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說人類在吃智慧果前,男女都不穿衣服,也不覺害羞,是否說人

2021-03-21 02:22:30 字數 6122 閱讀 2436

1樓:匿名使用者

沒必要。

聖經上說的人類最初不穿衣也不害羞的時代,是指那時的人沒有分別心,心地非常純樸。

如果還想要回到伊甸園,只要人們去掉分別心就可以了。《聖經》創世紀這一段,正是上帝給人類指明的迴歸天堂之必由之路。

2樓:上帝永遠愛我們

你犯了罪,與沒有犯罪,心理感覺如果,進入天國那裡沒有罪惡,不存在,信主耶穌認罪,悔改,離開罪惡,得著耶穌賜新生命才能進天國,遵行神的話直到耶穌第二次再來,接真**徒,去天堂永恆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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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廢柴船長

一五一十    [yī wǔ yī shí][釋義]

五、十:計數單位。五個十個地將數目點清。

聖經裡說,人吃了智慧果,犯罪了.這個智慧果到底是什麼果子?是水果的一種嗎?

4樓:同信上帝的我

是善惡樹上的果子。具體是什麼果子長什麼樣聖經裡並沒有說,所以也無從知道。只是說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

為什麼上帝要在人吃了智慧果後害怕人類

5樓:同信上帝的我

他不是害怕人類,他是因為愛人類,不希望人類永遠活在罪中,永遠被咒詛且與神隔絕。在亞當和夏娃吃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前,他們與神是親密無間的,但吃了之後,他們就躲避神,而且不能再與神直接的相連,都是因為他們所犯的罪。

以下內容是我根據精讀本《聖經》和《聖經》靈脩本整理出來的,供參考。

生活在伊甸園裡就好像生活在天堂一樣,盡善盡美。如果亞當夏娃順服神,他們就能永遠住在其中。但是因為悖逆神,他們不配住在園中,神就叫他們離開。

假若他們繼續生活在園中,吃了生命樹的果子,就會永遠活著;被咒詛後的永恆生命,是另一個咒詛和刑罰。但他們在罪的狀態中永遠活著,就意味著永遠要躲避神。因此,逐出樂園是神為了救贖事工而開始的護理,也是神愛世人的另一種表現。

其實,我們(信神之人,真正的**徒)也像亞當夏娃一樣犯了罪、與神隔絕;不過,我們不會永遠與神分隔,神為他的子民預備新天新地(天國)。

參見《聖經》啟示錄

22:1 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 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

22:2 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注:「樣」或作「回」),每月都結果子,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

22:3 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裡有 神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

22:4 也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

22:5 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 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6樓:艾沙

不是害怕人類,而是人類自此就不能直面見神了。

7樓:心光

上帝只有愛,沒有怕。你那些不對

真像《聖經》裡說的 人 生來就是受罪的嗎?

8樓:手端

人最終被上帝逐出伊甸園,然而吃了智慧果的人,擁有了與神一樣的自由意志和辨別善惡的能力,擁有了選擇不服從的權力。但**教教義將人的被逐一勞永逸地標示為墮落和原罪,不服從自然成為罪惡的象徵。2世紀**教神學家、以「因其荒謬故其可信」的神學主張為人熟知的 德爾圖良提出了原罪的說法 ,生活在4世紀的奧古斯丁繼承了它。

我們不知道奧古斯丁年青時的放浪形骸到底多大程度上了影響了他的神學立場,但他為**教立下的典範確實讓人感覺他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他將淫慾看作首要的和典型的罪惡,因為蛇首先**的是夏娃,亞當一定是為了保持夏娃的女性魅力和所能獲得的快感,才接過夏娃遞給他的果子。在他看來,人被上帝創造時已被賦予自由意志,但人濫用他的自由意志偷吃禁果,因而喪失了向善的能力,只剩下犯罪的傾向,唯有依靠上帝的恩典人類才能得救。

儘管與奧古斯丁同時代的另一位神學家佩糾拉堅決反對原罪說,堅持人類意志的絕對自由,但奧古斯丁最終成為正統,佩糾拉則被判為異端。究竟什麼原因造成這樣的結果,讓奧古斯丁如此深遠地影響了後世**教,這個問題如果無法期待歷史學提供詳細的實情,就只能寄希望於依照邏輯對神學觀念進行重構。 有必要在這方面做一些粗淺的初步嘗試。

