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是舉行婚禮沒領證,屬於事實婚姻,如果不離婚,我再領證結婚

2021-05-29 02:33:58 字數 688 閱讀 5302

1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2月1日以後,已經沒有了「事實婚姻」這項了。你們屬於同居關係,該關係不受法律保內護。

同居容期間,雙方就財產問題發生糾葛,可以到法院起訴,爭取自己的最大權益。當然,雙方能協商解決,也是很好的辦法。

他還沒離婚就和我辦婚禮,但是不領證這叫放法嗎

2樓:糖糖萌呆呆

如果不領證

就不算是犯法吧

可是他都沒有離婚

你就願意和他辦婚禮

你有沒有好好想過呢

3樓:奇農嘉嘉普

沒有在已婚身份前提,再次辦理結婚證,就不構成重婚,不犯法。

重婚罪,回

是指有配偶又與答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照了結婚紗照,沒領證,屬於事實婚姻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是,你因何事需要認定是否是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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