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同事4000塊錢沒還沒有證據會怎麼樣

2021-08-06 05:04:46 字數 5165 閱讀 4875

1樓:蘇厚子

做人要講誠信,否則會給人留下話柄。有借有還,下次不難。不要以為沒有借據就假裝忘記,那是拿同時的誠信當背叛的。

2樓:編號

不還人家還有臉面見人家嗎?

以後還怎麼共事?

3樓:匿名使用者

到時候人家給你一個無賴的罵名好聽麼

借了4000塊錢,沒有保留證據,可以要回嗎

4樓:一個小小鳥

可以!目前可以製造證據。比如喊與借錢無利害關係的人,去借錢的人那裡,向他催收。暗地時進行錄音、錄影。就有證據了啊!

別人欠我4000元錢,不還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欠四千塊錢對方遲遲不還是可以去報警,但是這屬於民事糾紛**並不一定會管,報警得到的效果甚微,建議可以考慮通過訴訟方式要回錢。

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條,約定期滿後對方再三抵賴不肯還欠款,可以直接憑欠條到法院申請支付令。欠條需滿足以下要素:

(1)需註明確定的欠款金額。

(2)要有具體的還款時間和計息方式或其它處理意見。

(3)要有明確的欠款人。

如果欠條沒有明確的還款時間等,可以找欠款人明確協商一下具體的還款時間等,一定要做一個書面的保證書,也可用錄音機等將其的承諾錄下來。若欠款人在承諾時間到了之後還不肯還清欠款,可以利用這些作為有力的證據向法院起訴。

法律法規:

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程式,加強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保證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治經濟犯罪,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實體公正與程式公正並重、查證犯罪與挽回損失並重,嚴格區分經濟犯罪與經濟糾紛的界限,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第三條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堅持平等保護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堅持各類市場主體的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與合法利益的保護。

第四條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嚴格依照法定程式進行,規範使用調查性偵查措施,準確適用限制人身、財產權利的強制性措施。

6樓:匿名使用者

1.到期不還,法院和解 到了應該還債期,如果你多次討要不到欠款。就要到法院了,最好是請求法院和解。

執行將他家裡能抵你欠款的家當變賣,這樣或許是最好的辦法了2、如果債務人的確不還,無論是多少錢,都可以起訴。但這是民事上的債務糾紛,你得依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向法庭出示證據,這欠條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找不到人,你起訴後可以公告送達,到時再缺席審理,但判決後仍然找不到人,也是「執行難」; 3.訴訟,原告要交訴訟費的,別看這案子小,可訴訟程式與大案子是一樣的,因此,訴訟費也得幾百元;從你的陳述上看,你對法律並不十分明白,這案子也不是很簡單,你得請律師,這律師費也得千元以上;因找不到人而採取公告送達還要有幾百元的公告費。

訴訟成本越高,訴訟風險就越大,如果不是為了爭氣,這官司就打不打都可以了。

7樓:爽朗的墨冉雪

每天給他打**,找他要。

欠4000塊錢不還可以報警麼?

8樓:知道法也團隊

不能,經濟糾紛不歸公安機關管轄,債權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於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公安部曾經發出《公安部關於嚴禁越權干預經濟糾紛的通知》、《公安部關於嚴禁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違法抓人的通知》及《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加以規範。

其中要求,對於把經濟糾紛當成詐騙案件辦理的公安機關且不予改正者,要追究主管領導責任,並通過新聞****。

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程式,加強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保證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治經濟犯罪,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實體公正與程式公正並重、查證犯罪與挽回損失並重,嚴格區分經濟犯罪與經濟糾紛的界限,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第三條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堅持平等保護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堅持各類市場主體的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與合法利益的保護。

第四條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嚴格依照法定程式進行,規範使用調查性偵查措施,準確適用限制人身、財產權利的強制性措施。

擴充套件資料:

民事訴訟須知

(一)起訴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於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範圍且受訴法院有權管轄。

(二)起訴的方式

起訴有書面方式和口頭方式,以書面方式為主,即原告應當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起訴狀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三)起訴須提交的材料

1.起訴狀

(1)原告與被告的基本資訊;

(2)訴訟請求;

(3)事實與理由。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1)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記載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身份證號碼等基本資訊的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明、護照、港澳臺胞回鄉證;

(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證書或者組織機構**證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書;

(3)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在訴訟中應當以其登記的業主為當事人,註明系某字號的業主,但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則應當以字號為當事人,同時列明業主;

(4)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在民事訴訟中以業主與實際經營者為共同當事人,但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則以字號與實際經營者為共同當事人。

