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義法明確規定,什麼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2021-03-21 22:57:45 字數 1414 閱讀 3386

1樓:人窮臉醜

反恐怖主義工作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防範為主、懲防結合和先發制敵、保持主動的原則。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依法取締恐怖活動組織,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其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第五條  反恐怖主義工作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防範為主、懲防結合和先發制敵、保持主動的原則。

國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作出妥協,不向任何恐怖活動人員提供庇護或者給予難民地位。

2樓:羊洋楊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五條規定,反恐怖主義工作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防範為主、懲防結合和先發制敵、保持主動的原則。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六條規定,反恐怖主義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應當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風俗習慣,禁止任何基於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視性做法。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第三條規定,恐怖主義性質的下列行為被成為恐怖活動:

(一)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活動的;

(二)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或者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的物品,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三)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的;

(四)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提供資訊、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援、協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動。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十五條規定,被認定的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對認定不服的,可以通過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辦事機構申請複核。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應當及時進行復核,作出維持或者撤銷認定的決定。複核決定為最終決定。

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作出撤銷認定的決定的,由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辦事機構予以公告;資金、資產已被凍結的,應當解除凍結。

反恐怖主義法明確規定反恐怖主義工作堅持什麼原則

3樓:13862590347林

您好!反恐怖主義法明確規定反恐怖主義工作堅持先發制敵、保持主動,專門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防範為主、懲治結合的原則。謝謝閱讀!

4樓:匿名使用者

堅決反對恐怖主義維護是世界和平。

行李口了我怎樣做好〈反恐怖主義法〉

如何做好反恐重點防護目標的防範工作

5樓:復一層的黑暗

****犯罪是忽然的,不是預約的,等報批不誤事嗎?

關於快遞有什麼法律法規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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