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軟體交了個男友他18我14奔現那天他帶著我進遊戲廳玩花了四十塊錢,分手後還要我還給他,進來看

2021-06-01 02:20:57 字數 3280 閱讀 6868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到現在才滿十四歲,你和你男友根本沒有全面的對愛情的認識,你們之間的那些糾葛都是一些小兒科的事情,所以現在他另外找了女友要你還錢和手機這樣的事情是不可能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最多可能也就是調解而已。其實最重要的是你在這樣的年齡應該把自己的重心放在學習上,不應該早戀,更不能發生性關係,因為你還小不能全面冷靜對待愛情。

2樓:

14歲就談男朋友?想知道沒有發生關係吧,既然是男女朋友關係時用的錢,給的手機,就是贈送,沒有必要還他,他讓你還你就還啊,你讓他賠償你青春損失費,如果發生過關係,更要讓他賠償,你沒滿16歲,屬於未成年,如果他跟你發生過關係,你甚至可以告他。話又說回來了,這麼小的年紀不好好讀書,亂談啥,女孩子請自重。

3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需要還啊,是他給你的,合法的,屬於贈送,沒有法律規定必須還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才14歲怎麼這樣成熟呢?這個年令正是長身體,好好學習的好時光,你卻把好時光浪費在談物件,玩遊戲裡。你說家裡管得嚴,我看管得不嚴的人家女孩也不象你這樣浪。

你還為40元要到派出所去吃茶,你是去挨批吧。你要想好,與這男孩一刀二斷,暫時不要再談戀愛了,你真的還小,一點社會經驗都沒有,人不是玩大的,要對自己負責,對父母負責的,好好學習,壇長知識,做一個對自己對社會有用的人吧。

5樓:哈嘍高婕

我滴媽,你這也是絕了,如果你跟他有那種性關係的話可以走法律。

6樓:鳴殊

呵呵,你們就是瞎混而已,當不得真的。讓你還,說明他不夠大氣,但不能說明他是壞人。

7樓:在中川古鎮搏擊的螃蟹

你這麼小就知道談男朋友了

8樓:澄清澄清的海角

這種男人,小氣的要命,永遠找不到女朋友 ,幸好你和他分手。

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錢不多就算了。法律也不會管。沒有失身是最大的幸運。

10樓:

在社交軟體交男朋友,也很正常,那天還拉著你去玩遊戲,你開始還猶豫,後來你還是去了花了40幾塊,後來他出軌了你們分手他讓你還他錢,可笑嗎?難道他去遊戲廳沒玩,難道他沒玩,這樣的男朋友也是讓人醉醉的,分開了也好,免得結婚後你後悔!!!不還他錢,什麼人啊!!!

問:我和他一個社交軟體認識,奔現,但是他還是會在社交軟體上和女生聊天,還說自己單身,他是不是會繼續

11樓:愛惜飛蛾

有句俗話:摟草打兔子,兩不耽誤。此人不靠譜,或者不真心待你。

12樓:天↘又下起了雨

90%+的概率,這種男的就是吃著碗裡看著鍋裡

和男友分手,他向我要錢

13樓:丸子醬果

俗話說的好,肥水不留外人田,當初贈送,是彼此處物件,你不想處了,自然該還錢。現在的社會不給錢說小氣,發自內心男人是不想出一分錢的,只是想和你有個好結果,就這麼做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遇到這種事,那麼首先可以告訴你,他是告不了你的,因為在交往期間送給你的東西是贈與,贈與給你的東西是你的他無權要回。

第二,這種人,懶得跟他廢話,斷就段的一乾二淨,還回去給他好了。

第三,如果他的行為傷害到了你,你留下證據告他,還可以要求他給予你賠償的,醒目點。

第四,建議:如果他威脅到你的人身安全或者你家人的人身安全,記得錄音之類的。證據很重要!

15樓:單廣先

最好協商解決,好聚好散,彼此別有什麼負擔,再說即使去告也沒啥用,從法律角度說給你的東西屬於贈與,何況還是在自願的情況下,你可以出於自願把東西還給人家,當然如果實在不願意或者現在沒那個條件,那就算了,這樣的事屬於道德範疇以內的,根本走不了法律程式。

16樓:良辰美景

給不給錢不好說,他告你是沒什麼用的,因為你們是自願談戀愛,在一起吃的用的都沒有界定線,你最好和他認真談一下,知道他的動機是出於什麼,如果他糾纏你,也要分度的,警察也不可以隨便抓人的,所以你在處理這件事一定要慎重,又慎重,儘可能讓他提出他給你的金額和物品,最好叫他說詳細些,你有的物品就退給他,錢和沒有的物品你們協商著辦,總之,好聚好散,不要發生不必要的衝突

17樓:匿名使用者

他去告你沒用,這屬於贈予的物品,就算分手了也沒必要算這賬,可見這人心啊,你還他三千我都覺得多,把物品還他,錢不用給,如果他非要糾纏,那就只有報警,你要想好,就算你給了他錢過後,他還會在找你事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男人幸好發現的早,不然真的是跳坑裡去了,你是可以報警處理的,最好還是私了吧,做為男生的我,感覺那種男人很小心眼,要多注意防備,狗急了什麼都乾的出來

19樓:方文明白

應該還的,你提出分手不是玩了人家,覺得自己有本事了,就應該兩不相欠

20樓:杏花村無酒

居然有這種人,你還沒讓他賠青春損失費呢。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男人!!!結了也沒出息的。分了也好!他用什麼告你,不用怕!

22樓:手機使用者

他要給你算賬的話,你也給他算算

23樓:匿名使用者

錢是要還給他,我以前就談了一個女孩,戀愛時給了很多東西,分手了她不想跟我那麼東西就要還給我,我賺錢不容易,給你是因為我喜歡你,你不喜歡我還要說分手那麼東西請還給我

24樓:鄭州朱屯

給他2巴掌,真丟男士的臉!他不會控告你的,首先雙方不存在欺騙性,付出全屬自願,其次,花錢請律師的數字就不止7000了,再說了,真要是上了法庭,誰輸還不一定呢,你可以告他**,在多次未徵得自己同意的情況下強行與自己發生性關係,要知道,**罪是依法判處最低30以上的有期徒刑!你把這個告訴他,看他還敢不敢!

25樓:韓博士啥也不道

你倆都挺極品,本來是相戀的兩個人怎麼鬧成這樣,因為你們在一起一共花多少錢只有你們知道,如果你不想給可以不給,至於報警在他沒有威脅到你人身安全的時候沒有必要報警,你已經給他3000分手費了,如果他接受不了可以打官司。

上次去辦身份證 交了四十塊錢 結果他發資訊跟我說**沒拍好讓我回去拍

26樓:小一九九九

都差不多少,沒拍好再拍二次他也不會再收錢的,實際他的成本根本用不了幾個錢。

27樓:匿名使用者

那還要錢嗎,帶好收據

在蜜糖圈社交軟體裡認識了個小姐姐,馬上就要奔現了,大家有什麼提醒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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