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典故出自何人,何時,何處

2021-08-20 02:12:52 字數 3797 閱讀 4138

1樓:栗子說社會

出自: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

意思是:只允許州官放火,不允許百姓們點燈。

《老學庵筆記》的寫作時間,大約在宋孝宗淳熙末年到宋光宗紹熙初年這幾年間。

原文:“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釋義:田登做州官時,自己規定要避諱他的名字,誰誤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氣,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於是人們不得不把“燈”叫作“火”。

正月十五擺設花燈,允許民眾進城**,吏卒書寫告示,公佈在集市上:“本州依照慣例,放火三天。”

2樓:匿名使用者

據記載,宋代有個叫田登的人做了州官,由於他名字的“登”與 “燈”諧音。為避其名諱,他不許身邊的人在談話時說到任何一個與“登”同音的字。全州的老百姓也只好稱“燈”為“火”,“點燈”也只能叫“點火”。

這一年,元宵節即將來臨。按照以往慣例,元宵節裡都要燃放燈火、點上花燈表示慶賀。官府放燈,民間觀燈、賞燈,已經成為家喻戶曉的節俗。

為此,官府衙門要提前張貼通知安民告示,讓老百姓到時候前來觀賞。絞盡一番腦汁之後,寫告示的人決定按照平時的慣例,把“燈”字改為“火”字。於是,全城百姓讀到了這樣一則“流芳後世”的佈告:

元宵節裡“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等到大家最後明白此事原委之後,個個啼笑皆非。人們不僅譏諷田登是個“放火州官”,還針對佈告發出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怨言。

這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一成語的由來。專家表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已成為人們嘲諷與抨擊那些欺壓百姓、為非作歹的當權者的經典佳句,並且一直流傳至今。

3樓:匿名使用者

這故事出自“戰國策”。戰國時代,楚國有一個大臣,名叫莊辛,有一天對楚襄王說:“你在宮裡面的時候,左邊是州侯,右邊是夏侯;出去的時候,鄢陵君和壽跟君又總是隨看你。

你和這四個人專門講究奢侈淫樂,不管國家大事,郢(楚都,在今湖北省江陵縣北)一定要危險啦!”

襄王聽了,很不高與,氣罵道:“你老糊塗了嗎?故意說這些險惡的話惑亂人心嗎?”

莊辛不慌不忙的回答說:“我實在感覺事情一定要到這個地步的,不敢故意說楚國有什麼不幸。如果你一直寵信這個人,楚國一定要滅亡的。

你既然不信我的話,請允許我到趙國躲一躲,看事情究竟會怎樣。”

莊辛到趙國才住了五個月,秦國果然派兵侵楚,襄王被迫流亡到陽城(今河南息縣西北)。這才覺得莊辛的話不錯,趕緊派人把莊辛找回來,問他有什麼辦法;莊辛很誠懇地說:“我聽說過,看見兔子牙想起獵犬,這還不晚;羊跑掉了才補羊圈,也還不遲。

……”是一則很有意義的故事,只知道享樂,不知道如何做事,其結果必然是遭到悲慘的失敗無疑。

“亡羊補牢”這句成語,便是根據上面約兩句話而來的,表達處理事情發生錯誤以後,如果趕緊去挽救,還不為遲的意思。例如一個事業家,因估計事情的發展犯了錯誤,輕舉冒進,陷入失敗的境地。但他並不氣餒,耐心地將事情再想了一遍,從這次的錯誤中吸取教訓,認為“亡羊補牢”,從頭做起,還不算晚呢!

【原文】 :莊辛謂楚襄王

莊辛謂楚襄王曰:“君王左州侯,右夏侯,輦從鄢陵君與壽陵君,專淫逸侈靡,不顧國政,郢都必危矣。”襄王曰:

“先生老悖乎?將以為楚國妖祥乎?”莊辛曰:

“臣誠見其必然者也。非敢以為國妖祥也。君王卒幸四子者不衰,楚國必亡矣。

臣請闢於趙,淹留以觀之。”莊辛去之趙,留五月,秦果舉鄢、郢、巫、上蔡、陳之地,襄王流揜於城陽。於是使人發騶,徵莊辛於趙。

莊辛曰:“諾。”莊辛至,襄王曰:

“寡人不能用先生之言,今事至於此,為之奈何?”

莊辛對曰:“臣聞鄙語曰:‘見兔而顧犬,未為晚也;亡羊而補牢,未為遲也。’臣聞昔湯、武以百里昌,桀、紂以天下亡。今楚國雖小,絕長續短,猶以數千裡,豈特百里哉?

