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已婚的女人,有小孩,但感情出了問題實在過不到一快去,可又捨不得孩子,我該怎麼辦

2021-03-28 22:20:06 字數 6461 閱讀 1799

1樓:且蕁

說實在話,孩子只是一個藉口。

離不離婚對孩子有利也有弊。端看得失。

說你離吧,有人說孩子沒有爸爸怎樣怎樣。單親孩子怎樣怎樣。

但說你不離吧。夫妻之間感情都出了問題了,勉強為了孩子在一起,又有幾個拖得了多久?男人可以耗得起,但女人不行。

出軌,就會在意料之中。

感情不好,就會吵架,或者更嚴重的打架,不歸家。大家之間的冷戰。對孩子又會好到**去呢?!

如果真的過不下去,離婚不離婚,兩者之間有什麼關係嗎?

真的過不下去了,任何人都阻止不了離婚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傳統情緒是牽掛孩子。

問題有幾個,感情真破裂了嗎,還能挽回嗎

真破裂了,那等孩子大了,你覺得那個時候離婚就行了嗎。

在沒感情的情況下,不和諧的情況下是不是也對孩子教育不利

3樓:鄺允藻

是他外遇,還是你出軌,還是性格不合?過不下去就好聚好散,孩子若歸男方撫養,你有探視權,你若有撫養能力,也可爭取撫養權。

4樓:無心丶席城

捨不得孩子那也是沒辦法的事,因為法律上孩子是歸有撫養能力的一方。

5樓:關於炮娘

嘗試去改變他,無法改變就改變自己,一對不幸福的夫妻對小孩也未必好

6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不要離婚,過一段時間可能就好了!

7樓:匿名使用者

看什麼問題,有些可以寬容,有些絕不可以,有個家不容易,但做選擇時果斷

8樓:匿名使用者

組合一個家庭不容易、有什麼問題可以問我、也許能幫到你

9樓:風流天子

哎 ,只能說堅強點

10樓:匿名使用者

捨不得孩子套不住新郎

11樓:爽爽真名

和誰都是一樣的生活,只是你的心態不一樣!我勸你如果不是大的錯,為了孩子還是不要離婚!

12樓:陽光早晨

你好:想和你做個朋友,

13樓:心若浮傷

你是**的,我是單身可以談談嗎?回話

14樓:sky牆角畫圈圈

強扭的瓜不甜 既然感覺過不到一塊那就分開吧 省得以後孩子過得也不好……

我是一個已婚女人,目前跟老公沒感情了,還跟他有了三個孩子,想離婚又捨不得孩子,你們說該怎麼辦呢?

15樓:輕吻你的脣

不要離有孩子

沒有感覺可以到外面找個情人

16樓:匿名使用者

跟他實在過不了,到時候又捨不得孩子們

17樓:匿名使用者

我和你一樣,你比我幸運,我遇個渣男,懷雙胞胎八個月他出軌了,想離婚但捨不得孩子

18樓:孤獨與酒我選風與自由

既然已經結婚並有了孩子就不離婚了吧,跟他平時多培養點感情多溝通自己的心裡面的想法

19樓:萵

我們可是同命相連,不同的是你三個,我一個

20樓:匿名使用者

以孩子們角度看事,兩個人好好搞好感情

我是一個在感情上遇到麻煩的女人,和老公感情破裂。有個男人對我好,可我捨不得孩子不想離婚,想和老公湊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都沒離婚搞什麼啊?喜歡那個人就見他唄。回去跟老公離了

22樓:e楓

如果你去見就跟你老公說明白清楚然後離婚在去見!要麼就安安穩穩的過你的小日子對家庭負上該有的責任和那男的斷絕聯絡!你這樣兩邊靠他們兩個都只會越來越覺得你賤!

