不用付出?整天的男女平等哪去了?

男女平等對待不是女人喊的嗎?所以男人不欠女人什麼!想要愛,就請放下物質的追求!

普通人能滿足你想要的情意和那自私的愛!卻滿足不了那嚮往全世界的心!想要物質生活好,就請不要尋求愛情!

有錢人能很輕鬆的給你一個很高的平臺,但是他的愛是淵博的,是博愛,不是你能獨佔的!

5樓:棉絮毯

可以的,像我們這邊就是兩邊待,男方不要出禮金女方不用出彩禮,兩家各辦一次婚禮,一場在男方辦,辦好之後在挑個日子女方辦。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雙方都高興就好 就沒有合理不合理的說法,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就得商量好 本來是喜事好多因為彩禮鬧彆扭的才不好呢 整得男女雙方都為難,所以說雙方和美是關鍵

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從來沒有什麼公平一說,只有能不能接受。

世界上唯一能談公平的事情,只有死亡一件而已,其他的事什麼時候真的公平過

8樓:小宇凱麗

看自己吧,不過一定考察好對方家境和真實的工作能力,不然生孩子後你就完蛋了。你說的是一個社會現實,哎,由於」人為選擇」男女比例嚴重失衡。而且女人容易受傷害,所以比較慎重,剩下的基本都是姿色還可以的。

女人是一種感性的動物,越來越理性,即使錯過也不能將就,即使熱烈也不糾纏,。導致男人隨意選擇,貴的選不起。所以女孩要相信自己值一個「天價」。

再者,發現有女孩的家庭普遍比有男孩的家庭富裕,她們要求你結婚前最起碼要有車,要有房,必須要天價「彩禮」。我不否認這些都是保障生活的基本資料,但是中國的國情真的能滿足這麼多需求嗎?俗話說人貴有自知之明,但現在人更崇尚的是物質基礎。

而且有一個怪現象,越窮的人家就越想用婚姻來實現家族的蛻變。所以,女孩們,彩禮需要越高越好,但也要考慮對方家庭實際情況。

9樓:ar張癲子

現在那麼多裸婚,哪來的公平,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這個社會一面在強調女性平權,一面又在結婚買房各種方面顯出賣女兒的感覺,哈哈

10樓:

其實這沒有什麼合理與否,按大部分地區的傳統,女方要求彩禮金,那男方也是可以要求嫁妝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不給彩禮,然後也不用陪送嫁妝,這是合理的。而更多的是有特別情況,比如某一方很喜歡對方,那主動喜歡的一方,會想方設法的多送彩禮或多陪送嫁妝,根本就不存在你所說的這情況了,或者說是彩禮要求與否都不再是問題。

1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是沒問題的。合理或者不合理取決於雙方的真實意願。

12樓:陽光男秂

看各地的風俗習慣了。只要兩個人覺得合適。沒有什麼不妥的。日子還是要自己過的,不用聽大家議論。

13樓:糊塗人生

無所謂公平不公平。男女雙方只要真心相愛,具有基本的生活保障,雙方父母一定會盡力讓孩子過得幸福,錢財都是身外之物,一切情況都合理。

14樓:南派三大爺的劍

貌似合理,其實不合理。如果真的如此,那為什麼是女方嫁到男方,而不是男方嫁到女方呢?

15樓:匿名使用者

兩口子好好過日子,白手起家的多的是。

16樓:隨緣**

這個沒辦法說公平不公平,只要雙方家庭協商好就行。現在很多地方都流行不要彩禮,看心意吧

17樓:期待後天更好

什麼事都是需要商量著來的,沒有必須給彩禮的也沒有必須回嫁妝的。雙方量力而行,以後男女雙方還在一起過日子呢!

18樓:胡律師

兩個人結婚就像一起開公司一樣,你拿一點東西,我拿一點東西,開始經營我們的婚姻,拿多拿少,自己協商,兩方樂意,那就公平合理!

