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男方是上門女婿,房產證的名字是老岳父的,但是房子都是結婚後共同出錢蓋的,請問男方能夠分到

2021-04-13 04:57:07 字數 852 閱讀 3262

1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房子是結婚後共同出錢蓋的,從法律上來說你們這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但是你必須能夠證明建房時你也出資了,否則可以認為這個房子是你岳父借給你們住的,產權與你無關。

2樓:勇的

能 找律師詳細諮詢下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向法院證明你的確是出了錢的,就能分到一定的數目吧

4樓:匿名使用者

能,在法律上來說你們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只要能提供你出了錢的證明,應該可以。

我是上門女婿,宅基地是我岳父的名字,我和我妻子結婚以後和岳父一起蓋的房,現在我岳父想把房子給了其它

6樓:里長羊

有,你有足夠的發言權,但在岳父的權威下(如岳父是利害人物,類似霸道)你只能妥協,因為你

版是晩輩權。官司上要打也是誰強硬誰佔便宜!且你一鬧也會改變對你的看法,所以只能是你老婆和他去協商了,希你的老婆給力,你只能幕後。

7樓:麻辣香鍋

你岳父有權分配自己的房產!你岳父還沒死呢!談什麼繼承啊?

8樓:海明威沒有悲傷

你有繼承權但不是全部的。如果你經濟條件還可以的話,就放棄吧,畢竟都是一家人,如果事態升級會影響家庭的。你可以問一下你老婆看看她什麼態度

9樓:一起抵制

有,絕對有。不相信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

10樓:求解解吧

有,但是你岳父有遺產的權利,所以自己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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