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6歲判給男方女方還有撫養這個孩子的責任嗎

2021-06-17 03:33:50 字數 1073 閱讀 7270

1樓:風鈴草

只想說,你的父母也太不是東西了。你母親估計生活也不怎麼檢點,說不定當時還是第三者插足你爸的婚姻的。你爸有糖尿病和腰間盤突出有怎麼了?

這都是老年人甚至中年人很常有的病吧,只要注意了又要不了命,而且他前妻三個小孩都大了,應該有給生活費他吧(不給也不怪他們,是你爸先對不起他們的)?他自己也有退休金吧?感覺就是你父母都在拼命找藉口不想養你,你就是一個皮球。

你都16歲了,不是6歲,難道還離不開父母嗎?竟然他們都不想養你,你還念著親情?直接找街道,讓街道出面給你找律師之類的,把自己應得的都拿回來!

要不他們以為不想養就真的不養了。

2樓:螛鈽呪劉鏂囩洸

法律上未成年之前雙方撫養你、成年後如你有固定工作收入、沒撫養權的一方可不給錢你。(如父母愛你養你到老都行)現說下母親,你也戀愛了吧知道幸福感?同樣你母親也需要,女人一人生活是要比男的辛苦幾倍錢的收入家庭… 求你涼解!

等你做父親了會明白我就是例子… 望採納

3樓:匿名使用者

有,18歲前,你要給錢男方養

離婚了,孩子判給男方卻由女方帶著,撫養費該怎麼辦?

4樓:手機使用者

追問: 那男方現在把小孩接回自己身邊還需要給女方生活費嗎? 回答:

需要給。 追問: 那還需要給女方多少呢?

又要到什麼時候為止呢? 回答: 雙方協商。

追問: 那生活費不是應該給孩子的撫養費跟教育費用嗎?那孩子都不讓她帶了,為什麼還要給她錢呢?

當時,女方要了一套帶門面的住房,男方只要了一輛二手奇瑞。 回答: 孩子她實際帶著就要給她相應費用。

追問: 如果要給的話。又要雙方協商,那女方要是一直達不成協議的話,那又怎麼辦呢?

追問: 再者,女方一天有事沒事都給男方打**。把男方、男方父母都罵了個遍。

還揚言說只要男方回去就殺了他。不回去就殺了男方父母。更甚至,孩子住在女方家裡女方都不怎麼管孩子,離婚兩年了,孩子好幾次發燒到40度,頭疼幾天都不帶孩子去醫院救治。

這樣心狠又不負責任,為什麼還要男方給錢呢? 回答: 孩子實際在女方家,你就應該支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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