23樓:life丿慕雪

怎麼說bai呢,結了婚也du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如zhi果很愛,在

dao你能夠或者捨得回離婚的情況下再答去見吧。。但是作為一個媽媽,媳婦,還是應該為婚姻負責的。。見了一回就會有很多個以後。。

看你希望過什麼樣的生活了,如果追求的是安穩,平淡的日子,就別去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等孩子大些,先湊合湊合,也考驗一下那個男人是不是真的愛你,而不是嘴上說說

25樓:hua褲子

他也很愛我這句話證明你太傻太天真了。

26樓:臭莮魜

個人覺得不去,既然你想到孩子,那麼為了孩子的將來,不要去了!

27樓:深圳8酒店用品

你如何確定他很愛你呢?,你又如何確定你愛他呢,心裡上的依靠不一定是愛,

28樓:他的白色憂傷

孩子都有了,還是安安穩穩過日子的好,萬一再被騙了怎麼辦

如果夫妻之間沒有了感情,甚至厭惡對方,可又有個孩子,想離婚又捨不得孩子,那該怎麼辦

29樓:匿名使用者

想想你們當初誰都不認識對方時,你們之間有感情嗎?

你們彼此認識了,找到感覺了,認為有感情了,就選擇了結婚,並選擇生下孩子。因為感覺有感情,能夠一輩子,不然怎麼會生下小孩子?

可是這個孩子已經因為父母的愛來到人間了,他(她)是愛的結晶。可是突然有一天,父母之間的愛沒有了,說愛沒了,得離婚。你讓這個孩子今後還能相信誰?

他將來會有想組織家庭的想法嗎?他會相信人與人之間有真感情嗎?連他的父母這麼愛他的兩個人都會因為不再愛離婚,這個世界是不是很荒謬?

你們之間原本沒感情可是有了感情,但是現在感覺這個感情又沒了,為什麼不試著將不和諧因素消除,試著重新找回感情?或者說恢復本來很好的感情?我想,這不是不可能吧?

最好不要離婚,這最容易弄得一錯再錯悔不當初。如果孩子得不到良好的教育,我想你們的離了重新和別人重組家庭也幸福不到**去,因為孩子得不到父母的共同呵護最容易成為問題少年。而人生幸福一定是所有家庭成員共同的和諧發展、能夠和和美美地在一起。

孩子不幸福,你們的幸福又能堅持多久?因為,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幸福會建立在一個孩子痛苦的基礎上和對別人的傷害上。

三思而後行,感情是什麼?說沒就能沒的也能叫感情嗎?我想,真愛一定不會說沒有就能沒有了,說不愛就可以不愛了。

最好不要將愛和欲弄亂了混淆不清。許多人成家後還渴望著從外人身上找到感情的衝動,那種感情究意是什麼很難說清楚。

夫妻就像左手和右手,左手受傷了,右手來安撫。可能激情的成分非常少,可是誰能說這種相扶相攜同甘共苦不是人間真愛呢?

如果夫妻溝通存在問題,就將問題找出來,好好談談,以心換心,相信感情不是沒了,而是淡了或是出現不相理解了。

30樓:支援戶改

如果夫妻之間沒有了感情,甚至厭惡對方,可又有個孩子,想離婚又捨不得孩子,那就不要離婚了,但要相互改變,建議這麼辦:第一是不在離婚;第二是相互深談,承諾相互都要為孩子改變自己的同時改變對方,尊重對方的同時得到尊重,適應對方的同時相互適應;第三是給對方時間和空間,相互不要限制過多過大,相互寬容、相互諒解,創造和諧環境。

31樓:miss程芊芊

即使不是夫妻了,但是還是孩子的爸爸媽媽,兩個人沒有感情了,但是對孩子的愛還是一樣的,所以兩個人可以協商一個對孩子對有利的方案,比如跟著爸爸還是媽媽生活,但是沒有撫養權的另一方每個星期或者每個月都可以定期來探視,或者把孩子接到自己家裡住。

如果都捨不得孩子,那你們之間的關係是否還可以緩解呢?你們之間的矛盾是什麼?