墮落、原罪、禁慾成為**教的核心教條,人的放逐和不服從變得一文不值,對於墮落的人類來說,等待末日審判,恢復原初的穩定結構獲得最**值。齊澤克對「墮落」主題的分析,道出了其中的狡詐之處: 墮落並不意味著人們喪失什麼東西,恰恰是人們被判定為墮落的時候,人們的過去被賦予某種他們從來不曾擁有的東西,同時剝奪了人們賦予現在所擁有的東西以價值的權力。

如果現在有什麼價值,它僅僅作為缺失狀態等待未來的填充。 那麼,我們多少可以這樣來理解奧古斯丁正統地位的確立。奧古斯丁的神學主張很大程度上受到《新約》中與保羅相關的章節的影響。

與早期使徒僅僅將耶酥看作猶太教的一位先知和彌賽亞相比,保羅將耶酥由人子抬至神子的尊位,道成肉身的觀念逐漸形成,保羅聲稱這是他從**那裡得到的獨一無二的啟示和新的福音。三部對觀福音書之外的《約翰福音》與保羅的想法最接近。《約翰福音》中,耶酥在十字架上說的最後的話,不是《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記載的: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而是:「事情完成了!

」這是道成肉身觀念最清晰的一處表徵,這句話隱含著, 一切都是上帝的邏格斯的預定,一切都是神的正義的體現。 馬丁"斯科賽斯那部備受爭議的電影《**最後的**》曾在這句話上大作文章,他的革命之處在於將猶大的背叛描述為受到耶酥的指使。耶酥請求猶大到猶太教祭司那出賣他,就像他進耶路撒冷城之前,命令兩位門徒去對面村莊牽來拴在葡萄樹下的一匹母驢和一隻驢駒,因為以色列人的先祖雅各臨終前預言救世主將騎著毛驢進聖城,他要實現先知的預言。

既然耶酥特意命令門徒牽來兩匹並不在眼前的驢子,為什麼不能設想他在前一天晚上特意把那兩匹驢子拴在那裡?耶酥對猶大的指使與此有異曲同工的妙趣。整個人類的墮落不也是這樣被預定?

只有人類墮落了,**的降臨和再臨才成為必要,上帝以此體現他的公正和大能。神子受難,拯救人類,這是一切安排中的至高安排。不是人類的墮落需要**的救贖,而是**的救贖要求人類的墮落,墮落在作出墮落的判斷的那一瞬間誕生了。採納哦

關於聖經的,哪個大神給談談亞當與夏娃偷食智慧果的文化意義

9樓:慶榮

首先你要承認創造論,永生的神要把永生的生命放到人的裡面,永生在神的話語裡面,所以神要將他的話語分享給人,但要是話語臨到某個人必須要有命令性,所以上帝將命令臨到人的身上,其實有能力的並不是善惡樹的果子,而是神的命令,使他離開神的不是禁果 而是違背神的命令

10樓:吶喊

人要知足。上帝的安排是最好的。

不要貪婪。貪婪使人私慾膨脹而越過底線(法律,禁果)。

認清自己的分位,被造與創造,是不能僭越的。

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不要推諉,互相指責。

被罪惡矇蔽的人失去真愛,破壞了和諧。兩人原本恩愛有加,犯罪後便想讓對方承擔。

犯罪以後。不能明辨是非。該看的,看不見了,不該看的看見了。

11樓:19塵土

妄圖自行其是

辨識善惡樹是一棵實際的樹。它象徵上帝的統治權,他有權為人類決定是非善惡。因此,他們吃了辨識善惡樹上的果子,就等於偷了屬於上帝東西;更甚的是,這表明他們妄圖自行其是。

撒但欺騙夏娃,讓她以為自己和丈夫吃了辨識善惡樹的果子,也「一定不會死」。撒但甚至斷言,「只是上帝知道你們吃了,那一天你們的心眼就必開啟,你們必像上帝一樣,能辨識善惡』」。(創世記3:

4,5)

亞當夏娃吃了辨識善惡樹的果子後,並沒有得到什麼啟迪來辨識善惡。夏娃對上帝說,「是蛇欺騙了我」。(創世記3:

13) 其實,夏娃很清楚上帝的命令,她甚至向撒但操控的蛇複述過這個命令。(啟示錄12:9)因此,夏娃是蓄意反叛上帝的。

(創世記3:1-3)亞當卻沒有受騙。(提摩太前書2:

14)但亞當並沒有忠於上帝而服從他,寧願順從妻子而跟她一同踏上自行其是的途徑。(創世記3:6,17)

警醒雜誌*** 6/06 第 28-29 頁 亞當夏娃犯了什麼罪? ***

12樓:聖經資源分享

上帝的律法中最基本的是,人必須馴服於上帝。企圖與上帝平等,是所有的罪中最嚴重的罪。

13樓:

我的領受是:上帝造人,給了人自由選擇的權利,既然這樣當然也是需要制約的條件,人是受造之物,理當順服造物的主,否則跟天使長有什麼區別呢?因此禁果就成了上帝試驗始祖的一個方式,而人始終都上帝都是信不過,認為人不一定會死~~幾千年是這樣,如今也是這樣,信神追求真理得永生也仍然是信不過~~~

14樓:天路

恐怕沒有那樣的大神!

