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交通事故之後責任認定書也拿到了,車也拿到了,但是行駛證被交

2021-03-30 15:36:29 字數 4428 閱讀 9373

1樓:

按照正常的交通事故處理流程,當交通事故認定書出具了就代表事故處理結束,如果沒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或者其他交通事故需要取證的話,行駛證不應該被繼續扣留,這個不合程式,建議你直接諮詢處理該案的交警。

2樓:匿名使用者

事故認定書下來,應該是雙方還沒達成調解協議吧。沒結案是可以扣證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認定書下了。但有沒有下結案書呢。?沒下結案書不給行使證這是正常的。

出交通事故之後責任認定書拿到了,為什麼交警還要扣證

4樓:韓曉東行家

賠說來回答

辦法:一 交夠押金在交警蜀粟的事故專用賬戶裡。

二 等事故認定書拿到後,檢驗、鑑定車輛後按照程式歸還證件。

三 對方簽字、達成協議後歸還證件。

四 用「特色辦法"。

事故發生後,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俗稱暫扣證)。

同時,又規定: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後 3 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檢驗、鑑定。並且,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 20 日;超過20日的,應當報上級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 60 日。

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 2 日之內,將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對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送達之日起 3 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經縣級公安交管部門負責人批准後,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公安交管部門應該在收到重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 2 日內,將重新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

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 5 日內,公安交管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注意,此時可以領取事故車輛、行駛證及扣押物品了)

公安交管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 10 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 5 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 3 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上級部門應當在 5 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上級交管部門受理複核申請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30 日內,對有關複核內容進行審查,並作出複核結論(複核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法院受理的,終止複核)。

上級公安交管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複核結論後,原辦案單位應當在 10 日內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 5 日之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5樓:忍怒仙

如果有人傷,交警隊要扣證的,你們先商量好起

因交通事故。車,駕駛證,行駛證被扣了,民警沒開任何單據,已經扣留13天了,認定書也拿到了,

6樓:砍手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二十八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道路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並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被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來接受處理,並且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警沒有給你開單據只是程式上的瑕疵,你現在應該做的是積極賠償對方的損失,多生事端對你沒有什麼益處。在你們雙方未協商清楚前,交警部門扣車等待對方保全是常規做法,也是負責任的做法。換位思考一下,你如果遭受損害的是你,肇事者又把唯一可能執行的財產(車輛)開走,你會怎麼想?

交通事故,責任書下來,交警把扣的車放出來了,但交警扣了駕證和行駛證,問交警說結案後才能拿證,這合... 30

7樓:匿名使用者

我把騎電動車碰了我綠燈,他闖紅燈,人沒事,認定書下來放車不

8樓:nice啤酒

合理!只是責任書下來了,按照責任書去處理,沒處理就是沒結案,處理完之後交警會讓你簽字的,簽完字就給你了!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主要看你有沒有違反交通法律法規,如果符合規定,是有權扣留駕駛證和行駛證的

10樓:玉杵搗藥

交警的copy

做法不僅僅是不合理,而且違法

bai!

對於交管部du門來說,一起交通zhi事故的處理是否dao完結,唯一的標誌就是「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只要出具了責任認定書,就標誌著道路事故已經處理完畢。

被暫扣駕駛證和行駛證,必須發還。

除非肇事司機除了肇事之外,其駕駛行為所構成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的處罰是暫扣駕駛證或行駛證。

如果樓主的違法行為不構成暫扣駕駛證或行駛證,樓主應該立即要求交警發還兩個證件。

如果交警拒不發還,樓主可向其上級單位申訴。

若申訴無效,可向法院起訴,起訴該交警行政亂作為。

出了交通事故 鑑定也出來了 事故責任認定書也下來 交警還有權利扣車嗎 還可以扣幾天

11樓:匿名使用者

認定書下了以後扣三天,等待對方是否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或者是你車輛保險數額過小有可能不夠賠償,所以扣押著,叫一部分保證金就可以取車了。回答滿意親動動貴手給個好評謝謝啦!

