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談了兩年多三年 我才20歲,他還是我初戀,他大我7歲。這兩年多來,他背叛過我三次。我還為他打胎

2021-05-11 21:37:17 字數 928 閱讀 4248

1樓:生活中的無奈

您還是早為自己打算吧

這樣的男人

有什麼值得您留戀的呢

放開彼此

您會遇到很多的機會的

2樓:匿名使用者

為這種渣男生氣不值得,他就是一個玩弄你感情肉體的人渣,分手吧,忘了這段傷心事,從新開始新的生活

3樓:塵封的記憶

因為你沒有自己的原則與底線了

4樓:零羽飄絮

有一顆大白菜被豬坑了

5樓:酒天

恩,不珍惜你健康的人

我和男朋友交往三年多了,他也越來越愛我,,他是我的初戀,可他卻談了三個女朋友了,我總感覺心不平衡, 20

6樓:山人老施

對你好就可以了,再說談過三次戀愛不代表什麼,只能代表,他跟以前的幾位都談不攏,現在跟你最是有緣,也是最愛你,更能說明你有過人之處,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你比她們在他心目中高很多,這是好事啊,沒什麼不平衡,找個彼此相愛的人容意,要珍惜啊!別瞎想了。

7樓:方哲昊幾秒鐘

哇,妹子喲,你和你男友交往三年了,愈來愈愛你了,過去了,就過去了,你心裡有什麼不平衡的啊。他談過三個,現在是你,不就是說明你是最優秀的?最好的?最適合的?

這當然不是病了,這說明你關心你們的愛情咯...

總感覺你在秀恩愛啊...難受望採納

8樓:孔小白丨

作為你的第一次感情,你付出的肯定比他更多,你存在這種顧慮的話,就要看他對你的感情如何了。他在這件事上如果對你毫無隱瞞之意,那麼他應該是真心待你的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想象一下,和他分開之後,再找一個男朋友,人家會不會嫌棄你不是第一次。

和男朋友談了兩年,他才20歲,我已經24歲,要等四五年才能結婚,我應該等嗎

您好。法律規定男滿22週歲結婚,他20,也就是2年,個人覺得著急結婚就早點分,別人替你做不了主,說到底還是要看你自己的信心。結婚條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須具備的要件。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條件包括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 1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

我喜歡他三年了,兩年前在簡訊裡跟他表白過,那時他說還不想談戀

他不討厭你,至於喜不喜歡,那很難猜,不如直接把他約出來問問他到底喜不喜歡你,如果喜歡那在一起嘍,不喜歡的話你也會放下了 以前喜歡過一個男生,喜歡了他將近三四年,後來終於有勇氣表白。他卻對我說他現在不想談戀愛。這個男生根本不喜歡你就是在玩你拖著你而已,沒必要為這樣的人想任何的問題,這種人只能是看著鍋裡...

我今年25,男朋友24,談了兩年多快三年了,我家裡催趕緊結婚,但是他覺得還不到時候

男人成熟都相對比較晚,特別是和自己大一點或者略顯成熟的女性談戀愛時,他們成長的速度會放慢,換句話說他還沒有定性,對未來的婚姻生活沒有明確的態度,其實婚禮只是個儀式,看你從哪個角度看待了。如果著急結婚的人 會說,婚姻只是個意思,無所謂風光不風光,只有給我個名分就可以,那麼不著急的人也可以說,婚姻不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