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十年了!兒子十歲了!從來不陪我和小孩!我沒感覺沒有一

2021-03-26 15:34:07 字數 2317 閱讀 9068

1樓:皇室0遵琳

沒有金錢一切都不成立。你為家付出了時間,他為家付出了精力和尊嚴。

2樓:匿名使用者

有沒有個你老公好好溝通過?或者你感覺到了你老公的愛沒?如果你覺得你老公是愛你的,那就沒必要在意那些,可能只是他工作忙或者是那樣不懂陪伴的人。

你可以跟他溝通溝通!如果你平時一點也沒感受到他的愛也沒陪你們,那就……很明顯了

和老公結婚十年了,我今年感覺老公有點不在乎我,我老愛纏著他。

3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有時候需要空間。

4樓:手機使用者

不要太過於在乎,因為沒有人會在乎,在乎自己的人。

5樓:紅顏只是紅顏

他在外面有情況了。肯定的。或者有人跟他曖昧了。你越纏著他。他更想往外跑。去外面找安慰,

結婚十年和老公沒感覺了怎麼辦

6樓:奔跑中的憤青

要是沒有感覺。

你們出去走走。散散心,旅遊一下。

尋找一下當年的感覺。

結婚十年了~和老公沒有話說~

7樓:劉小小

太熟悉了沒有話說也是正常的事,估計你們彼此還沒說話就已經知道對方心思了吧。能內一起生活十容年,只要很少吵架,沒有過多的矛盾,再深刻的感情也由深深的親情給代替了、有事雙方能一起商量,尊重彼此,這就是所謂的幸福生活了,夫妻平平淡淡才是真。

8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做吧,一切盡在不言中……

我和老公結婚十年有一個男孩9歲,老公十年以來他一直沒工作從來沒給過我和小孩的費用,現在我想和他離婚

9樓:民商法苑

需要,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勞動收入原則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婚後的財產,離婚必須要分割。還有就是你們結婚十年了。你老公一直沒有工作,那你當初是為什麼要嫁給他的呢?你現在要跟他離婚,你知道糟糠之妻不可欺的麼?反之亦然。

1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期間的財產算共同財產,需要均分,哪怕他不工作,至少是你選擇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你們分夫妻共同財產

13樓:匿名使用者

他有沒有託累你?如果你老公他內心的是愛你的?你為什麼要跟他離婚?

版只能說你認為你權的男人沒有用,遇上了比你男人有用的男人,如果你老公能像我一樣理解到一切?人都沒了錢有什麼用?要為孩子想一想,不是另外找一個就是你想要的結果,人生不如意十有**,把一切看淡一點就過去了!

14樓:手機使用者

肯定要了,你們現在的都是夫妻財產

我和老公十年夫妻,他從來不苦錢交給我,反而他挪用資金被抓關了,我和小孩的一生被他毀了,不知道該怎麼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是愛他那你就等,如果不愛就離婚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疼你的嫁了,就可以了。

我和老公今年結婚十年了 有一個可愛的兒子十歲了 當初自由戀愛半年有

17樓:稍息立正親你

自己選擇吧 但是孩子還是要好好 教育的不要受他影響 孩子的將來是重要的 沒必要在一棵樹吊死 別讓孩子受到傷害

我和我老公結婚十年了,婚前什麼都沒有,現在有房有車,有個兒子十歲了,感情不好,我要離婚,車子給我,

18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別要孩子了,看的出來你是一位要面子的女人!撫養費必須支付,多少你們可以協商!

19樓:忘川河邊的遺忘

只要是離婚了!好像不撫養的一方都是要出撫養費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平攤撫養費至18歲,但你們可以商量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能共苦,不能同甘,也是無語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撫養費應該給,是自己的小孩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肯定的,在孩子未滿18歲都要給撫養費,這是父母應該盡的責任。

24樓:手機使用者

患難夫妻竟然是這個結局。最好協議出營養費。

我們結婚十年了孩子有男孩都十歲了,分開才半年就和我說離婚,我也沒做錯什麼我真的不知道什麼原因

這期間他估計遇到了讓他心動的人 你趕快回家 把小三趕走 現在的人分開了就不好了。外面有人了,不跟你離婚行嗎?我們結婚十年了有兩個孩子可他一直說對我沒有了感情,所以我現在愛上了另一個男,我不知道要不要離婚 一直說對你沒感情 卻用了10年還生了倆孩子?你覺得會沒感情嗎?你這樣的是對婚姻的不忠對他的傷害。...

結婚十年了,老公45歲,月不碰我了

首先就是像你的這種生活非常的正常。首先就是你跟你的老公現在都已經結婚10週年了,在這10年的感情生活當中,雙方是比較瞭解的,而且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這種感情的冷淡期。你應該也是明白的,以前兩個人手牽手的時候是非常的激動的,但是隨著時間久了以後,就好像左手牽右手,根本就沒有任何的感覺,所以在這一個月之內...

結婚十年,婚姻走到盡頭,兒子十歲,該不該離婚

離婚以復感情破裂為前提,如果感情確制已破裂就可以離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