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隨便強制職員加班是不是違法,公司強迫員工加班,會有什麼懲罰

2021-07-17 03:57:22 字數 5362 閱讀 2931

1樓:匿名使用者

最佳答案: 有許多人對加班理解不夠透徹,今天我就加班的問題談談自己的認識。一:

加班必須是自願的或者是與勞動者協商了的。否則,愛幹不幹。如果沒有加班通知書或者其他協商性質的書面文字,勞動者完全可以拒絕,不要擔心你可能會失去工作,實際上,造成勞動者加班的原因是深層次的,哀其不幸,恨其不爭。

是勞動者本身放縱了企業加班的這種惡習。二:協商是加班的一切前提。

法律保障的是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權,健康權。等。因為我們是人才享受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我們不是驢不是馬。

拿自己健康換幾個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東西錢。所以個人一直痛恨那些無良企業,視員工合法權益如草芥,甚至強迫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費。這都是獸行。

個人予以強烈抨擊。所以很負

責的告訴天下勞動者:除開極少數特殊行業經過審批可以實行綜合工時錢度以外,其他都應遵循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天不超過八小時的工時制度,加班必須與勞動者協商,並遵循每天不超過三小時,不得連續超過三天,每個月不得超過36小時的規定。任何擅自要求加班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不與勞動者協商的,嚴重超時的,都有權利拒絕並提請行政機關給予處置。

所以面對強勢,我們不必要去出賣自己的靈魂,忍氣吞聲,百害而無一益。

2樓:心為寧碎

強制 是違法的

不是強制的,如果加班,然後支付相應的加班費的話,那是合法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違法。

實際上不違反。因為勞動法在中國屬於廢紙一張。

4樓:漢唐山

理論上是違法的,但是實踐當中這樣的情況太多了,違法也沒辦法,勞動部門根本就不管。

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要看你公司型別跟是不是合法企業有關 還有你們是不是有養老保險的企業那種

6樓:失望

法律對勞動者是有保障的,但是公司方面強硬的做法法律卻根本不制裁的,所以鬧到最後頂多給勞動者一些賠償然後辭退,這點賠償不能不能支撐你找到下一份工作呢?另外2023年全國經濟不景氣,2023年更甚,現在全國範圍性的公司都在裁員,我們公司已經裁員30%了,這個時候領導要求我們加班,我們根本無法拒絕,因為拒絕就會失去工作。

所以有時候風骨很重要,有的時候識時務更重要。

7樓:東郭訪

強制你加班 又不是不給加班費 肯定是有需要才讓你加班 這麼斤斤計較 幹什麼啊

這樣對你自己 對別人都不好

8樓:

廣東胡律師:

屬於違法行為,勞動法規定公司是不能強制要求員工加班的。

9樓:君哥大叔日誌

是違法的,

加班必須要有加班費或是補休

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反映情況

《勞動法》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勞動法》第41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第44條規定,在3種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違法,不過這種情況很普遍.

11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的,但如果你生活在大陸就沒什麼辦法。

12樓:法律快車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公司強迫員工加班,會有什麼懲罰

13樓:華律網

承擔民事責任。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承擔行政責任。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罰款;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加班的時間必須符合《勞動法》的規定:

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4樓:夜舞殷殤

公司強迫員工加班,會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15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可以以強制職工勞動罪告發公司,請求司法處理。懲罰如下:

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4、若不想加班,建議先與單位協商溝通,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第四十三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承擔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了解公司的工時制度,是標準工時、不定時還是綜合工時

2、標準工時是每週不超過40小時,每天加班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不超過2小時,一個月不超過36小時;不定時除了法定假日必須以付加班費外,其它時間加班都不用支付加班費,每天工作時間可以在10小時以上,保證每週休息一天,不過前提是去勞動局申請不定時必須得到所有執行不定時崗位員工的簽名才有效,不定時一般針對一線崗位和高管。一線採用不定時主要原因是不想支付加班費,高管不定時是因為其工作內容決定的。綜合工時一般以月、季度作為工作日,如上一個月班休一個月,這種工時的工作時間平均到每週後,必須與標準工時相同,超時要支付加班費

3、很多工廠因為機器不能停,所以一般採取2班或3班倒,超時部份支付加班費。你所說的這種情況超時很嚴重,但是想要打贏公司,首先要有證據。一是你加班的證據,這個主要是考勤,二是證明你的超時工作是公司安排的而不是自願的,自願是沒有加班工資的。

如果沒有加班申請單之類的最好是聯合一些離職員工一起要加班費,勝的機率大些

4、讓你加班你沒同意,可以視你為不服從管理,只是程度的問題。如果公司制度中有規定不服從管理屬於被辭通型別,那麼讓你離職是合理。不過一般公司對這種情況都不會要求離職,最多是記過之類的。

如果你不離職,沒有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是不能辭退你,或是支付2倍賠償金強行開除你

5、如果要告公司,直接去勞動局即可,不過最好是先不動聲色收集證據,不然等公司知道你要打官局,不讓你進公司你是收集不到證據,另外工有、工牌這些要保留好,尤其是工資單的簽收記錄,到時算加班費是要以你的工資為基礎來算小時工資的。

6、多拉一些人,聲勢大了效果才大,實在不行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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