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外面有債務糾紛,已上訴法院,現在我們家房子動遷拿了三套

2021-03-25 11:10:10 字數 5488 閱讀 1621

1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債務以個人財產為限承擔。如果你和你弟弟是你們自己的房產所有人,而不是家庭共有財產就不會涉及。戶主和財產所有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而房產是不是屬於你們自己所有,得看村集體會議的決議動遷的房產是屬於個人,還是屬於全家。如果屬於個人,就是個人財產,不用擔心法院會查封;如果屬於家庭所有,那就是共有財產,法院就可以查封屬於你父親的那一部分。

債務上訴需要什麼材料

2樓:匿名使用者

1。向法院起訴要提供民事訴狀及其書證即該欠條,以及原告的身份證影印件;2。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如適用簡易程式不超過三個月的審理時間。

按普通程式不超過六個月的時間,如延長需要依法辦理相應的法定手續;3。如果原告勝訴,則其相關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建議委託律師**訴訟,以充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你的遭遇很同情。  只要有借條和對方姓名地址就可以起訴 如果對

判決不滿,才會去上訴。 相關證據,最主要的就是手中的借條。這具有直接的法律效應。

如果勝訴,法院審理費用可以由對方賠償,另外附加民事賠償,誤工費,車費,等等。 樓主可以去當地的律師事務所,諮詢具體資訊。  相關法律知識:

  起訴書法律文書法律文書 人民檢察院,是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的訴訟程式,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提起公訴的法律文書.因為它是以公訴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訴書.起訴書為列印檔案.

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實和證據」一般是起訴書的主體。對不同性質案件要寫出法律規定的犯罪特徵;有關犯罪事實必須寫清時間,地點,手段,目的,經過,後果等要素。壓迫注意前後事實,時間之間的一致性,注意保護被害人名譽。

敘述犯罪事實,要針對案件特點,詳細得當,主次分明。  起訴書「附」項根據案件情況填寫,包括被告人羈押場所,卷宗冊數,贓物證物等。起訴書以案件為單位擬稿列印,一式多份。

其中主送人民法院一份;通過法院送達各被告人每人一份,辯護人每人一份;附入檢察卷宗一份,附入檢察院內卷一份。

4樓:匿名使用者

如你所說的這種,可以說是最簡單的民事訴訟案件,你只要寫好訴狀,人向法

院遞交時,提供欠條和身份證即可立案,一般在法院不超過三個月就能結案.訴訟費按2.5%先由你預交,等判決後結案由對方承擔,你可以如數退回預交的訴訟費.

對付你說的這種人,最好的辦法是早點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執行.你的錢才能早點拿回來.

5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身份證,這是必要的,你向法院起訴,待法院決定立案後,你要負責舉證,也就是借據原件,必要時,你可以請律師,一般案情簡單的案件一個月審結,案情複雜的三個月~六個月。你勝訴當然可以要求甲方承擔訴訟費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只有借條麼?這樣的官司不好打,如果沒有其他的證據加以不足,輸的可能性也不小,加緊蒐集證據,越多越好,不管作用大小,沾得上邊就儲存好。

國家法律多少條規定,上訴後本人還可找債務人還錢

7樓:掘金知產

《民法通則》135條規定,普通訴訟時效為2年,如甲向乙借

款一萬元,約定6個月歸還,如甲到期不還,乙必須在2年內向甲要求歸還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否則,超過2年,即普通訴訟時效屆滿,乙方要求返還借款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因此,持書面借據並約定還款期限的,債務人如到期不還,債權人必須在2年內向債務人要求歸還,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只要債權人不斷主張權利,就不斷增加時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如果能夠協商可儘量協商,無法協商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有對方的財產線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請保全。 債權人命令債務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15日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強制執行。

糾紛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但是債務糾紛中一些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那麼如何保護債務糾紛中的債權呢?

