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媽媽在離婚後選擇重新開始而不要孩子

2021-07-31 22:42:44 字數 4620 閱讀 7684

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現象在農村非常普遍,善良的農村人們不會為自己和孩子爭取到更多的利益,比如孩子母親探視孩子的義務,比如撫養費的問題等。這些爺爺奶奶們甚至固執的認為孩子是男方的種,不能讓女方帶走。

事實上,越來越多的年輕女性把結婚生孩子看成是一件極為平常的事情,彷彿日常生活中的吃飯穿衣一般。她們有追求婚姻自由的權利。如此也使得人們的婚姻觀非常的淡泊,那些所謂的白頭偕老不過是天方夜譚而已。

這些媽媽們甚至預計過自己再婚以後還要再生,撫養壓力會翻倍,而固守的思想又認為這是前夫的孩子,養大之後說不定會報復什麼的,於是就有了拋棄孩子另尋新生活的偽辣媽們

在農村隨處可見到沒有媽媽的孩子們,他們或生性膽小,或刁鑽刻薄,又或是寡言少語沒有一個性格完善的,而且因為長期沒有媽媽照顧,很多孩子被父親丟給爺爺奶奶撫養,養成了很多惡習,吃飯挑食,隨處撒嬌,不講衛生等等。看到這些孩子,厭惡的同時更多的是同情,如果有媽媽,誰願意過的這麼寒酸?

那些因為雞毛蒜皮大的小事就鬧著離婚的媽媽們,你們可曾擁有了心目中理想的家庭?可曾有了乖巧又聽話被視作掌中寶的孩子?可曾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想起那個曾被你十月懷胎又拋棄了的孩子?

可曾捫心自問你是否過的沒有一絲愧疚呢?

2樓:善良的

都說孩子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母子之間的情深是任何人都無法取代的,甚至有時候包括爸爸。因為畢竟孩子跟媽媽用那樣的方式相處了十個月的時間,這是非常奇妙的。所以,媽媽們對待自己的孩子又多了一份感情。

可是,這樣親密的關係,有一天因為一些事情也會變得不再。

我有時候也是很疑惑,為什麼現在的媽媽們會這麼狠心呢。當她們選擇結束婚姻的時候,也會毫不猶豫地選擇放棄自己的孩子。也許她們做過思想鬥爭,但是結果不還是放棄了嗎?

我身邊就有兩個這樣的例子,就真實的發生在我身邊。

一個同事在離婚前還堅定的說,她要帶孩子。可是沒過多久,就選擇放棄。而且在離婚之後,就開始把全部精力放在重新打扮自己去迎接新生活的節奏上。

能看出來,她想要忘記過去,開始新的生活。我覺得這可能也是很多媽媽離婚後不要孩子的原因之一吧。別人都會說,女人有了孩子就多了一個拖油瓶,很難找到下一個人了。

所以不帶孩子會比較容易點。

沒有孩子在身邊,自己一個單身就能吸引更多的男士,比較容易開始自己的第二春吧。其實這一點,我還是比較能接受的。畢竟一個女人帶著孩子,沒有男人帶著孩子好找。

可是,我很不能理解的是這位同事當初判定好每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居然也拖欠了半年之久。這就讓人非常詫異了。

沒有人阻擋你迎接新生活,但是你該盡的義務是必須要完成的。這跟你離婚是兩碼事,畢竟孩子是無辜的。

還有一位同事當初想要離婚的時候,也是堅定地說要孩子。可是後來真正離婚的時候,還是選擇了放棄。當她離婚之後,就開始不停的打扮自己,改變自己。

我想她們的想法應該是一樣的,也是最重要的吧。孩子的需要跟她們自身相比,可能就不那麼重要了。

我們好像沒有什麼理由去評判她們。說她們對呢,還是不對呢?是不是大家都比較想看到,一個媽媽為了孩子忘我的工作,一個人獨自把孩子拉扯大類似這樣的情景?