19樓:edison大哥

雙方同意就行,

有些嫁妝比彩禮

還高几倍的呢。

20樓:千年女妖

那就白手起家唄拼搏啵。

21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這個問題不是法定的,主要是雙方的協商。

22樓:可靠的福慧雙修

哈哈,給彩禮和帶嫁妝是一種舊的傳統習慣,你們可以協商,若是爭議過大,最好慎重考慮下你們二人結合是否合適,一定要慎重。

訂婚禮金一萬,現在女方退婚,男方要求女方賠償十萬,合理嗎?法律是

23樓:紫藤花開香萬里

做不成夫妻,也沒有這樣做事的!一萬也不要給他,讓他起訴,法院絕對不會讓女方賠十萬的!等法院讓女方家退回一萬定金時再給他,大不了女方向法院繳納千分之一的敗訴費用,也不用賠男方十萬啊!

這不是明擺著訛人嗎

2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沒有領結婚證的、女方退婚的,應該返還禮金。沒有十倍賠償的說法。

25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你只須退還1萬元彩禮,對方要求不合法,你可以拒絕。法律沒有加倍賠償的規定

26樓:畢業生使用者

法律規定,彩禮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是需要退還的。對於其他要求賠償的請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27樓:陳豔輝律師

不合理也不合法,只需要退還彩禮就可以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哪有賠十萬的!

結婚一年離婚的話,女方需要償還男方禮金嗎

2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首先,必須明確一點,雙方在離婚過程中,凡是涉及到賠償的,必須是有一方存在造成離婚過錯,而無過錯方提出的離婚損害賠償。該案中的女方提出離婚,是其自由選擇的權利範圍,而不是過錯。那麼不存在賠償。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其次,由於雙方結婚時間較短,那麼雙方離婚時,如果涉及彩禮問題的。那麼彩禮的所得方,應該退還,或者部分退還。根據《婚姻法解釋》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

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結婚不到一個月男方起訴離婚,男方要返還彩禮,三金之類的,但女方彩禮已買傢俱女方還需返還彩禮嘛?

30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退還!如果是女方提出的離婚則要歸還!這是規矩!

31樓:高界律師

可以協商分配,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已結婚贈與不能撤銷。

32樓:匿名使用者

當雙雙紫燕銜來無限春光,歡快地在安靜的屋簷下築起溫馨的小巢,只聞兩聲燕語呢喃,一種素白柔暖的思念,瞬間便漫向心窗,將整個心空填滿。

法律裡面有規定說女方退婚要返還男方禮金嗎

33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彩禮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先向女方家裡下聘禮,聘禮的數額一般不會太少。但是並不是下了聘禮之後兩家就一定會成婚,在女方要求取消婚約的情況下,男方的彩禮能否要回就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同時,由於在農村地區,很多家庭因為給付彩禮而債臺高築,那麼在離婚時,是否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也是一個很突出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②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②、③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這些規定,倘若雙方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是可以請求返還彩禮的。當離婚時,要是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並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34樓:誠心為您諮詢

法律明確規定,女方退婚必須返還男方禮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退還禮金嗎訂婚之後,男方要求退婚。彩禮會全額退還嗎?

理論上是需要的,但具體情況還是看男方,或者雙方協商的。男方給女方的禮金作用是為了結婚,現在男方提出退婚,那麼也就是不能履行結婚這件事,因此女方需要退回禮金。至於男方提出退婚後對女方的精神損害,建議需要酌情給予補償。建議雙方還是看看到底有什麼樣的問題,是否還可以彌補和改善,不要輕易決定結婚和退婚。還有...

廣東結婚男方會給女方多少禮金,福州結婚男方要向女方下什麼聘禮 多少禮金)

6 10萬的禮金!那是不是給不起的都不用結婚了o o哈哈 在廣東這麼多年我還沒聽說過類似的東西。反正這邊都是看男女雙方家庭商量的。有多給多,沒多也不見就結不了婚的 這邊一兩萬也有,幾十萬的也很正常。最重要是看男女雙方經濟實力給的。該給,自己女兒嫁出去了,虧不虧啊 這點錢就當給你父母幾年的生活費,畢竟...

訂婚後,男方跟女方感情不和,要求退婚加退還禮金,並且同居過了

在男方家裡受家暴,男方要求退婚退錢,我女方該怎麼辦 未登記結婚的應當返還彩禮。訂婚後,男方跟女方感情不和,要求退婚加退還禮金,並且同居過了,請問女方該作何維護?若是感情不和來,他還限制你的自源由,猜忌心重,果斷退婚吧,以後在一起肯定不會幸福。還有,這事還是跟父母說下,畢竟不死小事,禮金不能全退,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