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後妻子把房產證改名丈夫的母親可以得到這些遺產嗎

2021-09-10 08:26:05 字數 4127 閱讀 5410

1樓:毒水之源

丈夫的父親母親可以得到這部分的遺產嗎??

既然是意外死亡,那就沒有立下遺囑吧,沒有遺囑的話,就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丈夫的個人遺產。也就是車子房子以及那些產業先由老婆取得一半,剩下的那一半作為丈夫的個人遺產由老婆、丈夫的爸爸媽媽、獨生女共同分割,沒有特殊約定的話,一般是平均分配,房子、產業等可以作價後再分割,當然,都是家裡人,也可以坐下來協商怎麼分割。協商不成的話,那就到法院分割。

到法院後,會適當的照顧老弱病殘多分點遺產。

所以,現在你還不可以把房子產業什麼的轉到你的名下,也不能轉到獨生女的名下,只有徵得了上面說的那些繼承人同意之後才可以辦理過戶等手續。

如果把這些產業改到獨生女生的名下又怎麼樣呢?

和上面的答案一樣。

對丈夫的父母親有會怎麼樣的影響?

丈夫的父母應該不會同意你這樣做,解決的辦法上面已述。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祝好。

2樓:匿名使用者

兒媳婦的做法有違法律規定,侵犯丈夫的父母的繼承權,根據法律規定妻子、兒子、父母都有權繼承,和妻子、孩子平均非配遺產。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3樓:匿名使用者

公民死亡後,繼承開始。

按照你的描述,有權繼承此人合法財產的人有:其妻、其女、母。

在分割時,應首先分出夫妻共同財產中妻子的部份。一般是一半。

然後,餘下的由妻、女、母繼承。

其妻無權把財產全部過房到自己名下或者其女兒名下。

4樓:法圖買楊

這財產是他們夫妻二人的共有財產,也就是說其中1/2是遺產,第一繼承人為:夫妻、父母、子女,

如果子女未成年、父母沒有收入可適當多的一些。

5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同意1樓的意見;

2、可以到房管局檔案室去查詢該房屋的檔案,看看什麼時候過的戶。以你阿姨現在的情況,一般想要影印這些材料,需要找個律師拿著法院的受理通知書和律師證去影印。所以,先要到法院起訴要求對你阿姨兒子的遺產進行分割。

3、通過起訴,或者要求房管局撤銷權屬登記後(把房產證變回你阿姨兒子的名字),然後繼續進行原來的遺產分割訴訟。

6樓:蔡政和

按現法規定,丈夫意外身亡後,家庭財產為夫妻雙方各一半,丈夫部分進行分配。尤其是在老人沒有生活**的情況下,應保證其應得部分。協調不成的話可訴諸法院。

7樓:鼕鼕雨淅淅

本案中實際上涉及兩個問題:

(1)財產歸屬問題: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上述財產只要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不論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前述車子和房子符合上述條件,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和妻子各有一半。

(2)財產繼承和分割問題:

按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在本案中,男方僅對車子和房子有一半所有權。對這一半的財產,由上述繼承人平均分配,包括妻子、孩子和父母,共計n人。

最終,你的阿姨只能得到一半財產中的n分之一。

8樓:亢楣

如果丈夫死亡前立有遺囑的話首先要依遺囑裡的內容來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都享有繼承權。

詳細見繼承法,

遺產必須符合三個特徵:第一,必須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第二,必須是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第三,必須是合法財產。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成為遺產。

首先先將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分割開,共有財產的一半是丈夫的遺產,配偶父母子女對這部分財產進行繼承。原則上應該是平均分配的。

9樓:北京閔濟巨集律師

你好,死者生前如果沒有遺囑是不能隨便改名的,即使有這個想法也需要其他法定繼承人同意放棄繼承權才行,否則辦不了過戶。

死者的母親屬於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對於死者個人的遺產是有權繼承的。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可以進一步聯絡我。

房子是婚後買的,房產證上寫的是妻子的名字,丈夫去世後,房子屬於丈夫的遺產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產的一半屬於男方的遺產,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辦理。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樓:

算啊 這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丈夫也是有所有權的 丈夫死後 繼承關係開始生效 按照法定繼承 配偶 父母 子女 是屬於第一繼承順序的 都有權繼承財產

12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去世,這個房產的一半屬於妻子個人,不是遺產範疇不進行分割,另一半算丈夫的遺產,有遺囑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配偶、子女、父母都有繼承權,其他人沒有繼承權

13樓:哈爾濱公證處

1、如果房子是婚後購買的,一般情況下,該房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除非有特別的夫妻財產約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2、丈夫去世,那麼,丈夫的那部分就轉化為他的遺產,所有的法定繼承人都有繼承權;

3、丈夫的繼承人具體包括:在世的父母,妻子,子女,他們有平等的繼承權。

4、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房產證是丈夫名字,丈夫去世,後如丈夫父母過世 其兄弟姐妹有權繼承嗎

14樓:**瘋我號的

有的需要所有兄弟姐妹到房產局

簽字放棄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原則上以持證人為準

16樓:天涯

1 丈夫名下的房產,bai

如果是他婚前個du人zhi財產,那麼,他去dao世後就是他的專遺產。如果是夫屬妻婚後共同購買的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去世後,有一半是生存方妻子的財產,另一半是丈夫的遺產。

2 丈夫的遺產由他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包括他的妻子、父母和子女。

3 如果丈夫的父母在兒子去世後死亡,那麼,他們繼承兒子的遺產就是他們的遺產,丈夫的兄弟姐妹對父母的遺產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當然,丈夫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人的身份列入第一順序參與繼承祖父母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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