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開對方十多年了,一直沒有來往這樣的情況應該採取什麼樣的辦法才能離婚

2021-04-21 00:15:09 字數 6015 閱讀 8523

1樓:匿名使用者

離開了對方十多年了,一直沒有來往,這樣的情況應該採取什麼樣的辦法才能離婚?其實這種你就直接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的呀,因為畢竟你們十年都沒有來往了,是可以直接起訴離婚的,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

2樓:勿忘他

你們感情已經破裂了,去民政局諮詢一下,早離婚罷了,這樣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了。有和沒有已經沒意義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像你這種情況,如果不想走司法程式的話,可以到法院讓法院調解離婚,法院會通知他,畢竟你們十多年沒在一起,一般法院會支援你們離婚的

4樓:搖曳生姿的薔薇

雙方簽好協議到民政局辦理最方便,不然就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分居兩年以上法院就可以判離婚。

5樓:匿名使用者

像你說的這個情況,先和對方商量,如果對方也有離婚的意思,那直接去民政局辦離婚就行了,假如對方不同意,那就去法院起訴離婚,分居兩年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6樓:雷移天

去法院起訴,十多年異地生活,夫妻感情破裂。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7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這點兒你如果真心想離婚到法院起訴,完了法院給你判離婚。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夫妻分居超過兩年就可以離婚。

9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多年沒有聯絡的怎麼樣離婚,那麼就經過起訴到法院進行註冊,法院通知你。在報紙上登光登廣告通知本地方。對方不來判未缺席離婚。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狀況應該採取和平分手。沒有感情了,何必要拖拖拉拉呢。

11樓:麗麗

你可以去法院起訴。法院受理後給他發傳票。他會接到傳票後。按發院規定的時間他會到。這樣你就可以離婚了。

我離婚10年了,沒有孩子,沒有再婚,一直沒有來往,現在病重,很想見他,怎麼辦?

12樓:淡藍色的思念

那麼他是不是再婚了呢

萬一他有了新的家庭

那麼你見了他,會不會引起誤會呢

可以嘗試聯絡試試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就能搞定。是個男生都會去。

14樓:安吉拉吉祥如意

請個護工照顧你!別攪和了人家的生活!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聯絡他⋯看看他願不願意咯……

我曾一心一意跟隨了二十多年的人,我現在已經四十多歲卻被他傷害到幾乎無路可走。我不該該報復?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走極端,20多年的交情很不易。還是多多溝通吧,相互都有恩情,不可能絕情翻臉的。一切都是因為錢,錢是身外之物,別因為錢而傷了20多年的感情。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取決於你自己吧!你如果遇到另一個對你好的!我相信你也願意給他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論點有恆心才能戰勝前進道路上的荊棘坎坷。

恆心不是鑽牛角尖,一條道走到黑。

19樓:最愛小西裝

害人之心不可有,二十多年是你心甘情願跟著他的,沒有人逼你,你對他也有好感,問題是對他有感覺 當初幹嘛不當面提出來?不同意就算了,幹嘛非要吊著?況且他還有恩於你,忘了吧,再找一個,四十多歲還不算大

20樓:匿名使用者

恩分義要分開對待,有恩必報,有義必遵,你用自己的行動已經報答過他了,而今他又對你不仁了,你可以直面地和他談一下,大家已經過了二十多年了,相之間怎麼說也都瞭解的**不離十了,如果他實在不想在一起過下去的話,可以協議離婚,這樣你內心也不會感到糾結了!

21樓:抉擇卩卩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無奈!也許你有過冤屈,有過屈辱,有過不幸,被人欺騙,卻不要改變自己的內心,難能可貴!

夫妻既不離婚,又不盡夫妻義務,該怎麼辦?