3.原告提交起訴狀時應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4.原告提交起訴狀時應當一併提交與案件相關的證據,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5.委託訴訟**人進行訴訟的應當一併提交委託授權材料。

9樓:

不能。經濟糾紛不歸公安機關管轄,即使報警,公安機關也不予受理。債權人應當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

一、必須劃清經濟犯罪和經濟糾紛的界限,嚴格依法辦事。在當前詐騙、投機倒把等經濟犯罪日趨嚴重的情況下,依法查處按管轄分工應由公安機關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這是各級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責。

工作中,要注意劃清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的界限,決不能把經濟糾紛當作詐騙等經濟犯罪來處理。一時難以劃清的,要慎重從事,經過請示報告,研究清楚後再依法恰當處理,切不可輕易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以致造成被動和難以挽回的後果。

在查處經濟犯罪案件的過程中,地區之間要相互配合,協商辦事,不允許搞地方保護主義,偏袒本地當事人或擅自凍結款項。

二、嚴禁非法干預經濟糾紛問題的處理。對經濟糾紛問題,應由有關企事業及其行政主管部門、仲裁機關和人民法院依法處理,公安機關不要去幹預。更不允許以查處詐騙等經濟犯罪為名,以收審、扣押人質等非法手段去插手經濟糾紛問題。

否則,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當事人和主管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三、遇有到公安機關投訴的經濟糾紛事項,應當告知當事人到有關主管機關去解決,或及時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二條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應當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實體公正與程式公正並重、查證犯罪與挽回損失並重,嚴格區分經濟犯罪與經濟糾紛的界限,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第七十三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依法糾正,或者直接作出撤銷、變更或者糾正決定。對發生執法過錯的,應當根據辦案人員在辦案中各自承擔的職責,區分不同情況,分別追究案件審批人、稽核人、辦案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越權管轄或者推諉管轄的;

(二)違反規定立案、不予立案或者撤銷案件的;

(三)違反規定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

(四)違反規定對財物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

(五)違反規定處置涉案財物的;

(六)拒不履行辦案協作職責,或者阻礙異地公安機關依法辦案的;

(七)阻礙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

(八)其他應當予以追究責任的。

對於導致國家賠償的責任人員,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追償其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擴充套件資料:

如果因為欠錢提起民事訴訟,需要知曉以下內容:

一、起訴的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起訴狀應記明的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民事起訴應遞交的材料

(一)本人(單位)簽名或者蓋章的民事起訴狀。遞交份數:法院一份,同時對方當事人有幾個就再交幾份(下同);

(二)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影印件。如果您是個體工商戶或者代表單位起訴的,還應攜帶好營業執照和影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三)必要的證據材料。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欠四千塊錢報警不立案,經濟糾紛不歸公安機關管轄。

11樓:戚廣利

如果欠款不能向公安局報案,可以向法院起訴。

12樓:

民間借貸非刑事犯罪,只能通過法院訴訟。報警是沒有用的,最多也就讓司法所的人幫你調解下

以前的同事欠我100塊錢沒還。要了幾次也沒給,今天當著他朋友的面問他

你應該可以 確認一個事實,就是他根本不會再還你錢了。然後尋找解決方法,1,有證據可以打110。2,沒有證據,罵他一頓。這樣反而顯得自己沒有涵養,無論怎麼罵錢都不會回來了。3,以後遠離他,就當100元認識一個人。算了,假如這一百塊錢對你來,買個教訓,認識一個人的本來面目是件好事啊!你動了他就不是一百塊...

同事欠我300塊錢,該怎麼要回來

反向他借500作為暗示,如果借到的話你也向他那樣不還。等他哪天向你要你要了你再說出來。你主動不了只有等他給你主動了 找一天在bai他傍邊叨咕,說看上一件du500多的zhi衣服,多麼多麼喜dao歡。但就帶了200多,看看他有什回麼反應。若對你不理不答睬,你就直接對他說。xx我是不是在你哪有300元錢...

別人欠我16000塊錢,找他要總說窮,沒有,一年多了不還怎麼辦

法院起訴很麻煩,最好做兩手準備,一方面起訴申請凍結他的財產,一方面窮追猛打讓他還錢,不要顧慮面子,這樣的人不值得。你看看他有沒有價值同樣多的東西,然後借過來,等他找你要!你變被動,他變主動!估計沒戲了,我借出去1千元都4,5年了,每次打 給他都說家裡有事了 老人住院了之類的話,你說怎麼辦 有沒有借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