可能現在的人都比較愛自己,想想那樣的難過日子,自己一個人實在扛不來,很辛苦。於是就選擇放棄。

不過,希望成年人們理智對待自己的婚姻,不要輕易放棄。如果實在要分手,請記住:婚姻不在,不代表親情不在,你還是孩子的媽媽。

3樓:heart千樹新桐

因為孩子就是負累,是媽媽重新尋找幸福的絆腳石,是媽媽要開始新生活的包袱,沒有孩子媽媽重新選擇的路會好走很多,沒有孩子在身邊媽媽重新展翅飛翔會輕鬆很多。所以現在很多媽媽在離婚後選擇重新開始而不要孩子。

我媽三十多歲離婚,三十多歲的我的媽媽,看上去還是很可以,畢竟年輕那會我媽還是很漂亮,或許那個時候我媽重新開始生活,重新尋找另一半沒有什麼難事,可是難就難在我媽帶著我,我是阻斷了我媽尋找幸福可能性的罪魁禍首。很多男人對我媽感覺良好,可是一聽說我媽帶了一個孩子,就直接搖搖頭,儘管那個時候我媽還是風韻猶存,但是我的存在讓我媽尋不到幸福。我媽希望找到另外的一半可以對我好,所以她的相親條件就是要一個男人可以供我讀書,就是這一個條件,就是因為我的存在,我媽一直到四十多歲也沒有找到幸福,十年歲月蹉跎,我媽因為我熬成了一個黃臉婆,我媽因為我放棄了多少次唾手可得的幸福,我媽因為我十年的時間沒辦法重新開始一份新的生活,我就是我媽的負累,硬生生耽擱了我媽。

所以如果沒有我的存在,我媽怎麼可能得不到幸福,如果沒有我在她身邊牽制著她,我媽怎麼可能不重新開始生活。所以離婚的媽媽還是不要孩子才是明智的選擇。

4樓:奶瓶爸爸

因為現在撫養孩子的成本特別的高。如果女方沒有經濟能力的話他在帶著孩子,重新開始的話會是一個很大的負擔。無論是孩子的生活費,還是孩子的教育費,撫養費等等都都需要一大筆很大的開銷。

而且一般離婚的時候,法律都會把孩子判給那個經濟能力比較,強的一方。也就是男方,女方能獲得撫養權的機率是比較小的,並不是因為所歧視女性,是因為女方本來在經濟方面就比較弱,除非她家是富二代,或者她有一份很穩定的工作工資都不錯,這樣的情況下判給女方的起機率會大一些。但是一般男方都會跟女方爭奪撫養權,這個時候一般女方都會考慮到自身的原因而放棄撫養權,而且雙方爭奪撫養權的過程當中一般都是要經過法律訴訟的這些方面程式,請律師也是需要錢的。

為了避免麻煩一般女方都會放棄撫養權。

作為女性如果他在經濟能力上沒有一定的基礎的話,我是不建議女性去爭奪撫養權的,因為單親媽媽一般都是會比較辛苦的你不僅你自身的生活方面需要錢,而且還要照顧孩子的感受,你還要學會去教他很多東西,如果教育得不好的話,他長大之後會埋怨你的,所以不要為了一己之利而讓孩子失去了更好的教育的機會。況且現在中國離婚的機率不斷在提升,所以你不可能因為離婚之後就不能見上你的孩子了,你可以過上更好的生活,說不定對孩子更好,如果你們真的是到了離婚的地步的話,我相信離婚是對孩子最好的解脫。因為現在撫養孩子的成本特別的高。

如果女方沒有經濟能力的話他在帶著孩子,重新開始的話會是一個很大的負擔。無論是孩子的生活費,還是孩子的教育費,撫養費等等都都需要一大筆很大的開銷。

而且女人帶孩子很辛苦的他不像男孩子醬油,家庭,人家都說嫁出去的女兒如同潑出去的水,女方不可能把孩子帶到,自己的孃家給爸媽帶,因為爸媽的生活也是有限的,他不可能會幫你帶孩子,一般都是有男方那邊帶的,而且如果女方想要重新過上自己的生活的話,他不好帶著一個孩子去跟另一個人,因為如果不是親生父親的話一般男方都不怎麼樂意去幫你養孩子的,即使他那時候說,沒關係,會把你養,但是會出現很多矛盾,因為如果等孩子長大之後,他發現他的媽媽跟另外一個人結婚,他爸爸不是他的親生爸爸,他可能會恨他的媽媽或者他的爸爸,或者她的養父,這樣的關係是會很複雜的,所以一般女方如果沒有那個經濟能力,或者她沒有那個精力去照顧孩子的話我覺得都是不會帶孩子在身邊的。

