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剛談戀愛,網上聊了月,見面就確定關係,然後男友就要求住一起,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2021-04-02 09:02:24 字數 5538 閱讀 8210

1樓:李皓軒

首先你自己怎麼想的啊

雙方父母都同意嗎

他是想照顧你對你負責 跟你一起生活

還是他想找個人來照顧他

如果你們彼此需要 相互達到共識

那這個就談不上過分不過分之說

2樓:勇氣做我自己

當然不要輕易地答應男友的要求,即使現在的社會再開放,你還年輕,要懂得保護自己,珍惜青春;奉勸你在非常認可男友之前,不要輕易答應他

3樓:頂級蛋蛋

這肯定會顯得很著急,正常情況下,你肯定要在現實當中處一段時間,而不是僅僅通過網上聊。畢竟現實當中相處,你能通過一言一行來進行判斷,如果說你整體感官都還不錯,那麼,再談進一步加深關係的可能。

4樓:德州峰哥

珍惜自己!才是對男盆友的尊重!

5樓:匿名使用者

過不過分就看你自己怎麼看的了,怎麼想的了,最好是不要住在一起,再多相處相處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太好,老師又怎麼樣,沒有結婚就住一起女方肯定吃虧啊,結婚了再住一起吧。而且你們才剛剛見面。你自己考慮考慮吧。

7樓:匿名使用者

很過分,你們才相處了三個月,而且在網上相處,沒有實地瞭解,你對他的人品還沒有全部瞭解,作為男生不應該這麼輕浮。

8樓:傲血天奇

我覺得這個要求是過分的,最起碼不能是要求,而最起碼要與你商量並徵得同意,在我看來,這麼短的交往時間,很不好!

9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說太草率了,因為網上的聊天和見到真人以後完全是不一樣的

確定關係,他應該徵求你的意見。你也可以拒絕他,同居,可以等交往時間稍微長一點再說。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次不過分嗎?我感覺他不是什麼正經的人,老師也不一定有多正經,你還是要在判斷一下,多多考慮一下吧,因為這種事情對於女生來說還是比較吃虧的

11樓:我改變不了別人

太過分了,剛談了三個月就要同居。可能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近似閃婚,男友急於要住在一起,這很不靠譜,也很過分!你應該託詞拒絕,再瞭解一下男友的背景。

13樓:悲的小山

沒結婚,同居了都是耍流氓,你既然有些想法。那就不同居吧,還是看看再說吧,定了婚,在同居,男女朋友關係確認了,同居是大事,自己想清楚。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社會流行這樣的,就看你能否把握

15樓:知了叫禪

過分不過分看你的了,也可以選擇不住一起,訂婚再說

16樓:老農

肯定過分,而且是太過分了。

17樓:偏安一隅

很過分。太隨便了。這樣的男的,你好好看看吧。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的想法了,如果你同意他的要求,那就不過分。如果你。不會同意,那他確實是過份了。

19樓:北年

我覺得應該再考慮考慮,你們才談了三個月,確立關係,未免太早了,應該的,新就深交了解了解。

談戀愛以後多久可以睡在一起?

20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談戀愛之後兩三個月可以睡在一起,但前提是你一定要了解對方,看看對方到底是真心還是不真心,尤其是女生要注意這一點。

兩個人要有足夠長的時間來了解與熟悉,感情漸漸深厚,從不熟悉到熟悉,從陌生到親近,在兩人的感情步入正軌的情況下,滾床單也便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滾床單是需要感情基礎的,否則就成了約會,一般來說兩人的感情程度不夠深的話,就不要輕易滾床單,感情的積累需要時間, 當然也不是說非得談個一兩年之後才能滾床單。

當你們關係開始確定之後的最初的階段,千萬要記得不要撒嬌般的說我愛你,也不要過分的要求他每天或者每一星期都一定要抽出時間來陪你,更不要對待你的另一半輕易的去邀請他去你的家裡面。

