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退婚,男方要我賠他訂婚時所花的所有費用和定金,這樣合理嗎

2021-04-01 09:28:41 字數 4057 閱讀 9368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就是女方麼?

人家人都沒了 沒了夫人又要賠錢

你要退婚 就是和別人沒關係了咯

那拿人家的錢做什麼

法律上也是規定要退的

3.2萬也不是什麼小數目

結婚的事酒席都擺了說退就退 這麼大的人實在是太兒戲了我要是是男方面子都丟盡了 恨不得讓你再給我賠精神損失費

2樓:匿名使用者

按情理,既然是為了結婚而出的定金當然是有所指的,目的和理由就是為了婚姻,而你收定金的理由和前提也是為了結婚,既然現在你提出退婚了,這個婚姻的理由和目的都已經撤消了,當然要把為了婚姻而付出的定金退還給男方.

3樓:小城寒色影無雙

民間婚約沒有法律約束力,因訂婚而收受的財禮另一方有權主張索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彩禮的,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你應當退還彩禮。

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至於戀愛之間的花消和所給雙方東西可以不還 [自己決定 以後不想在和他有什麼牽連] 訂婚的費用是應該還的 由於這比錢 是男女方一起用辦事了 你可以找 媒人 有關的人或調節員 說明原由 進行商議 調節在給予賠償....... 就說這麼多!

女方提出退婚,訂婚只收男方家一萬零七塊,男方說按照他們當地習俗女方提出退婚交往當中所花費的費用女方

4樓:尐尐的故事

有沒有法律依據主要看是他主動給你買的還是你向他索要的。性質不一樣。

5樓:上海笙銘律師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

bai律du規定,女方需要退回zhi

彩禮,其他的費dao用沒有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回關於答

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提出退婚 男方在訂婚錢的基礎上多要錢 這合理嗎 就不能他們給多少退給他們多少嗎?

6樓:豆豆的幽默

買的有關結婚的東西於情於理都要全部給人家退回去--婚姻事實已經不存在了-如數退還就好了--至於他要5萬 也要看總共下來有沒有五萬-

7樓:張維良

按照河南的風俗,女方提出退婚,應當將男方贈與的款項和物品折價退還,當然這只是在男方家長比較講道理的情況下,如果是糊塗蟲那就不好說了。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沒有結婚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退彩禮,也就是給你的錢和戒指這些。

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失費,有道理嗎,得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

9樓:浙江張小飛

法律不支援,因為退婚不涉及侵權,對方執意需要得到得到賠償可以通過協商或者上訴。

《婚姻法》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擴充套件資料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九條 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0樓:有舍有得

可以告知對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婚姻自由,不存在退婚後賠償名譽損失費。如果採用暴力則涉嫌犯罪。

《婚姻法》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11樓:達州律師劉江

婚姻關係期間,女方提起名譽損失費,沒有這樣的說法,法律也是不支援的。因此沒有道理。建議協商處理您們的事情。

12樓:安巨集偉安瑩

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求賠償名譽損失費,沒有道理,法律不支援,別怕呀,親

13樓:明天

男方提出退婚,所有訂婚時的禮金歸女方所有!

女方提出退婚只需要退訂婚的禮金嗎?期間所花的錢和買的禮物要退嗎,還有過節送她家的酒水飲料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就是遇上人渣了,連酒水都退,估計連情人節買的花也算上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用吧只退禮金就可以了禮物什麼的又不是逼他的

16樓:睅咐堪

禮金當然得退。沒有領取結婚證前,或者雖然領取了結婚證但男女雙方沒有真正共同生活,無論那方提出退婚(離婚),女方都得退還禮金。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如果是訂婚,女方提出退婚 ,必須男方同意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就算結婚了,過不下去婚姻法都允許離婚的,退婚自然也不受限制的。

這時候都冷靜點,罵來罵去只能激化矛盾,畢竟他是想結婚,你說退婚,他家顏面受損情緒極端你也多理解點,儘量做到好聚好散吧

18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如果沒結婚的話必須要還給他。不過**對女方身體有損傷,不能只拿打的費用作為賠償,還有營養費等等

19樓:新世界

美女,是你違背了遊戲規則,定親是這樣的,男方拿錢,如果男方退婚,定親的錢女方就可以不退,用來當做女的名譽損失,要是女方看不上男的,主動提退婚,這個錢是必須要還的

20樓:芙瑤i丶

這男的是狗急跳牆吧,太渣了,在一起沒發現嗎?

女方提出退婚,除了退還彩禮錢,訂婚當天的費用和見面禮還有端茶錢給媒人煙酒錢需要退還嗎?(男方家要呢

21樓:愛喝粥

只支援退還彩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且未同居,則可以要求歸還彩禮。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3年,過期也喪失勝訴權。

22樓:周芯同

沒有那些要求,你提女方也不會拿

23樓:專情婷兒

見面禮端茶錢退,其他不退

男方提出退婚女方要退還禮金嗎訂婚之後,男方要求退婚。彩禮會全額退還嗎?

理論上是需要的,但具體情況還是看男方,或者雙方協商的。男方給女方的禮金作用是為了結婚,現在男方提出退婚,那麼也就是不能履行結婚這件事,因此女方需要退回禮金。至於男方提出退婚後對女方的精神損害,建議需要酌情給予補償。建議雙方還是看看到底有什麼樣的問題,是否還可以彌補和改善,不要輕易決定結婚和退婚。還有...

女方要退婚,給男方多少錢,女方要求退婚需要賠償男方多少錢

給什麼錢,彩禮錢還是?正常雙方沒有登記結婚屬於婚姻事實沒有達成,法律支援退還彩禮錢。女方要求退婚需要賠償男方多少錢 那是不可能的,簽了協議最多雙倍,鬧上法庭也是這樣,有可能他只能拿到兩萬,他要十萬的話告他勒索,賠償精神損失費,需要雙方協議分手,以及協議退賠彩禮,不需要額外賠償,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起訴...

我是女方,訂婚後我提出退婚,男方非要我給他從認識到現在所有花的錢,彩禮,三金,衣服錢我都答應給他

法律規定。只要沒有登記結婚,都需要返還彩禮的。但如果彩禮已經使用於訂婚儀式 婚禮或共同生活等,花掉的部分可以不用返還。如果女方因此而有實際損失的,也可以要求男方賠償的 那你也要點青春損失吧。畢竟錢花了也不是都給你一個人花的。既然要補償,那大家都要點補償。他要錢,你要青春損失。女方提出退婚,男方要我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