22樓:匿名使用者

著實覺得這樣的夫妻真的就是在浪費彼此的時間,可能一樁婚姻真的牽扯了太多的事情,如果說要離婚的話會面臨財產分割的問題,兩家人還要徹底撕破臉,這原本就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情,自然就會有很多的都不願意去考慮,而感情沒了還是可以湊合著過,但是如果有一方實在是受不了了的話還是可以主動申請離婚,如果有正當理由的話。

夫妻之間的七年之癢是很可怕的,因為戀愛的甜蜜終究是會有結束的一天的,兩個人呆在一起的時間太長了自然而然之後就會出現很多的問題,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想要解決的話也不是一點辦法都沒有,主要就是要兩個人能夠共同努力,如果說兩個人真的都已經對這段感情沒有任何留戀了,那也只能選擇離婚了。

我覺得如果在一段感情裡面兩個人都不想去主動了,也不想再做出什麼讓步的話,倒是可以一起靜下來好好談一下,因為既然沒了感情也沒有必要再這樣將就下去,因為未來的路是非常難走的,不如放過彼此,再去尋找自己真正愛的人豈不是更好嗎。

綜上所述,沒了感情還是需要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兩個人好好談談總能有一個相對來說好一點的結局,能夠不撕破臉還是選擇和平一點分手吧,畢竟撕破臉之後兩家人都不好看還會多出來很多的小問題,這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事情。

23樓:證喔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兩個人商量之後都同意的話,那是別人的自由。

畢竟不是所有人都要按照傳統的方式去生活,結婚本來就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對於兩個人來說都是如此。結婚不僅僅意味著兩個人在法律上合法化,更重要的是兩個人要一起去承擔法律上的很多義務,就比如撫養孩子、贍養老人、共同經營夫妻關係等等。

有很多人在沒有考慮好結婚這件事情之前就匆匆步入婚姻殿堂,一方面是一件好事情,但另一方面可能也會給某些人帶來很沉重的壓力。結婚本就是一件需要衝動的事情,因為船到橋頭自然直,或許在面對一些困難的時候,不得不去一起承擔。但是有可能,在衝動之後帶來的是兩個人之間更多的矛盾激化,所以導致有很多夫妻在結婚以後,甚至不一起去承擔結婚的義務。

曾經聽別人說結婚就是去找一個人和自己,共同面對這個世界,因為這個世界太苦了,要面對的事情太多了。如果兩個人結婚之後不一起去承擔義務,兩個人也覺得這樣,甚是妥當的話,倒是雙方的自由。

但是如果是這樣的生活狀態的話,反而不如去離婚,尋找各自的自由。畢竟強求在一起也是為難對方,讓彼此生活的更加不舒適罷了。但是生活當中沒有邁不過去的山,兩個人既然當初決定要結婚,一定是有感情在的,如果結婚以後狀態不好,兩個人不如去試一試調整一下。

24樓:ckck小小

現在越來越多的夫妻兩人之間幾乎沒有了感情,他們各顧一方,生活和工作方面都也互不來往。這樣的夫妻早已名存實亡

《婚姻法》中的規定,夫妻的兩人之間的義務有很多種。其中最主要的一種就是夫妻有相互扶持的義務。兩個人既然結婚了,成為夫妻就應當承擔夫妻的責任和義務,對對方不離不棄。

夫妻之間不離婚其實來說一個好事情,兩人不離婚說明感情還在,心裡也都有對方,兩人的存在代表了家庭的存在,在現實生活中,還有的人有了第三者,卻不願意離婚,這就需要我們走法律途徑了。

有第三者的人,他們整天對自己的原配漠不關心,甚至於拒絕承擔夫妻之間相互扶持的義務,置原配的生死不顧。對於這種情況,如果對方不想離婚,又想拋棄另一方的。當另一方生病或者沒有生活能力的時候,就可以起訴對方遺棄或者承擔扶助義務。

最起碼應該承擔必要的費用,這是避免不了的。所以說當對方不想離婚時,又不盡夫妻的相互扶持的義務,就可以根據《婚姻法》裡的相關規定,依***。

其實,現實生活中的夫妻兩人之間的新鮮感隨著時間而慢慢降低,相處過程中矛盾凸顯,這些情況在婚姻中並不罕見。雖然已經在很多問題中都提到溝通在夫妻關係中的重要性,但是仍然很多夫妻沒有做好這一點。有時候溝通不當反而容易引發矛盾,因此在溝通之前,先要想清楚,你們的溝通的目的是什麼,主要解決兩人之間存在的各種問題,望對方能夠做到哪些事情。

25樓:方便麵的使命

首先要明確一點,你是否還愛對方?

