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工傷期滿後請病假公司能不能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2021-05-14 13:53:20 字數 720 閱讀 6305

1樓:

先說說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勞動合同解除是合理的,勞動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xian

現在說賠償,賠償分兩部分,一部分為工傷賠償,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上三種都要根據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級別有關,具體金額與鑑定級別相關。另一部分為解除勞動後的經濟補償,標準為職工月均工資*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2樓:竹本無心

工傷期,應該是停工留薪期,即醫院出具的休息證明,如該期間結束,勞動者病假,也確實不能上班,或者醫院出具了病假單,用人單位是必須要給勞動者休息的,因為勞動者還有一個醫療期,所以在醫療期滿前,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看的,如果說有醫生證明確定不能適應原崗位,公司應該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傷殘鑑定的等級,解除合同會有相應的賠償,具體你可以查一下工傷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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