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法院起訴需要什麼,欠錢不還,法院起訴需要什麼資料

2021-06-28 12:47:13 字數 5449 閱讀 6341

1樓:楊子電影

債權人作為原告起訴,要寫起訴狀,寫明被告姓名等身份資訊,提交身份證影印件、欠款的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

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影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並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欠錢不還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償還欠款。提起民事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影印件(企業則為營業執照),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後,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於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受理立案後,會安排時間**審理。適用普通程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准可以延長,並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

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的,會依法判決並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欠錢不還的起訴的程式如下:1、寫好起訴書;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審理;4、法院判決;5、執行判決。

4樓:律兜諮詢2號

答:需要債務人和債權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債權人或債務人為法人的話,需要加蓋工商局檔案室公章的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證明債權債務合法有效的借條、欠條、錄音、證人證言等確實充分的證據、隨後形成起訴狀或支付令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請立案。立案後需要先由原告方墊付訴訟費用。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民事訴訟法》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5樓:陳溪

欠條啊。欠條是首要的,對方的個人資訊寫上,便於法院送達傳票啊。

6樓:律師諮詢**答疑

原被告的身份資訊,訴狀,證據。

去法院起訴欠錢不還的人需要什麼手續?

7樓:華律網

首先要寫好起訴書,起訴書要簡明扼要,內容應包括原被告的相關資訊,訴訟請求以及事實和理由;然後攜帶相關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納訴訟費,相關證據包括借條、轉賬記錄或者欠條、以及欠款的緣由等證據;法院受理後,等待法院通知**,法院**後會針對雙方舉證制證的情況,通過法庭調查、辯論之後依法作出判決,一般的一審程式簡易程式為三個月,普通程式為六個月,如果一審審理完畢後雙方沒有上訴的,那麼一審判決生效,可以依據生效的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8樓:先生軒

需要手續:

一:身份證影印件

二:起訴狀若或者是支付令申請書

三:相關證據材料,即欠條或者債務合同。

找不到會公告送達,公告送達之後進行強制執行。

賴賬:會**審理,審理結束後會製作民事判決書,對方不還款,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一十七條: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拓展資料:

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式,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的法律文書。是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依法作出的督促債務人為一定給付義務的法律文書。這是處理債權債務關係明確的民事、經濟糾紛的最好辦法,但只能體現在債務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不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方可實現。

債務人對債權債務關係沒有異議,但對清償能力、清償期限、清償方式提出不同意見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若法院裁定終結督促程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提出訴訟。

9樓:與其水瓶

需要起訴狀和訴訟費,此外還需要提供相應證據,例如借條、轉賬憑證等。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7日內立案。

如果找不到被告人,法院可以公告送達,不影響訴訟。

官司贏了之後賴賬不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強制執行他的財產。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拓展資料: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首先要具備起訴的條件;

2、準備起訴書和先關的證件,包括借條、合同等;

3、攜帶相關的證據材料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4、等待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審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示和事實根據。

(4)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欠錢不還的起訴的程式如下:1、寫好起訴書;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審理;4、法院判決;5、執行判決。

11樓:巧克力控

一、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二、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四、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關鍵要收集對方財產資訊

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於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因此,這一步,只能說是儘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了,可以委託律師查一下。

五、法院判決下來後,要注意執行時限!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欠錢不還法院起訴流程

第一,要在欠條約定的還款日期之日起兩年內起訴,否則,會超過訴訟時效。如沒有約定還款日,則自第一次要求對方還錢遭拒絕之日起兩年內起訴。第二,要撰寫起訴狀,起訴狀要寫明你的訴訟請求,一般包括對方應還本金金額 利息 違約金,以及訴訟費的承擔,即要求對方承擔訴訟費。第三,向被告所在地基層法院的立案庭遞交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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