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協議離婚,他不同意。我們有個兩歲的女兒從小就是我媽媽

2021-05-20 06:23:13 字數 3878 閱讀 1132

1樓:原野律師

一、《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分居多久,如果確定感情已經破裂,你現在就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

孩子的撫養權你可以要求,從你所說的情況來看,撫養權的爭取對你還是有利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和婆婆合不來,老公也因此打我,並且曾經砸房子東西,我一個人抱著孩子在房子把門關了,告訴他小心嚇孩子,他還砸,我想離婚,兒子差二十天兩歲。撫養權歸誰?是以起訴之日為為判定日期,判斷孩子是否兩週歲,還是以宣判之日為準。

我和老公想要離婚,我們有一個兩歲半的女兒,平時一直都是我在帶,就因為要帶孩子我到現在一直沒有去工作

4樓:打打打彡

1,2歲孩子的認知能力還不能自己做決定.這種情況一般會判給更有能力撫養孩子的一方..建議你們不要離婚,坐下來好好談談,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

如果真的真的沒有再過下去的理由,無論孩子判給誰,也不要讓孩子有一天突然問:爸爸去哪了?媽媽去哪了?

孩子有權利擁有父愛母愛,不是說判給誰就歸誰了。

5樓:,遊子

為了孩子不要離千萬不要離,你們離了就會讓孩子一生痛苦

6樓:匿名使用者

判給誰不重要,誰給錢 才重要

老公要向我提離婚,以前我一直想和他離婚,我們有個兩歲多的女兒,為了女兒我現在不想離婚,他卻要向我提

7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其實該離。在一個沒有愛的家庭,對孩子成長沒有什麼好處

8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你應該離,他找的都是什麼理由,你不用這麼低三下四,還要接受他這種藉口。為了你的女兒,你應該儘快遠離這種不負責任的人。

9樓:hanvckyo院

為了女兒長大不受影響是不可能的,父母的矛盾小孩子是可以察覺到的,還不如早早地離婚,找一個真正愛你的人。如果你不想離婚的話,你也可以讓家裡的長輩來說說道理,開導開導你老公。

10樓:匿名使用者

奢求來的婚姻只會讓你倆豆倍受煎熬,這種事情不是你一個人堅持就能換來和睦的,你想想吧

11樓:風月

找個單獨的時間談談心,我覺得他應該有人了,一般沒人是不會提離婚的

12樓:飯桶

離了吧 兩個不開心的人在一起才是真正地傷害小孩

13樓:花季、莫言情

強求也強求不來,你這樣低聲下氣何苦了。

14樓:李哈尼

離婚吧 然後兩個人即使不相愛了 也要多多考慮孩子 不能離婚之後不管孩子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能不離就儘量不離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好好坐下來談談,不要吵不要鬧,相互體諒彼此,就算離婚了,你們也是寶貝的爸媽,應該以孩子為主。你老公是不是有其他女人了?

17樓:手機使用者

離了給我個機會吧!我老婆跟有錢人跑了

18樓:強總

嘗試不離吧,能不離是最好的,如果沒辦法,那隻能離了,開始新的生活吧,(多和他說說你們以前吧,或許有用吧)

19樓:儒雅

強扭的瓜不甜,緣分盡了,什麼也留不住

20樓:ャ.相遇

求他幹嘛!如果自己有能力帶個孩子也可以生活!!灑脫滴!

21樓:穿著雨衣跳舞

孩子不是理由,不相愛的兩個人在一起,對孩子影響也很大!

2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都這樣了,也沒必要撐下去了,趁年輕好好重新生活

23樓:男寢

一個字。離。就算還在一起。你原因當奴隸一樣的生活?孩子才兩歲。什麼都不懂。

24樓:依然愛你

他為什麼要和你離婚?他外面有別的女人嗎?還是你**做的不好?

25樓:綻放在思的枝頭

既然他已經不念你們之間的感情,又何必留戀。只是苦了孩子了

26樓:

離吧 不幸福的婚姻是一種折磨 也不見得會對孩子有什麼好處

27樓:笨笨

這個我不清楚 我沒結過婚

我要離婚,老公不同意,他說就是不同意離婚,指定不離就是不離,我該怎麼辦

如果感情破裂離婚,共同財產一般平分,孩子撫養權關鍵看誰有利於孩子成長即判歸誰,另外一方承擔撫養費,最好聯絡當地律師詳談幫助為好,望採納。唉!你倒是可憐,遇到了這麼個渣男!可是忍不住罵你幾句 你也夠笨的!幹嘛養他這麼久?建議別離婚!把車賣了治病!把房子賣了,治病!放療化療,幾個療程,花十多萬,就能穩定...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我去起訴離婚,他不同意,我們有兩個孩子,他一直不管不問,我想離婚孩子都給他可以嗎

你這個做母親的也確實夠無恥的,你怎麼好意思說出來兩個都不要 頭像上是兩個孩子是你的嗎?挺可愛的。非要走到離婚這地步嗎 理論上不可能,除非法院是你家開的。作為母親你離婚把孩子都給他爸爸肯定不現實,法院都會判一邊一個 感情不和早copy 幹什麼了 倆孩子都有bai了才知道感情不和 大人的du zhi事孩...

我女朋友還沒和他老公離婚,可是他老公不同意,但是她帶孩子和我

她是個有家庭的人,就算她已經不愛她老公了,可是她不可能不愛自己的孩子,如果自己孩子都不愛的母親相信你也不會去愛的,我們就來假設一下,她離婚了跟你一起生活,但對孩子還是有一定的義務,可是你說你現在聽到她提起關於她孩子和老公的事都很生氣了,那麼以後會有多幸福呢?要好好考慮哦,小夥子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