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酒駕入刑的看法?政策出臺的意義作用思考

2021-03-04 09:14:44 字數 5242 閱讀 3377

1樓:

醉酒駕車和在城區飆車,早已成為公眾深惡痛絕的兩大「馬路殺手」。因醉駕、飆車而造成重大人員**的案例近年來屢有發生,2023年的孫偉銘案、2023年的黎景全案,以及杭州的「70碼」事件等,至今仍令人記憶猶新。對這些危險駕駛行為如何處罰,司法界和公眾一直呼籲必須從立法層面進行解決。

5月1日起,我國對醉酒駕車違法行為的處罰將從行政處罰上升到更加嚴厲的刑事處罰。廣州、深圳、北京、等地交警部門紛紛設崗,查獲多名涉嫌醉酒駕駛者,他們將被以「危險駕駛罪」提起起訴,面臨刑事處罰。正當人們在為「醉駕入罪」叫好之際,傳來了最高法的聲音。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軍針對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以後,各地嚴查醉酒駕車的行為表示,對醉酒駕駛者追究刑責應慎重,應與行政處罰注意銜接。雖然刑法修正案(八)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要追究刑事責任,卻沒有明確規定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前提條件,但根據刑法總則第13條規定的原則,危害社會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1、醉駕入刑的執法關鍵,在於使每一個醉駕者能受到一視同仁的處罰 2、法律是準繩,一旦付諸法律,就應嚴格執行,對於造成重大人身傷害和公共財產損失的 一 定要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法律也需要在法律框架內嚴格把握定罪條件,如對一些情節並 不嚴 重的醉駕,可以做治安處罰;3、對於法律解釋中的「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等詞語如何界定,這種模糊地帶如何避免被某些特殊人群鑽空子,避免「因人而異」的判定,這是需要司法部門儘快正視和解決的問題。

1、司法部門在立法過程中要注意法律制定的現實性和實效性;2、各級司法部門在執行過程中要依法判定,保證判定的公平公正性的同時,絕不寬待;3、各級地方**要在全社會營造「綠色交通、綠色駕駛」的良好社會環境;4.**和群眾要加強監督舉報,使禁止酒駕成為公民責任的一種體現,形成和諧的社會氛圍。

2樓:匿名使用者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②違法必究是依法治國的有力保障。③法律具有制裁違法犯罪的功能,並通過制裁違法犯罪保護人民的利益.④法律靠國,永強制力保實施。④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生命權不容侵犯

形勢與政策的題目,大家幫忙找一下,談談你對醉駕入刑的看法。

3樓:

你是南信院的吧??o(∩_∩)o 哈哈~

4樓:匿名使用者

o(∩_∩)o哈哈大家都是

將酒駕和飆車入刑的現實意義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2023年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酒駕入刑的實施說明了法律具有什麼作用?

6樓:戚廣利

醉酒駕駛入刑說明國家強化了對醉酒駕駛的懲治力度,也是保護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財產不受侵害的需要,是維護道路交通正常秩序的需要。

1、《刑法》第2 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衛****,保衛人民民主**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社會保護是我國刑法的重要功能,其能夠有效的確保社會不受犯罪侵害。

近年來的相關資料表明,各種酒後駕車肇事案件數量不斷增加,危害程度不斷加深,已經對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產生了極大的威脅,所以,在這樣的背景下,醉酒駕車入刑,必然成為我國刑法完善的必要環節,成為社會對刑法保護功能要求不斷完善的必然結果。

2、醉駕不入刑不足以震懾醉駕行為人。 我國行政立法對於醉酒駕駛的懲罰力度遠遠不足以保護被害人的權益,也不能很好地處理當前我國酒後駕車交通肇事案件頻發的狀況。所以,在其他法律不能很好地保**益時,刑法有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3、醉駕違法性依據:酒後駕車行為,本身已經屬於高危險性的違法行為,不管是否發生事故,都在客觀上對他人的生命財產構成了巨大的威脅,對整個社會的公共安全利益也造成了極大的危害,也就是說,這一行為本身威脅到了刑法所保護之法益,具有可罰性,所以有必要納入刑法的處罰範疇,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社會公眾的權益。

酒駕入刑的積極意義 酒駕的危害

7樓:妍妍

生命是地球上最珍貴的財富,酒駕入刑

有利於人們認識罪駕的危害性。有利於提高市民對生命觀的認識。有利於人們瞭解醉駕危害生命。有利於提高市民的自我保護意識。(從珍愛生命的角度答)