女人在談戀愛的時候一定要保持一顆平常心,不要把感情看得太重或者太輕,如果在戀愛初期就表現出一種你無法離開他的姿態,那麼他對你也會變得不珍惜的。

倒不是說女生要過於保守,非得把第一次留到洞房花燭夜,畢竟當今的感情來得快去得更快,誰也無法預知當下熱戀的這個人是否最終能成為自己相守一生的人,只是女生要矜持一點,不要讓男生覺得你太容易被泡到手了。

21樓:北鴦

首先要看你是以一個怎樣的目的去談戀愛,再一個就是

兩個人是不是真心相愛。雖說,發生關係是愛情必經的階段,但這一切也最好以愛為基礎,兩三個月之後就能看出有沒有必要睡在一起了。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舉例下面幾個:

1、塵塵,23歲,單身

對於現代人來說,情侶還沒有結婚,就睡在一起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不過我還是覺得,最少要交往個半年以上再發生關係比較好。

不管怎麼說,瞭解一個人都是需要時間的,如果太快睡在一起,對這個男人又不是十分了解,萬一遇到個渣男,到頭來吃虧的還是女人自己。

如果能有半年以上的交往,那麼這個男人對自己是不是真心,基本上就已經有個判斷了,到時候再考慮要不要睡在一起也不晚。更何況,女人如果太主動,太早把自己全都交出來的話,恐怕男人也不會很珍惜。

2、楚楚,29歲,未婚

兩個人在一起多久發生關係比較合適,我覺得還要看兩個人交往的目的。

如果是奔著結婚去的,我覺得女人要花多一點的時間去了解這個男人。假如這個男人也是以結婚為目的在跟你談戀愛,那麼他一定不會那麼著急跟你發生關係。要是因為你拒絕,他就跟你生氣,那顯然,這男人跟你在一起的目的,只是為了睡,不是為了愛情。

但如果你們兩個的交往,原本也不是衝著結婚去的,都是抱著玩一玩的態度,那什麼時候發生關係,似乎也就無所謂了。

3、婷婷,34歲,已婚

我是一個思想比較傳統的女人,我覺得男女在談戀愛的時候就不應該發生關係,至少要等到結婚那一天,反正我是這麼做的。

不過,我也不反對男女在結婚之前同居,同居跟結婚過日子的性質是一樣的,這時候如果發現雙方不合適,趁早分開,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但不管怎麼說,至於什麼時候發生關係,我覺得是個人觀念的問題,對於女人來說,最重要的原則還是,千萬不要讓自己受傷。

22樓:別搶我題啦

談戀愛以後睡在一起最起碼要半年以上的時間。

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需要經過牽手、擁抱、接吻到發生關係等階段,才可能走進婚姻的殿堂。當然,每一個階段,都有不同的表現,不同的感情、不同的人,處理的方式也不一樣。並非完成這些階段的時間越短,就越不靠譜,也不是週期越長,就越容易幸福,因人而異,因感情而異。

兩個人有足夠長時間的瞭解與熟悉,感情漸漸深厚,從不熟悉到熟悉,從陌生到親近,在兩人的感情步入正軌的情況下,睡在一起也便是順理成章的事情。這是需要感情基礎的,否則就成了***。

一般來說,兩人的感情程度不夠深刻的話,就不要輕易滾床單。感情的累積需要時間,當然也不是說非得談個一年兩年之後才能在一起睡。有時候,感情的深淺與時間無關,而是彼此的一種感覺與默契,這種感覺很微妙。

是的,這的確是件很平常的事情,只是兩個人由肌膚之親到心靈契合之間的距離還比較漫長,兩人要想相守一生,需要的不僅僅是滾床單那麼簡單。身體的彼此需要與慰藉,只是通往靈魂相吸的第一步。真正促使兩人感情和諧穩定持續發展下去的動力源泉在於,你們是發自肺腑的真心相愛,彼此無法分割,哪怕只是一日不見,也如隔三秋。

23樓:f李平

對於談戀愛多久可以滾床單這個問題,並沒有準確的答案,關鍵還是看個人看法及具體情況。你覺得那個男人是真的愛你,無條件信任他,你也不介意婚前發生性關係,不管戀愛了多久,情到一定時刻發生性關係都是可以的。