而且一般離婚的時候,法律都會把孩子判給那個經濟能力比較,強的一方。也就是男方,女方能獲得撫養權的機率是比較小的,並不是因為所歧視女性,是因為女方本來在經濟方面就比較弱,除非她家是富二代,或者她有一份很穩定的工作工資都不錯,這樣的情況下判給女方的起機率會大一些。但是一般男方都會跟女方爭奪撫養權,這個時候一般女方都會考慮到自身的原因而放棄撫養權,而且雙方爭奪撫養權的過程當中一般都是要經過法律訴訟的這些方面程式,請律師也是需要錢的。

為了避免麻煩一般女方都會放棄撫養權。

作為女性如果他在經濟能力上沒有一定的基礎的話,我是不建議女性去爭奪撫養權的,因為單親媽媽一般都是會比較辛苦的你不僅你自身的生活方面需要錢,而且還要照顧孩子的感受,你還要學會去教他很多東西,如果教育得不好的話,他長大之後會埋怨你的,所以不要為了一己之利而讓孩子失去了更好的教育的機會。況且現在中國離婚的機率不斷在提升,所以你不可能因為離婚之後就不能見上你的孩子了,你可以過上更好的生活,說不定對孩子更好,如果你們真的是到了離婚的地步的話,我相信離婚是對孩子最好的解脫。

5樓:兔子微微拉

因為我覺得女孩子在這個社會裡畢竟是屬於比較弱的一方。可能她沒有能力給孩子更好的幸福,所以還是把他留給自己的父親比較好。

因為現在這個社會也比較現實了,大家都可以顯而易見的看到那些很輕易就說離婚的年輕人。他們對自己不負責,對自己的孩子也特別的不負責,因為以後大家都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給孩子帶來的就是特別不愉快的童年。這個時候他們都更多的考慮到自己而不是孩子問題。

女孩不要孩子的原因可能就是覺得自己沒有太多的經濟能力,給不了孩子想要的幸福。而男方他就可以賺錢養孩子,給孩子更好的條件讓孩子可以更好的生活。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如果女孩兒重新開始的話,她可能會為自己著想,她如果帶著孩子的話,給她的未來就會有一點的阻礙。因為孩子對她來說就是一個拖累,可能找不到條件比較好的另一半,這樣的話不光對於她來說是不幸福的,對孩子也是不幸福的。這樣的生活對於她跟孩子來說都是不想要的,倒不如把孩子留給父親,這樣的話最起碼父親給他的是全部的愛。

母親也可以找到自己幸福的家庭,然後也可以通過自己現在的家庭去照顧自己的孩子,給他幸福。這是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畢竟孩子是男方的,對那些比較封建的家庭來說,他們就覺得自己的孩子就應該自己來照顧。女孩也會有這方面的想法就是這畢竟是他們家的孩子,如果自己帶走的話,那等到這孩子到了別人家裡肯定會受到排擠或者不公平的對待,也會給他的童年帶來很多的陰影,所以經過很多方面的考慮以後決定不帶著自己的孩子,而是選擇自己重新開始。

當然,還是有很多的母親捨不得自己的孩子,畢竟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她們就會現在帶著孩子再嫁,但是這樣的情況就會給這個孩子帶來一定的壓力,因為他到了別人的家裡,他不是他們家裡的人,就會得到不公平的對待。所以我還是建議把孩子留在父親的身邊比較好。因為這樣無論是對孩子也好,對女方也好,都是很好的選擇。

我相信天下所有的母親都是愛自己的孩子的。她既然選擇了放棄自己的孩子重新開始,那她肯定是有自己的苦衷,有自己的想法。所以我還是要尊重一位母親的想法,無論她怎麼做,她都是愛自己的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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