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骨折,派出所半個月以後就調解合適嗎?簽了和解協議,可現在我要做二次手術,還能找對方賠償嗎

2021-04-22 00:05:17 字數 1879 閱讀 3056

1樓:淋梅大剋星

和解還賠償個毛!和解協議怎麼寫的?沒寫就什麼都沒有!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能找對方賠償,要注意通過辦案單位,不要在起衝突

3樓:三水控股(管道

一定可以賠的,輕傷,否則告警察!

我被人打傷,對方要求調解。今天到派出所雙方調解,已簽訂賠償協議書。大意對方同意賠償10萬元。但是在轉

4樓:博愛傑傑

《中華人bai民共和國du治安管理處罰法》第zhi

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dao紛引起的專打架鬥毆或者損屬

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樓:匿名使用者

1、簽訂的傷害賠償協議,從雙方簽字後即具備法律效力;

2、對方如果不按照約定賠付,可以向法院起訴;

3、給派出所再寫一個收到賠償款的收條,附在案卷上,是派出所結案的要求。

如有幫助,請採納!

6樓:京城李律師

不知你是否做了傷情鑑定,如果是輕傷以上,派出所是不應當調解結案的,如果你已經在調解書上籤了字,對方不付款,你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同時要求附帶民事賠償。

7樓:上海李慧律師

建議您還是做傷殘鑑定,如果構成輕傷以上,對方要負刑事責任的,這不是您私下能調節的,國家公權力不能通過個人處分行為而放棄。

8樓:匿名使用者

派出所也能調解??????????太假了!

打架後派出所簽了調解協議可以反悔嗎

9樓:華律網

派出所的調解,屬於當事人雙方在行政機關主持下的調解程式,不具有終局性。調解協議不排斥受害人主張傷情鑑定,如果受害人能夠充分證明此傷確屬當時打架所致,並被鑑定為重傷,因未過刑事責任追訴期,則可以引起公訴刑事案件追訴程式。調解協議相當於是一份民事合同,表示已經就此事達成和解,除了協議的內容外,放棄追究對方其他責任,因此,反悔是沒有用的。

10樓:孫曼珍應茗

打架後派出所簽了調解協議,完全可以反悔。

反悔後派出所依法對行為人進行處罰,然後告知雙方就有關民事賠償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詳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11樓:辛鴻德惲音

經過派出所調解後,一般情況是不能反悔的。如果協議明顯的不公平、對方不履行協議內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2樓:幸福

既然都簽了調解協議了,就代表雙方當時都同意協議中規定的內容,如果要反悔,只能通過司法訴訟的渠道解決,而且勝訴的可能性很低。

把人打了,他們報警,派出所出面調解賠償,簽了調解協議,以後去派出所會查出有違法犯罪記錄嗎

13樓:

不會有記錄。雙方自願協商解決,民警中止了法律程式,違法行為沒有受到追究和處罰,所以沒有違法記錄。

14樓:真中流砥柱

派出所調解案件不會留案底,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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