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89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3)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式處理。這就可以很好的保護債務糾紛中的債權。

債務糾紛上訴狀怎麼寫

債務糾紛 上訴

8樓:葉赫那拉聞多

債務糾紛 上訴

回答你的提問;

「我也提出了做司法鑑定 鑑定申請也上交法院了 但是他沒交鑑定費 時間過了兩個多月 也沒交 我去法院問 法院的說一直沒交 現在我想知道 兩個多月沒交鑑定費 在法律上來說 是不是他放棄堅定地權利了 」

1、當事人對證據真偽,在一審庭審時可依法提出鑑定請求,但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申請鑑定,或者雖提出申請但不預交鑑定費或不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導致案件的爭議事實無法通過鑑定予以認定,一審法院適用舉證責任分配規則,確定由負有實質意義的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

2、如果該當事人在二審中提出鑑定申請的,經審查只要一審法院已做好了相關釋明工作,對當事人的該鑑定申請一般予以駁回。

綜上所述,因不預交鑑定費或不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導致案件的爭議事實無法通過鑑定予以認定,申請人承擔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在二審中重新提出鑑定的,一般予以駁回.

9樓:深圳謝雲朋

兩個月的時候,應該是放棄鑑定了,鑑定機構不繳費的一般都有時間限制,

他敗訴以後可以在15日內提出上訴,這是他的權利。

但不能申請鑑定,鑑定只能在一審。

10樓:陳夢濤律師

1、在一審期間,一般是由提出鑑定一方繳納鑑定費用的,如果在規定的期間不繳納鑑定費,視為對鑑定放棄。

2、鑑定申請的提出只能在舉證期限內,至遲應當在一審庭審結束前提出。

3、所以,該案中被告放棄了鑑定要求,且不能在二審中提出。

11樓:漢卓郭廣吉律師

你好,他不交鑑定費,就等於是放棄了申請鑑定的權利。法院判你勝訴,他有權利上訴,可以提鑑定的申請,是否准許,由二審法院定。

一審判決被告不服,被告上訴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執行一審.二審的債務利息如何計算。

12樓:機電孫權

根據您描述的事實,嘗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回答如下,供參考:

1.一審判決何時生效?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效裁判】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根據上述規定:

一審判決下發後,如果超過上訴期,雙方均未上訴,那麼,一審判決生效。

如果在上訴期內上訴,那麼,一審判決不存在生效的問題了,二審判決是終審判決。從下發即生效。

第一百五十八條 【二審裁判效力】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2.一審判決被告應支付的利息何時截止?

一審判決: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賠償款十萬元,並自2023年9月起按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判決生效之日止。案件受理費2400元由被告承擔。

判決日期:2023年3月26日 。上訴後二審判決: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計算至判決生效之日至。即:從2023年9月計算至2023年9月24日。

3.二審判決的債務利息從何時起計算?

如果未按一審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判決日期:2023年9月24日

該二審判決的債務利息計算:

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賠償款十萬元,並自2023年9月起按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判決生效之日止。

所以,被告應當在二審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與原告賠償款以及利息。

如果超過十天沒有履行,需要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法律依據:

第二百二十九條 【遲延履行】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4.我的計算方式對不對:從2023年9月至2023年4月6日計算一審判決十萬元的利息。

從2023年4月7日至今計算二審判決的十萬元+2400元訴訟費+一審十萬元利息的債務利息。如果不對該如何計算?法律依據是什麼。

應該是二審判決生效之日即2023年9月24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賠償款十萬元,並自2023年9月起按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判決生效之日即2023年9月24日止。案件受理費2400元由被告承擔。

如果被告沒有按照上述判決履行,將在二審判決生效之日即2023年9月24日起十日後,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13樓:匿名使用者

從一審判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

14樓:佛山律師諮詢

既然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那就是二審並沒有改變判決的內容,申請執行也是到一審法院進行,執行一審的判決內容。

15樓:匿名使用者

看一審判決書如何確定的。

縱橫法律網 石進學律師

欠錢一審敗訴。還有必要在上訴嗎

16樓:空谷盤

是否有必要上訴,取決於具體案情和一審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是否得當。如當事人接受一審判決結果,認為判決沒問題,可以不上訴。如認為判決不恰當,應該上訴。

《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民訴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17樓:野馬幫何莫

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依法上訴

欠錢被上訴

18樓:天空

只有拒不執行判決才有可能司法拘留。欠錢被上訴,說明案件還處於法院審理中,不會拘留。

債務糾紛上訴,債務糾紛上訴狀怎麼寫

債務糾紛 上訴 回答你的提問 我也提出了做司法鑑定 鑑定申請也上交法院了 但是他沒交鑑定費 時間過了兩個多月 也沒交 我去法院問 法院的說一直沒交 現在我想知道 兩個多月沒交鑑定費 在法律上來說 是不是他放棄堅定地權利了 1 當事人對證據真偽,在一審庭審時可依法提出鑑定請求,但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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