如果你還是愛著對方,那麼你可以試著去挽回這段感情,畢竟兩個人從相戀到結婚是非常不容易的,而且離過婚的人要再想開始一段新的感情更是難上加難,只要把問題講清楚了,彼此都退一步,我相信沒有什麼問題是解決不了的,但是如果你不愛對方或者你感覺對方也不愛你了,那麼你就要做進一步的打算了。

我有一個朋友就是第一種情況,他和他的老婆是大學同學,而我和他們也是大學同學,當時他們兩個是我們班裡最看好的一對,因為他們在大學的幾年裡幾乎形影不離,畢業後他們就順理成章的結婚了,但是結婚之後問題就凸顯了出來,因為我那個朋友有一點「媽寶男」的意思,幾乎做什麼重大的決定,都要徵求他母親的意願。

這一點他妻子一直看在眼裡,最初的時候沒有說什麼,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她的忍讓,讓她的婆婆感覺到她好欺負,她家裡的大小事務她婆婆都要干涉,所以到後來兩個人便因為這吵了起來,剛開始誰也不肯讓步,一方覺得母親含辛茹苦,自己就應該聽不清的,而另一方覺得生活是他們兩個人的,沒必要讓婆婆來插手。

聽說了這件事情之後,我們幾個就給他開了個會,首先把事實擺在眼前,現在社會沒有多少家庭是婚後仍然聽父母的,他這樣做是不對的,而他的妻子有這樣的反應也是正常的,後來他就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而他的母親看到因為自己的原因對兒子的生活造成了困擾,就主動撒手不管,這樣問題就在根源上被解決了,現在兩個人仍然恩愛如初。

26樓:夢哈

夫妻二人既不選擇離婚也不選擇盡彼此的義務的時候,就要好好想一想兩個人到底還有沒有感情,想不想繼續生活下去,兩個人可以很好的談一談,然後再一次進行決定以後想要怎麼生活。

夫妻二人不離婚,可能是因為沒有做好離婚的準備,或者兩個人之間有一定的矛盾,又或者是已經做了離婚的打算,因為某些顧慮而並沒有去實施這件事情,而不盡夫妻之間的義務,可能是兩個人在感情方面出現了一些狀況或者是危機。這個時候兩個人就要找機會好好談一下,到底是什麼原因才會造成現在的這種狀況,然後尋求解決的辦法。

如果兩個人還是有感情的話,那麼可以雙方進行一定程度的讓步,或者調整好自己的心態,然後解決兩個人之間的矛盾。如果兩個人已經沒有什麼感情可講的話,那麼兩個人最好還是早點結束這段感情,這樣對彼此來說都不會是一個很大的傷害,而且兩個人也可以去尋找更加適合自己的伴侶,這樣也是放過彼此的方法。

夫妻之間更多的應該是相互包容相互理解,不管發生什麼樣的事情一定要想辦法去解決,然後兩個人如果產生了什麼矛盾也一定要相互溝通,找到適合的解決方法。既然選擇結為夫妻,那麼當初一定非常地愛彼此,所以不要丟失最開始的那份對彼此的愛,如果實在不能在一起也請做到好聚好散。

27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也不能離,後媽不好,二次婚姻不一定咋樣,夫妻都有孩子家庭糾紛更多,人的命沒法治,我這輩子就這樣了守活寡無性婚姻

28樓:匿名使用者

我就是等兒子當兵走了,就徹底淨身離婚的,人都不稀罕了,?也拿不走。有個自由的靈魂也是幸福的。不辜負自己僅此的一生

29樓:漂泊天涯路

既不離婚也不行使夫妻義務,就是這樣死耗,逼不得已,最終把那個賤貨踢滾蛋,不得好死的賤人。??

30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應該儘早離婚吧,要不然這算什麼日子。

31樓:快樂小花貓

還真沒有辦法,只有死耗著,耗到誰先死。淨身出戶劃不著,自己辛苦攢下的錢憑什麼都給男方,還有房子。我們分房睡20年了,想想也有好處,男方不愛乾淨,嘴臭,屁多,**不常洗,**一兩個月不換,腳臭,打呼嚕,分房睡對女性不是好處多多,關於沒有夫妻之實,女性也可自己解決啊,要不要男人無所謂,所以,就目前來說,過自己的日子,耗到誰先死,誰就笑到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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