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找的女朋友,突然間讓警察來調查,結果是她以前吸食毒品。有案底,我現在該怎麼把這件事情處理好

2021-04-14 03:01:27 字數 3729 閱讀 9594

1樓:繁華落寞下

真心喜歡就堅持吧,而且吸毒看嚴重性,關不了多久,不喜歡也別現在傷了別人的心,那樣女的以後出來會沮喪的

2樓:榴芒吐

誰以前不會犯下點錯誤能改就好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真愛她就陪她一起戒毒熬下去吧

戀愛法律

4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不需要承若,是感情,一種感情上的付出和收穫,只要你真心對她好,讓她幸福,還怕她跑了嗎?要什麼約定書,還要有法律效力,聽都沒聽過,好好對她吧!

5樓:八三老人

戀愛不屬於法律調整範圍。

6樓:樂都的趙洪吉

不好意思,你和你女朋友的男女朋友關係涉及人身關係,制定的任何約定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即使制定約定,違約後也無法律效力。

7樓:匿名使用者

暈,戀愛還要什麼例文,是你沒底還是她還沒底如果都沒底可以儘快結婚!如果只是你那對不起現在法律不支援這個!

為什麼戀愛不受法律保護?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不能解決社會上出現的一切問題,道德管轄範圍遠比法律廣。戀愛和婚姻是個永恆話題,企圖用法律解決戀愛出現的一切問題是個奢望。我們現行的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是個明智的規定。

對於您所問的關於戀愛期間的財產問題,我們有婚姻法和民法通則可以解決出現的問題,對於犯罪問題,我們有刑法。法律對於婚姻規定還是比較全面的。不過您提的建議挺好,可以引起婚姻法專家的注意。

看起來您也是一個法律愛好者,您可以去問法網上看看,那上面有您關注的問題,如果您還有問題需要問,您可以邀請上面的專家進行一對一的法律諮詢,對您很有幫助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涉及到法律調整的範圍問題,實際上也是法學界的一個基本理論問題。一般來**律不會對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全盤干預,否則法律成為「萬能的」,勢必限制人民更多的自由。法律只應該調整屬於它調整的範圍,在法學界看來,法律是採取國家強制力強行干預社會生活,所以它只能調整一些比較重大的社會關係。

戀愛問題,屬於雙方的感情世界,而雙方的感情如何,在外人來講是比較難以判斷的,這應該由道德去調整,所以法律就讓位於道德啦。

10樓:匿名使用者

連談戀愛都要靠法律來保護的話,戀愛還有意思嗎?

也褻瀆了愛情,戀愛可以靠道德以及人性規範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不是萬能的,除了法律,還有道德和其他的規則

關於戀愛的法律

12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戀愛不屬於法律的管轄範圍,這也是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利用情感進行詐騙的事情發生層出不窮。有些婚介所是專門為詐騙慣犯尋找目標人的場所。所以,戀愛要小心,看清身邊的人。

像郴州去年發生的事情更讓人氣憤:一個女孩25歲被一個50歲的追求,兩人談婚論嫁了,才同居,結果,那個男的不僅詐騙她、毒打她、還套用她的現金請傳銷的人誹謗她坐牢,男的身份證什麼都是假的,現在起訴找不到具體的法院,而且,旁人都說是女孩貪財,對她冷言冷語。

想想女的名節多麼重要,但是不排除有的女的也是詐騙的。

你的事情解決很簡單的,看你自己怎麼想的。我建議你好好找個真的愛自己的過日子,不想以前的事情。想想我剛才說的真人真事,你是幸運的。對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的。即使你們訂婚了照樣可以拋棄別人,法律照樣不管,當然要是涉及財務人身傷害問題法律還是管的。

14樓:提點刑獄公事

不要開玩笑了。如果戀愛法律要管的話,還有必要要結婚嗎?還有必要有婚姻法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不屬於法律關係,不保護的,應該找一個適合的人,一起保護你們的戀愛吧

16樓:帥建郝雪卉

法官是不會閒到去管這些事情的,法律的定義是:神損失是指由於加害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

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損害。

受害人首先應當承擔的是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只有在上述民事責任不能起到救濟作用的情況下,才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男女雙方談戀愛中是否有侵權行為呢?分手不算!

17樓:鹹慕葷俊遠

不要理會,根本不需要復任何責任的.

18樓:千金墨鵬煊

戀愛分手沒有精神損失費的說法,你可以到110諮詢網去問律師

19樓:無籟義曉瑤

除非他有花錢的收據什麼,也許還可以要回來,不然的話,法律上是沒有這樣的規定的

男女朋友之間簽訂的戀愛協議有法律效力嗎?法律能給予保護嗎?就像以下的那種:

20樓:老可愛姐姐

沒有法律效益,我國是成文法體系,也就是說必須要有相關法律的保護才能有法律效力。

戀愛協議唯一可以靠邊的就是《合同法》但嚴格上卻與合同法的物件有所偏離,而且在實際界定當中也很難取證,所以法院一般是不會受理這種訴訟的。

這個在理論上是有法律效力的,不過這一類的所謂協議一般都是濃情時的玩笑罷了,一般措辭、條款等都不會嚴謹,所以有很多歧義的語句,很難判定你是否能夠真的合乎法律條件,除非你發出來看看。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除非以上5種情況,雙方達成的協議均為有效,你看下你的條款,對照以上5條,是否有瑕疵,如果沒有,就視為有效,反之就是無效合同。

2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是成文法體系,也就是說必須要有相關法律的保護才能有法律效力戀愛協議唯一可以靠邊的就是《合同法》但嚴格上卻與合同法的物件有所偏離,而且在實際界定當中也很難取證,所以法院一般是不會受理這種訴訟的

建議提問人若是想上述問題,意思意思浪漫也就可以了,實際到利益問題時如房產劃分還是得到婚後進行,否則到時會比較棘手

希望這個回答能讓您滿意

22樓:匿名使用者

一張白紙,沒有任何約束力,國家也沒出臺相關法律,和檔案

23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是沒有的,婚前財產什麼的協議,可以去跟進律師的公證可以有效率,但是這些好像沒有。畢竟這個出了問題不好審理。

24樓:飾顏

肯定沒有呀,這份協議是需要你們兩個的愛來維護的。愛不在了也就無效了。祝你們幸福!

時尚飾品 盛飾新貴(**)

25樓:風飄搖

肯定沒有。只是一個心理安慰。主要靠你們的感情維持

2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感情不是靠協議來約束的,別說你在戀愛了,就算拿了結婚證有了法律約束,不照樣每天都有人離婚嗎

2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除非有律師在場

28樓:菠vs菜

這份協議說不好聽點就是小還過家家,就算有你的條件那是肯定不行的,你們這協議就是白紙一張

29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只有婚姻法 沒有戀愛法誒。而且婚姻法中也沒有如 老公不能打老婆這樣的條款.....

30樓:迷茫的懵懂

好有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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