如果你對他還有懷疑,最好不要提前和他發生性關係。最好有了結婚證才可滾床單,因此尊嚴地位合法都有了保障。

三招看清男人是愛你還是想睡你:

1、控制**的速度儘量延長考察期,男人的真面目顯露的就多一些。

女人總要矜持一點,在男人面前印象也好一點,另一方面,這對保護自己也很關鍵。如果他只是為了性,你遲遲不投降,他一定失去耐心。真正愛你的男人,對於你的害羞或遲疑,是不會太勉強你的。

2、偶然相識就要和你發生性關係不靠譜多數男人的內心都有一股很強烈的***渴望,他們會把很多與女人的邂逅當成***的機會。

這種在大巴車的相識,或者在網上、職場上的偶然結識。通過這種方式與他認識的女人可要小心了,當他提出繼續交往時,八成只是為了讓下半身滿足一下。

3、女人不要把性和愛那麼清楚地分離開,要將之當做一個整體,要麼整體接受,要麼整體拒絕。

搞清楚自己和對方需要的是什麼,如果相互衝突,就不要有錯誤的開始。你需要明白,錯誤的結果往往源於一個錯誤的開始,許多悲劇,在起點就註定了。

你要的是愛還是性,往往決定著你對一個男人的態度,男人有時會對女人的態度產生誤判,他可能覺得你的曖昧只是為了與他有一場火星撞地球似的彼此都不用負責的豔遇。

而你,卻真的動了相戀結婚生子的心思,那可就慘得沒法補救了。

24樓:神奇領域的創作者

在這一點上,我覺得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看法。

有些女生可能覺得只要確定了戀愛關係,就可以和男生睡覺。有些女生,**的前提建立在兩個人足夠了解的基礎上,具體時間看心情。

還有一部分女生,認為婚前不發生關係是對這段感情以及對自己人生負責,拒絕婚前性行為。是不是所有談戀愛都是為了發生關係,我想不是的。但有一點必須承認,談戀愛的時候當然會想這件事。

當你們躺在同一張床上,而毫無雜念,各自玩著手機,你才要思考是對方的問題還是自己**不好。當然不發生什麼也是合理的,畢竟同床共睡一晚,他即使難受焦灼輾轉反側也不敢對你動手動腳。

不是說談戀愛就一定要發生關係,也不是說發生了就代表只是為了做而去愛。當對方有想要的衝動時,你要做的是在心裡問問自己:他想要,那你想不想要?

如果你要糾結要猶豫,甚至思考半天也得不出答案,那就不要勉強自己了。

如果你發生關係的初衷是為了取悅對方的話,那我希望你不要輕易答應,這樣即使你會遺憾,對方會不開心,也好過未來你會後悔這個選擇。

我總覺得,在性這件事上,從來都是順其自然自然而然地發生,情到深處彼此都覺得合適也不抗拒。

25樓:勤奮的陸

我覺得感情合適就可以睡在一起了,一般確定關係了,一個月左右就可以同居了,當然,前提是兩個人工作近、方便。

2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看人而已,有的最快幾天就能**了,雖然我不支援婚前同居,不過現在這個社會,對於這種東西很多人都看得很開了

27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這個完全看感覺,你覺得可以把身體交給對方的時候就可以了,沒有一個固定的時間點。

28樓:之乎者也乎

談戀愛後,如果兩個人情投意合,彼此對各方面都很滿意,並且兩個人都很想快點結婚,快點住在一起,在這種情況下肯定可以同居了。

29樓:小澤瑪麗丸

我覺得最起碼要半年以後吧,而且女孩子真的不能太隨便。

30樓:螢燭與皓月

你好,男生的話肯定巴不得馬上睡一起,女生的話建議還是自愛點,不要讓男生輕易得逞

31樓:啊噠噠噠

最起碼要半年以上的時間,睡在一起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不過我還是覺得,最少要交往個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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