12樓:哦哦哦暗流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後,交警不能繼續扣車的。

2、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二十八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因交通事故,被扣行駛證,車子也被扣了,怎麼辦,多久能領回來???

13樓:西安高

看看交警處理的時間了,確定責任後,就可以了。

交通事故後,交警出了責任認定,雙方也簽字了,行駛證也給了,但是沒有有結案,這樣影響明年審車嗎? 5

14樓:成全

交警給了責任認定書,行駛證也給了,交警的程式已經走完了,不影響明年車輛檢驗。除非一方拒不賠償,對方起訴到法院,那樣法院是可以下法律文書影響車輛檢驗、過戶等行為。

15樓:大大大佬軒

會有影響的

要結案才可以

不然系統會有記錄

16樓:擁抱一下自己

根本沒有,別聽他們亂哄哄,我幹了好幾年的事故,根本就沒有影響,你放心。

出了交通事故,駕駛證和行駛證被交警扣了,怎麼拿回來

17樓:小寶寶

首先,交警扣了證件沒有出具強制憑證本身是違反相關工作流程的。另外倒車事故發生,責任明確的話應該儘快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完成事故處理。只有交警完成了認定書的出具,以及相關的處罰決定書的出具,證件才會歸還你。

對方要求的誤工費問題,如果對方沒有受傷,又或者對方的車輛不屬於運營性質的車輛,從法律角度上是不能索賠誤工費的。甚至,目前交警沒有出具事故認定書之前,對方的修車費也暫時不必要作出賠償。

解釋: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

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於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

駕駛車輛的許可是通過駕駛證的核發來實現的。這表明了獲取駕駛證是一種具有一定格式的行為,必須有專門機關來核發。在國際上,對駕駛證的定義為:

「為了駕駛汽車,主管當局發給的許可駕駛車輛的證明檔案」。

18樓:匿名使用者

讓交警聯絡對方儘快來處理

19樓:月壇

等你把交通事故處理完了,自然就會把駕駛證和行駛證都發還回你手裡了,趕緊吧。

20樓:fly萌萌嗒

讓交警聯絡對方儘快來處理,若對方仍就不來,就有理由讓交警先歸還兩證。最直接、罪簡單的的就是找熟人打個招呼。

21樓:匿名使用者

駕駛證和行駛證被扣了,那你就去交警隊去就能拿回來。

2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如果要錢就告訴他可以起訴,然後和交警隊說這次事故經法院了,調解不了。就向交警度要證件就好了,沒聽說起訴還可以扣著證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幾天出來

朋友你好!如果你能證明張三沒有經過你的同意,自己偷偷地把你的摩托車開出去的,那麼本次事故的責任人是張三無疑,他在事故中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就是什麼責任,和你沒有關係!而且,事故的賠償也是他一個人承擔,就算摩托車的主人是你,也是和你沒有多大的關係。現在的問題是你不同意把車交給他開,為什麼他能夠開走摩托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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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認定書是保險公司在理賠的時候才會用的,修車跟事故認定書沒什麼關係。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先報警讓交警來定責,之後在報保險,告知保險公司你的修車地點,讓他們派勘察員去,之後會有定損員對車輛進行定損。最後用到事故認定書來理賠,保險公司會根據當事人的責任大小來理賠相應的金額。希望你對有幫助看,不清楚可以再問...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從你敘述的情況分析,交警判定雙方同等責任。賠償順序應該是 一 交強險,雙方有責,你方的交強險最高賠償為12.2萬,即 殘疾最高賠償11萬,醫療費用最高賠償1萬,財產損壞0.2萬。二 其他保險,按參保專案各約定賠償內容及受益物件 金額賠償,有約定的按約定賠償。三 交強險和其他保險賠償後,仍有剩餘款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