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和曾用名的關係

2021-03-05 09:19:34 字數 2045 閱讀 2940

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多見於戶口登記上,姓名就是登記為常用的姓名,如身份證上的姓名。曾用名就是曾經使用的姓名,多見於因為其他原因改姓名,但是因為成年人常用的名字無法修改,而又需要使用其他名字的情況。

2樓:匿名使用者

1、以我自己的經歷而言,讀小學和初中時,只知道自己叫什麼名字,然後按照家人給我寫的名字寫在書本上,隨著讀的書多了,就查字典來改自己的名字,雖然字音是相同的,但是字變了。直接導致的結果是老師在你寫檔案時是按你最近的名字來說的,辦身份證報我資料也是按最近的辦的,等考上大學要遷戶口時,才發現身份證的名字和戶口不一致,於是就去公安局改名字與戶口一致,於是就出現了曾用名與現用姓名的事情。

2、現在很多人覺得自己名字不好聽,請風水大師改名後報公安局更改,原來的名字就是曾用名,而現在的就是現有姓名,連帶戶口、身份證等都改了。

3樓:風雨彩虹_芬

曾用名泛指曾經使用過的人名、地名和科技名詞。對個人來說,曾用名指本人在讀書和工作期間曾經使用過的名字。中國公民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薄上登載的「曾用名」專案和戶口遷移證上登載的「別名」專案均應填寫為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姓名是你現在正在使用並且法律認可的名字。

「曾用名」與「別名」有什麼區別?

4樓:唯我消遙

曾用名是以前用過的或者是你的小名.別名是現在用的.

法律意義上是別名承擔一切具有法律的事情,曾用名是無效的.曾用名只能作為一種口頭的稱呼,不具有法律效應.

5樓:善良

都是在姓名權中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姓名權保護的客體是權利人的姓名。姓名並不限於公民在戶籍機關正式登記的本名。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姓名權的主要法律特徵為:

第一,姓名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權。只有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標識才叫做姓名,因而自然人才享有姓名權。法人人格的文字標識是名稱,享有的是名稱權。

第二,姓名權的客體是自然人對自己人格的文字標識的專有權。姓名權的核心問題就是專有權,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權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專有的客體,就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標識,不僅包括正式的登記姓名,而且也包括筆名、藝名、別號等。

第三,姓名權的基本義務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權是絕對權、對世權,除了姓名權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義務主體,都負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權的義務。

侵權的主要表現: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盜用和冒用姓名的區別:盜用主要指盜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盜用b的姓名,向c說自己是b的好友,騙取c的信任從而獲得某種利益。

冒用則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說自己就是b,進行欺騙從而獲得某種利益。

姓名權屬於具體人格權,指自然人享有的決定、變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權利。姓名包括登記於戶口簿的正式姓名,藝名、筆名等非正式姓名。

侵權責任:

姓名權侵害主要表現在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如發現上述情形,權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給予撫慰金(名稱權不得主張)等。

調整上述問題的主要法律依據有: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四、《戶口登記條例》

6樓:

曾用名是曾經用過,現在不再用的;

別名是現在有可能還用的

「曾用名」與「別名」有什麼區別,戶口簿上的「曾用名」是什麼意思?有什麼作用?在什麼地方會用到?

曾用名是以前用過的或者是你的小名.別名是現在用的.法律意義上是別名承擔一切具有法律的事情,曾用名是無效的.曾用名只能作為一種口頭的稱呼,不具有法律效應.都是在姓名權中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 使用 變更自己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姓名權保護的客體是權利人的姓名。姓名並不限於公...

我是現已軍人(士兵),家裡戶口本上的姓名 曾用名和部隊用的姓

可以的!讓部隊人力資源部門為你開具辦理身份證的調查函,你把你出生以來所用過的所有名字填寫到 曾用名 欄目,發回老家原籍的公安局,請老家公安局為你確定你的身份證號,再寄回部隊,有部隊統一協調駐地公安局為你辦理軍人身份證!肯定不能辦理地方身份證了 答 原則上來說,不可以!但因參軍時,遷移戶口手續沒有人去...

2019應屆高考生,戶口本上是曾用名,但學籍是現在的名字,請問對報考高校和入學有影響嗎

到派出所更改一下或者在曾用名一欄填一下 派出所蓋章 即可。當然有影響。甭管什麼曾用名,只要戶口本上與學籍名字不一樣,就必須改。抓緊去派出所辦理,看需要帶什麼手續可以改名。高考復讀生!身份證是現用名,學籍卡是曾用名,這對高考報名有什麼影響?最好復讀過的同學幫忙 15 乃現在學籍都是浮雲了,你都畢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