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一代獨生子女最大的弊端是什麼

2021-04-02 05:03:28 字數 4050 閱讀 7735

1樓:洵洵說歷史

我覺得應該是不會與他人分享,因為我們從小的生活條件和成長過程。都是一個人在生活,父母們也儘可能的把所有的寵愛都給我們,這樣就造成了我們不會與別人分享的一個特性,有的東西只要自己擁有就可以了,從來不會去考慮別人的感受。也從來沒想過跟別人分享這些東西,這樣子在日後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當中,我們也就養成了,不會跟其他人分享。

有的時候也不會去幫助他人,因為我們覺得只要我們自己過的好就可以了。這應該是我們這代獨生子女最大的弊病。

2樓:雜談鮮事

我覺得現在獨生子女其中最大的一個弊端就是不會和別人正常溝通,或者說平等地進行人際溝通,很多人有一種自我為中心的思想,就是在家已經習慣了父母把他當成手心中的寶,沒有任何人去忤逆他的意思,但在社會初入社會的時候會遇到很多的磨難,因為在社會中,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沒有人會去管你開心與否,只會管你能不能給他帶來。那能不能給他帶來固定的收入。

3樓:匿名使用者

感覺贍養老人壓力會大。我跟老公八零後,都是獨生子女,我爸媽加上公婆一共四個老人,人都有老的時候,也有生病的時候,日後只要有兩個人同時生病我跟老公可能就會忙不開。這不是錢的問題,主要是精力和時間上的壓力。

4樓:戲娛樂

現在大部分的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很大的弊端就是以後如果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那麼在養老問題上就會有很大的壓力。兩個人年輕人要養四個老人,還有自己的孩子,可想而知以後的生活有多麼的艱難。

5樓:凋零的楓葉

在贍養老人家的時候,感覺壓力特別的大。父母生病的時候,自己只能請假回家照顧父母。每當這個時候,我都會想如果我有一個姐姐或者弟弟該多好,至少我們可以輪流照顧父母。

在生活中遇到困難的時候,我們也可以互相有個照應。所以我生活儘管困難,還是生了二胎,就是希望他們兄弟之間能夠相互照應。

6樓:絲幽娛樂

最大的弊端就是太自以為是了,因為獨生子女幾乎都是受盡全家寵愛的,從小就以自我為中心。遇到挫折很容易崩潰,而且也吃不了苦,大多是比較自私的性子。當然我不是說全部的,但是大多數都是這樣,我也是這樣的。

法律上的家庭關係有哪些?

7樓:鞠健柏板叡

法律上的家庭關係包括:夫妻,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繼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繼兄弟姐妹,

兒媳,公婆,女婿,岳父岳母。

8樓:賀語心鈄職

夫妻,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繼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繼兄弟姐妹,

兒媳,公婆,女婿,岳父岳母,

家庭成員法律定義

9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請問離婚家庭的孩子在學校讀書期間填家庭成員要如何填。

我國法律對涉外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適用有哪些規定

11樓:大龍小龍的

根據最新出臺的《涉外民事法律關係適用法》,對於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進行了新的規定。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沒有共同居住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地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法律。

「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

我國調整婚姻家庭與繼承關係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2樓:野馬幫何莫

很多,例如《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等等

涉外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適用原則是什麼

13樓:張巨集超律師

根據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解釋,涉外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適用原則主要有:

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即涉外結婚以結婚行為地法為準據法。包括婚姻成立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適用結婚行為地國家(或地區)的法律。

因此,認定其婚姻是否有效,也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即涉外離婚以法院地法為準據法。包括離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適用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國家(或地區)的法律。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

3、扶養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絡的國家的法律。對比一下勞動。這裡的撫養,包括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撫養、贍養、扶養。

廠房買賣。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指出,父母子女相互之間的扶養,夫妻相互之間的扶養以及其他有扶養關係的人之間的扶養,應當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絡國家的法律。扶養人和被扶養人的國籍、住所以及供養被扶養人的財產所在地,均可視為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的聯絡。

4、監護的設立、變更和終止,適用被監護人的本國法律。但是,勞動。解除勞動合同。被監護人在我國境內有住所的,適用我國的法律。

5、適用外國法律或者國際慣例的,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該項原則又稱為「公共秩序保留」原則。根據該原則,婚姻當事人違反我國婚姻法基本原則或規避我國強制性、禁止性法律規範的行為,不發生適用外國法律的效力,仍應適用中國法律。

【相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四十二條 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適用,依照本章的規定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保留的條款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國際慣例。

第一百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條 扶養適用與被扶養人有最密切聯絡的國家的法律。

第一百五十條 依照本章規定適用外國法律或者國際慣例的,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14樓:期待社群教育

我不太記得,在《民政》婚姻管理那章你看看,有沒有你要找的答案

離異家庭,家庭關係,法律

15樓:民商法苑

你沒有權利。

還好你還未成年。至於大學的學費,父母沒有法定義務承擔成年子女的教育費用,他們可以支付,但並不必須。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分割你父母的共同財產?還要支付你成年後的部分支出?都沒人理你。

17樓:萬事啪啪

成年了他們就可以不負責你未來的一切費用了,你想想要是能分到房子就不能拿錢,能拿錢就必須跟著一方住。

18樓:高做的女神

明白了,你有一些擔心

法律規範對於弘揚家庭關係起到了什麼作用

作為獨生子女是什麼體驗,作為一個獨生子女是什麼體驗?

作為一個獨生子女,我確實是有挺多的感受的。有的時候我會因為自己是獨生子女而感到開心,但是也有的時候我會因為自己是獨生子女而覺得懊悔。因為我是家裡面唯一的一個孩子,所以無論是我的父母還是爺爺奶奶,他們都非常的寵愛我,甚至他們算得上是溺愛我了。所以在家裡面的時候,我幾乎都是家裡面的小公主。我所提的要求,...

獨生子女的感受是

父母都健健康康的,並且家庭條件衣食無憂,獨生子女是有優勢的。但如果父母生病了,沒人商量,會超級辛苦,無奈!親身體驗!我不是獨生子女,有個哥哥,可是小時候的我感覺跟獨生子女一樣的,也有孤獨的時候 從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身邊都是獨生子女,所以沒有覺得自己是獨生子女感覺和別人不一樣,也沒有孤單過,很開心。我...

獨生子女的弊端有哪些?反映出哪些社會問題?

我覺得它的弊端就是會讓你在未來沒有人陪伴你一起成長,沒有人和你一起去經歷一些事情,並且失去了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一起玩耍的經歷而且獨生子女會非常的孤單,並且在將來養老的時候養老的壓力也是比較大的。我覺得他所反映出來的社會問題就是很多的人不願意去生二胎,生育慾望下降,很多的家庭開始追求高質量的生活,覺得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