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保險公司業務員未經我本人同意就擅自轉走我卡里的錢,他這種行為合法嗎

2021-05-13 01:09:45 字數 2937 閱讀 4638

1樓:匿名使用者

**錄音也具有法律效應,如果沒在**裡答應了,可以100%要求全額退保!

2樓:鴻海漂萍

你在簽訂保險合同是 投保書什麼有授權約定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和保險公司討論法律問題。。更不要討論道德問題。。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到保險公司投訴那個業務員,除了電子保單外都需要投保人親筆簽名的。如果你買的不是電子保單,就是不是網上投保那種,就都必須本人簽字。

這事不怨銀行,所有保險公司和客戶之間的交易,包括繳費或領取現在都是通過銀行轉賬的。銀行轉走你的錢那是保險公司授權給他們的,只要是那個保險公司的客戶,都可以通過那個銀行轉賬。所以這是保險公司的事,最主要原因在那個業務員身上!

如果那業務員不立馬退錢給你,你就直接到保險公司投訴他。如果真像你說這樣的話,那這個業務員太沒有職業道德了。你的錢一定會退給你的,別太上火了,祝你順利!

我在平安保險買了一份保險 但是保險合同不是我本人籤的字 是業務員給代簽的字 這對以後保險理賠有說法嗎?

5樓:之何勿思

如果個人知曉保險合同內容,並有意授權業務員代簽的話,這種情況保險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業務員給代簽字的話,保險合同時無效的。

作為保險銷售人員,在展業過程中不得為客戶代簽字。業務人員為客戶代簽字本身就是違規行為,如果不經客戶同意私下簽字的話,就是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

但是隻要客戶認同,保險公司一般不會追究,畢竟是保險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在先。

6樓:匿名使用者

因保險公司業務員的代簽行為引發糾紛的,保險公司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與保險合同發生間接關係的人,保險合同中的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都是保險合同關係人。被保險人是指受到保險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在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並且在保險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權利,不用承擔繳付保險費的義務。

保險合同可以為第三人利益訂立,投保人也可以將自身或者他人的財產作為保險標的,所以保險合同有關係人。

被保險人俗稱「保戶」受保險合同保障並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被保險人具有以下特徵:

(1)被保險人是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失的人。在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是其生命或健康因危險事故的發生而遭受直接損失的人;在財產保險中,被保險人必須是財產的所有人或其它權利人;

(2)被保險人是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3)被保險人的資格一般不受限制,被保險人可以是投保人自己,也可以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被保險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是在人身保險中,只有父母才可以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7樓:紅色的鬥牛士

有說法,因保險公司業務員的代簽行為引發糾紛的,保險公司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表示,因保險公司業務員的代簽行為引發糾紛的,保險公司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相關資料顯示,保險公司業務員代簽行為是造成保險糾紛尤其是人身保險糾紛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法官認為,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投保單是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投保人作為保險合同主體之一,應根據合同約定在承擔相應義務的同時享受相應權利。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才能成立。如果投保單中沒有投保人的親筆簽名,或未經投保人授權而由他人代簽的,造成的後果只能是保險合同無效。無效的合同自然沒有法律效力,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該返還。

我國保險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對於保險合同的條款,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有爭議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應當作出有利於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

擴充套件資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八條: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金額;

(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八)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影響理賠的,有時間的話去做個簽名變更就行了,其實不去變更影響也不大的,如果過了10天猶豫期退保肯定是有損失的,如果你證明是業務員代簽名還是可以全額退款的,但是這樣保險公司會追究業務員的責任。

自己權衡吧,如果產品合適的話不建議退保

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對於需要要簽字確認的事情有影響。(理賠還沒有核對筆跡,辦理其他業務會對比筆跡)

正常情況是需要本人簽字。

辦理業務一般都是投保人辦理。

有時間再去櫃面辦理補籤簽名比較好。

代簽是不合法的,因此抽點時間帶上身份證去櫃面補籤簽名吧。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這位朋友!代簽字在法律上市比承認的因此建議您馬上帶著您的合同書,身份證聯絡您的業務員去公司改一下您的簽名!

這樣才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沒有業務員直接去公司也可以!希望我的建議可以幫助您!

11樓:風和日麗

合同下來有10天猶豫期,可以退的,過後也可以退,只是錢就沒那麼多了,等於你已產生消費,人家給你保險了嘛,這樣的業務就算險種再好也是要退的,還有就是你讓他籤的,還是你不知情的情況下他籤的,後著的話,就是乍保,投訴他的,不道德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代簽名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要是以後發生理賠的時候得不到賠償就慘了!您可以申請自己保單簽名,這也是為了您自身的利益。

13樓:匿名使用者

投保人不是本人簽名肯定可以全額退款,因為合同是無效的。

如果還想繼續要,去補籤簽名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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