如果實在緩和不了,建議還是離婚,孩子不是有爸爸媽媽就可以,是需要一個有愛的環境,如果勉強維持,整天爭吵,對孩子的成長也是非常不利的。

有什麼疑問歡迎私聊,祝好。

32樓:快樂的姑涼

我也想離,目前這個心態不敢想象離婚後的自己。兒子才3歲,要了孩子就沒有收入,不要孩子擔心孩子過不好。老公居然對我說:

你沒有什麼本事,真沒用,我聽了受不了啊!一起走餐館裡上班,收入是一起賺的。什麼叫我沒有本事?

他自己一天想出去就出去,中午回去睡覺到晚上才來店裡,而我自己時時刻刻都得在店裡守著。他憑什麼罵我?孩子上學放學都是我,家裡什麼事情都不管的。

怎麼會有這麼不要臉的男人。

33樓:花田半畝

我覺得,離婚對孩子實在太過殘忍,孩子在缺愛的環境下成長,多多少少都會有所影響,看過太多的例項。結婚就久了,沒有了新鮮感,這個是個很正常的過程。能過還是儘量過,實在不能過了,爭取把孩子留在身邊,母愛比父愛更重要。

不過你們可能是缺少溝通,要多溝通,一切問題都會好解決,希望你們能和好如初,祝願。

34樓:匿名使用者

我如果夫妻之間沒有了感情,甚至厭惡對方的情況下。如果能忍受的話,為了孩子就忍一忍,如果要是實在忍受不了,那就。早離早好。

35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是所謂的愛情,當前經經歷了最初的激動,愛戀,以及熱情後就會逐漸冷卻。

所謂的親如一家,手心手背,愛情最後就是親情,它不僅僅只有激情,還有生活和相濡以沫彼此相互依託。

如果你一直為這個煩惱那就人生必定是失敗的,只有激情與熱情那是性,付錢就行了。

建議你看看一部電影《七年之癢》,講的是愛情鍵入平淡,進入彼此生活的。

36樓:這個才是

這就看你們如何坐下來交流溝通解決你們之間的問題了,如果不能心平氣和的交流,你們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如果到最後還是要離婚,而你捨不得你的孩子,你可以請求法院把孩子判給你

37樓:樂閱軒主人

離婚不等於就不管孩子,沒關係的

38樓:匿名使用者

過不下去就離,別苦了自己累了孩子。還為孩子考慮就好好經營現在的婚姻

39樓:愛喝粥

可以在離婚的同時取得子女的撫養權。

離婚有兩種方式:

1、協議離婚

雙方自願離婚的條件:

其一,當事人須有離婚的合意。夫妻之間解除婚姻關係達成協議,是雙方自願離婚的必備條件。

其二,當事人須對子女和財產作出適當的處理。

2,訴訟離婚

單方面離婚的條件: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此,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據《婚姻法》第32條規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司法實踐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

2、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

6、包辦、買賣婚姻賣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出或者雖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與他人通姦,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者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滿兩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40樓:業餘夢神

要看孩子喜歡和誰生活,就會判給誰!

41樓:

感情可以重新培養一下,但是失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42樓:匿名使用者

當感情冷抄落久了,兩個人要麼襲變成了陌生人,要麼變成了仇人,有緣有恨,沒經歷過的人是不會理解的,兩個人溝通不了是多麼的痛苦多麼的煎熬,回到家的腳步都是遲緩的,因為那已經不是家,而是一個監牢,沒有孩子,一半以上的老夫老妻估計都散了!

4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捨不得孩子就不要離婚,那麼你就必須忍受他的所做所為

44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有同樣的感覺,只要小孩幸福就夠了。

45樓:匿名使用者

就不離唄,重新培植感情呀,為了你們的孩子,總是要作出一些犧牲。

46樓:匿名使用者

殘缺的家庭完整的愛!該分開始要分開

47樓:匿名使用者

果斷離。爭取孩子撫養權

不然你們就保持名義婚姻,各找各的快樂吧

48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自己說的就太矛盾了 總要有取捨的 離婚的話 孩子就一個人撫養 另一方定期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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