“王獨不見夫蜻蛉乎?六足四翼,飛翔乎天地之間,俯啄蚊虻而食之,仰承甘露而飲之,自以為無患,與人無爭也。不致夫五尺童子,方將調飴膠絲,加己乎四仞之上,而下為螻蟻食也。

蜻蛉其小者也,黃雀因是以。俯噣白粒,仰茂樹,鼓翅奮翼,自以為無患,與人無爭也。不知夫公子王孫,左挾彈,右攝丸,將加己乎十仞之上,以其類為招。

晝遊乎茂樹,夕調乎酸鹼,倏乎之間,墜於公子之手。

“夫雀其小者也,黃鴣因是以。遊於江海,淹乎大沼,俯噣�卷鯉,仰齧戇,奮其六翮,而凌清風,飄搖乎好翔,自以為無患,與人無爭也。不知夫射者,方將休其■廬,治其繒繳,將加己乎百仞之上。

彼礛磻,引微繳,折清風而抎矣。故晝遊乎江河,夕調乎鼎鼐。

“夫黃鴣其小者也,蔡聖侯之事因是以。南遊乎高陂,北陵乎巫山,飲茹溪流,食湘波之魚,左暴風幼妾,右擁嬖女,與之馳騁乎高蔡之中,而不以國家為事。不知夫子發方受命乎宣王,系己以朱絲而見之也。

蔡聖侯之事其小者也,君王之事因是以。左州侯,右夏侯,輩從鄢陵君與壽陵君,飯封祿之粟,而戴方府之金,與之馳騁乎雲夢之中,而不以天下國家為事。不知夫穰侯方受命乎秦王,填黽塞之內,而投己乎黽之外。

”襄王聞之,顏色變作,身體戰慄。使用乃以執珪而授之為陽陵君,與淮北之地也。

【譯文】 :

莊辛對楚襄王說:“君王左有州侯右有夏侯,車後又有鄢陵君和壽陵君跟從著,一味過著毫無節制的生活,不理國家政事,如此會使郢都變得很危險。”楚襄王說:

“先生老糊塗了嗎?還是認為楚國將遇到不祥呢?”莊辛說:

“臣當然是看到了事情的必然後果,不必認為國家遇到不祥。假如君王始終寵幸這四個人,而不稍加收斂,那楚國一定會因此而滅亡的。請君王准許臣到趙國避難,在那裡來靜觀楚國的變化。

”莊辛離開楚國到了趙國,他只在那裡住了5個月,秦國就發兵攻佔了鄢、郢、巫、上蔡、陳這些地方,楚襄王也流亡躲藏在城陽。在這時候襄王才派人率騎士到趙國召請莊辛。莊辛說:

“可以。”莊辛到了城陽以後,楚襄王對他說:“寡人當初不聽先生的話,如今事情發展到這地步,對這事可怎麼辦呢?

”莊辛回答說:“臣知道一句俗語:‘見到兔子以後再放出獵犬去追並不算晚,羊丟掉以後再去修補也不算遲。

’臣聽說過去商湯王和周武王,依靠百里土地,而使天下昌盛,而夏桀王和殷紂王,雖然擁有天下,到頭來終不免身死亡國。現在楚國土地雖然狹小,然而如果截長補短,還能有數千裡,豈止100裡而已?

大王難道沒有見過蜻蜓嗎?長著6只腳和四隻翅膀,在天地之間飛翔,低下頭來啄食蚊蟲,抬頭起來喝甘美的露水,自以為無憂無患,又和人沒有爭執。豈不知那幾歲的孩子,正在調糖稀塗在絲網上,將要在高空之上粘住它,它的下場將是被螞蟻吃掉。

蜻蜓的事可能是小事,其實黃雀也是如此。它俯下身去啄,仰起身來棲息在茂密的樹叢中,鼓動著它的翅膀奮力高翔,自己滿以為沒有禍患,和人沒有爭執,卻不知那公子王孫左手拿著彈弓,右手按上彈丸,將要向70尺高空以黃雀的脖子為射擊目標。黃雀白天還在茂密的樹叢中游玩,晚上就成了桌上的佳餚,轉眼之間落入王孫公子之口。

黃雀的事情可能是小事情,其實黃鵠也是如此。黃鵠在江海上翱遊,停留在大沼澤旁邊,低下頭吞食黃鱔和鯉魚,抬起頭來吃菱角和水草,振動它的翅膀而凌駕清風,飄飄搖搖在高空飛翔,自認為不會有禍患,又與人無爭。然而他們卻不知那射箭的人,已準備好箭和弓,將向700尺的高空射擊它。

它將帶著箭,拖著細微的箭繩,從清風中墜落下來,掉在地上。黃鵠白天還在湖裡游泳,晚上就成了鍋中的清燉美味。

那黃鵠的事可能是小事,其實蔡靈侯的事也是如此。他曾南到高陂遊玩,北到巫山之頂,飲茹溪裡的水,吃湘江裡的魚;左手抱著年輕貌美的侍妾,右手摟著如花似玉的寵妃,和這些人同車馳騁在高蔡市上,根本不管國家大事。卻不知道那子發正在接受宣王的進攻命令,他將要成為階下之囚。

蔡靈侯的事只是當中的小事,其實君王您的事也是如此。君王左邊是州侯,右邊是夏侯,鄢陵君和壽陵君始終隨著君王的車輛,馳騁在雲夢地區,根本不把國家的事情放在心上。然而君王卻沒料到,穰侯魏冉已經奉秦王命令,在黽塞之南佈滿軍隊,州侯等卻把君王拋棄在黽塞以北。

”楚襄王聽了莊辛這番話之後,大驚失色,全身發抖。在這時才把執?的爵位送給莊辛,封他為陽陵君,不久莊辛幫助楚王收復了淮北的土地。

【寓意】做錯了沒關係,錯了,一段時間沒明白也沒關係,但一錯再錯不再改正是不對的!

「只許周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典故是什麼

傳統民間故事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宋 陸游 老學庵筆記 卷五 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遊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 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只准周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什麼意思?比喻統治者可以為非作歹,而百姓的正當言行也要受到種種限制。只許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