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月不發工資我該怎麼辦,公司三個月不發工資我該怎麼辦?????

2021-06-03 11:02:01 字數 1513 閱讀 1463

1樓:

這個的確不好辦啊,一開始到公司就要注意保留自己在公司工作過的證據啊,現在不籤合同都是違法的,不過很多人也都這樣做著,哎,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好保障,自己要想辦法,加強權益保護意識啊

2樓:竹子

不太好辦,如果仲裁,時間會較長。還是走人+投訴+仲裁吧。

公司三個月未發工資,該怎麼辦?

3樓:奶茶

1.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的工資必

須按月足額支付,不得剋扣。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投訴。優點是方式簡單。缺點是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是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是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 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三個月未發工資只能通過勞動法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公司支付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的工資必須按月足額支付,不得剋扣。

一、如果你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你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公司一直拖欠工資不給怎麼辦?

10塊錢,盤妥你的老闆 老闆不發工資,不交社保,不給加班費等等,勞動者除了嫌麻煩之外,還有就是怕花錢打官司,這裡,潘律師可以明確告訴大家,首先,勞動仲裁是免費的 辭職後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處理 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都可以。一 保留你在該店上班的證據,打卡記錄,也可以拍攝帶日期...

這種情況下公司如果不發工資我應該怎麼辦

如果用人 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

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並且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一 沒有勞動合同的,可以蒐集並提供帶有公司名稱的工作證 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夠體現為公司員工的檔案,工資發放記錄,社保繳交記錄,證人證言,錄音錄影等材料證明存在勞動關係。二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勞動監察大隊 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