罪駕不僅會害自己,並且沒有善待與尊重他人的生命,撞到了人還會因此走上犯罪道路。所以有關部門應該加大管理力度,制止罪駕行為。市民應自覺履行酒後不駕車的義務。

並且從國家性質說:依法治國是國家的基本方略,罪駕入刑體現了法律的嚴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8樓:尐儍

為了確保他人和駕駛員自己的安全,加大酒駕的處罰力度勢在必行。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但是沒有嚴謹的管理,規矩只是空口白話。酒駕入刑,能讓大部分人受到壓力,不敢以身試法。

我國大部分的車禍都是由於酒駕引起,不但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還威脅到他人的生命。喝酒的人,有的精神比較亢奮,有的犯困,在這種精神狀態下,駕駛汽車,怎會不釀成車禍。

9樓:匿名使用者

飲酒後,人的反應能力會大大降低,反應時間增長,對路況的判斷能力會降低,容易疲倦,發睏。隨著我國酒家入刑,酒駕的發生率已經大幅減少,能夠起到對市民的震懾作用,用法律的強制手段約束人們安全駕駛,既有利於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對他人的傷害也會減少。能減少我國事故發生率,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

罰款和拘留並不是目的,目的是減少酒駕,創造一個更和諧安全的社會。希望對你有用

10樓:匿名使用者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②違法必究是依法治國的有力保障。③法律具有制裁違法犯罪的功能,並通過制裁違法犯罪保護人民的利益.④法律靠國,永強制力保實施。④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生命權不容侵犯。

11樓:匿名使用者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訊號、標誌和標線。

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4.心理**。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

科學研究發現,駕駛員在沒有飲酒的情況下行車,發現前方有危險情況,從視覺感知到踩制動器的動作中間的反應時間為0.75秒,飲酒後尚能駕車的情況下反應時間要減慢2-3倍,同速行駛下的制動距離也要相應延長,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資料表明,人呈微醉狀開車,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為沒有飲酒情況下開車的16倍。

所以,飲酒駕車,特別是醉酒後駕車,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嚴重的。

但是按照現行法律,一般性的酒後駕車如果沒有造成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否則就構成交通肇事罪),主要是經濟處罰;即使是情節嚴重的酒後駕車,最嚴重的也就是治安拘留15天。而全球有不少國家把酒後駕車認定為犯罪,如英國。美國也有一些州對酒後駕車者判刑。

西安交通大學馬治國教授認為,隨著家用汽車的逐漸普及,人車之間的矛盾會越來越突出。而酒後駕車致人死亡的事故頻頻發生,也足以說明其社會危害性之大。因此,他認為可以討論增設酒後駕車罪。

如果駕車的人飲酒達到了一定的度(可以通過血液中酒精濃度的檢測確定),就應該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12樓:百度使用者

1·體現了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2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我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3我國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4我國堅持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5我國法律保障公民的生民健康權6

13樓:匿名使用者

來點簡單的,五點:

1.飲酒後,駕駛人的中樞神經受到麻醉和抑制,觸覺能力降低,手腳動作反應較慢,甚至造成動作失調,手腳失控。

2.飲酒後,駕駛人判斷能力降低,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操作錯誤增加,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3.飲酒後,駕駛員視覺能力變差,視覺敏銳度下降,對色彩感覺能力降低,對運動的物體難以看清,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4.飲酒後,駕駛員有飄飄然的愉悅感,容易高估自己的能力,開快車、隨意變道,易發生交通事故。

5.飲酒後,駕駛人易睏倦,駕車行駛不規律。

由此看出,新出的酒駕入刑是很有意義的

把酒駕列入刑法有何意義

14樓:匿名使用者

1.醉酒駕駛往往引發交通事故,造成重大的人身財產損失,對社會穩定構成嚴重威脅.因此,將醉酒駕駛列入刑法 有助於維護社會穩定,保證居民人身財產安全;

2.現行法律對醉酒駕駛的處理多定性為交通肇事,如今將醉酒駕駛列入刑法符合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也能體現公平正義,更能預防和減少醉酒駕駛的行為

3.行為人明知飲酒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及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法規醉酒駕車,主觀上構成故意,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關構成要件.因此為達到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立足目前我國醉酒駕駛高發態勢的實際情況,應當對醉酒駕駛的行為定性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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