人類的七宗原罪是什麼?

15樓:匿名使用者

「原罪」的英文是「original sin」。在聖經的《創世紀》裡提到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受到「蛇」的**,偷食智慧果,從而犯下罪過被逐出伊甸園,此罪稱為「原罪」,也就是原初的,與生俱來的罪。

饕餮(beelzebul)、貪婪(mammon)、淫慾(a**odeus)、怠惰(belphegor)、驕傲(lucifer)、嫉妒(leviathan)、憤怒(satan)七種罪行是《聖經》中講的人類的「七宗原罪,也就是七大魔王。

16樓:匿名使用者

驕傲、貪婪、迷色、忿怒、嫉妒、貪饕、懶惰

吧友們怎麼看聖經底本學說

17樓:作見證直到地極

支援摩西乃五經作者的聖經證據

五經通常指出摩西乃其作者。第一次指明摩西作者身份的**,是在出埃及記十七14:「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你要將這些話寫在書上作記念……」。

此外,尚有出埃及記二十四4:「摩西將耶和華的命令都寫上」,我們從第七節得知:「又將約書念給百姓聽」。

其餘**提及摩西寫下五經的,可見於出三十二27、民三十三1-2,而申三十一9記載「摩西將這律法寫出來,交給……祭司」。第十一節更記載一個持久有效的要求:「以色列眾人來到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那時你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將這律法念給他們聽。

」本節**所提及的律法,顯然包括全部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及大部份申命記(最低限度是一至三十章)。

摩西死後,神繼續將這項命令交付子約書亞——摩西的繼承人:「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書一8)假若反對摩西的作者身份,就意味著上文引述的每一句**都屬錯誤,不值得接納。

書八32-34記載,當以色列人在示劍城外以巴路及基利心山坡紮營時,約書亞將那些刻劃在石頭上的摩西律法大聲宣讀出來。正如摩西一樣,約書亞宣讀記載於利未記及申命記有關祝福及咒詛的說話(參申二十七,二十八)。假若底本說(譯按:

documentary hypothesis以六經為多種檔案組成,而非一人的作品。六經即摩西五經加上約書亞記。)是正確的話。

那麼,這段記載就會被視作純粹是捏造出來,而遭人拒絕了。尚有其他**明明指出摩西乃五經作者,如王上二3;王下十 四6;但九11-13;瑪四4。若底本說正確,則上述**便屬錯謬。

**和使徒都毫不含糊地見證摩西是律法的作者。根據約翰福音五46-47,耶穌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這是何等確實的話!同樣,耶穌於約翰福音七19說:「摩西豈不是傳律法給你們麼,你們卻沒有一個人守律法。

」**肯定摩西是五經的作者,但假若他的說話被忽略(正如現代的聖經批判理論一樣),那麼,就有一樣無可避免的事實——**自己的權威被否定!因為,如果他在這樣一項確實的歷史事蹟上都錯誤,他所持的信念和教導我們的義理,也可能是不真確的了。據使徒行傳三22的記載,彼得對同胞說:

「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參申十八15)保羅亦於羅馬書十5確定: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然而,威爾浩生(wellhauser)的jedp理論(參本段末之「譯按」),以及滿腦子理性主義的現代批評家卻認為,摩西從未記錄過上述說話。根據他們的理論,**及使徒以為摩西寫成五經,是全然錯謬了。

上文討論的都是可以實證的歷史事件,但卻引起了一個極嚴重的問題:**及使徒所教導的,都是不能實證的形而上的概念。那麼,我們應否視這些教訓為可信及充滿權威而加以接受?

由此可見,摩西曾否寫成五經,是**徒最關注的問題,而**的權威也牽涉入這項爭論中。

*譯按:jedp是十九世紀威爾浩生綜合前人理論而提出的學說,認為五經及六經乃由不同底本組成即:j(耶和華典);e(伊羅興典);d(申命記典);p(祭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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