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裡的另人做了半年不做了,該怎麼把錢給他

2021-07-26 03:14:12 字數 939 閱讀 4075

1樓:品牌有力量

建議按照投資比例,分配利潤,承擔虧損的原則,依法核算。

2樓:阿萍愛美食

總投資33000,你朋友13000佔四成,你20000佔六成,比如這半年消耗的總數是20000元,那麼你想退出,你就要20000除以10得出2000元為一成,2000乘以他四成得出8000,即他13000元消耗了8000元,還剩5000元,你就要還給他5000元,如果有盈利也要計算盈利給他哦。

3樓:文心雕尨

如果賺了就給他一萬三,如果虧了,按比例來分

4樓:在老君觀舉獎盃的桂圓

哪的看剛招聘的時候怎樣談的

5樓:公子某

隨便找個會計都可以算出來

6樓:思君朝於暮

很簡單。首先看你們利潤如何分配的。

按照利潤和本錢分開的原則。如果經營到現在,還沒有分配利潤,那麼可以按照利潤比分配:賺了一萬,那麼利潤分配就是給他:

10000×(13/33)最後你給他:10000×(13/33)+13000,賠錢的話就應該減了。比如你們半年賠了8000。

那麼利潤就是負的:8000×(13/33),你給他:13000-8000×(13/33)後,店面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就完全歸你了。

其次,看你的目的。

如果他撤資後,你也不想幹了,要轉讓。那麼就把上面的錢找買家承擔。當然,你們賣價應該高於投資額,因為經營的目的就是:盈利!

希望你跟朋友還是好朋友!

我開了一家店,兩人合夥的,他現在不想做了,還沒有辦營業執照,我想給他錢我一個人做,但是錢不夠,這樣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請問一下,如果我跟別人合開了一個店,我不想一起了,她不退我錢,她說合同上面寫好的不退錢。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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