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的立法宗旨是什麼

2021-09-11 08:20:53 字數 5578 閱讀 2560

1樓:匿名使用者

一、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

“火災”,是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在各種災害中,火災是最經常、最普遍地威脅公眾安全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災害之一。人類能夠對火進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標誌。

火,給人類帶來文明進步、光明和溫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會給人類造成災難。所以說人類使用火的歷史與同火災作鬥爭的歷史是相伴相生的,人們在用火的同時,不斷總結火災發生的規律,儘可能地減少火災及其對人類造成的危害。

對於火災,在我國古代,人們就總結出“防為上,救次之,戒為下”的經驗。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在社會財富日益增多的同時,導致發生火災的危險性也在增多,火災的危害性也越來越大。據統計,我國70年代火災年平均損失不到2.5億元,80年代火災年平均損失不到3.

2億元。進入90年代,特別是2023年以來,火災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上升到年均十幾億元,年均死亡2000多人。實踐證明,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就越來越突出。

“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的危害”是對消防立法意義的總體概括,包括了兩層含義:一是做好預防火災的各項工作,防止發生火災;二是火災絕對不發生是不可能的,而一旦發生火災,就應當及時、有效地進行撲救,減少火災的危害。

二、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

“公民人身”安全,是指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公共財產”,是指屬於國家的、集體的財產。“公民財產”,即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等等。

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是受火災直接危害的兩個方面,甚至會造成無法彌補和不可估量的損失。

三、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我國憲法確定的今後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國家的根本任務。改革開放以來,在黨的正確方針、路線的指引下,我國的經濟建設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國家日益繁榮昌盛,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顯著提高。與此同時,隨著經濟和社會的迅速發展,各種新專案、新材料、新工藝的大量開發和應用,用火、用電、用氣範圍的日益擴大,導致可能發生火災的因素越來越多。

特別是近幾年來,一些惡性火災時有發生,造**員**慘重、財產損失巨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濟發展、社會安定。所以,消防工作直接關係到經濟建設能否順利進行,是一項關係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安全保障工作,必須大力加強,才能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2樓:匿名使用者

消防法的立法宗旨有三個方面:

一、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

“火災”,是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在各種災害中,火災是最經常、最普遍地威脅公眾安全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災害之一。人類能夠對火進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標誌。

火,給人類帶來文明進步、光明和溫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會給人類造成災難。所以說人類使用火的歷史與同火災作鬥爭的歷史是相伴相生的,人們在用火的同時,不斷總結火災發生的規律,儘可能地減少火災及其對人類造成的危害。

對於火災,在我國古代,人們就總結出“防為上,救次之,戒為下”的經驗。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在社會財富日益增多的同時,導致發生火災的危險性也在增多,火災的危害性也越來越大。據統計,我國70年代火災年平均損失不到2.5億元,80年代火災年平均損失不到3.

2億元。進入90年代,特別是2023年以來,火災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上升到年均十幾億元,年均死亡2000多人。實踐證明,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就越來越突出。

“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的危害”是對消防立法意義的總體概括,包括了兩層含義:一是做好預防火災的各項工作,防止發生火災;二是火災絕對不發生是不可能的,而一旦發生火災,就應當及時、有效地進行撲救,減少火災的危害。

二、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

“公民人身”安全,是指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公共財產”,是指屬於國家的、集體的財產。“公民財產”,即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等等。

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是受火災直接危害的兩個方面,甚至會造成無法彌補和不可估量的損失。如:2023年5月6日黑龍江省大興安嶺林區火災,燒燬大片森林,延燒四個儲木廠和木材85萬立方米以及鐵路、郵電、工商等12個系統的大量物資、裝置等,燒死193人,傷171人。

這次火災使我國寶貴的林業資源遭受嚴重損失,對生態環境所造成的影響難以估量。再如2023年l1月l5日設在吉林市博物館中的銀都***發生火災,一具7000萬年前的恐龍化石在大火中化為灰燼,32000多件文物、石器、陶器、書畫以及40多年來的音像、**、文字資料檔案,19世紀末20世紀初國內外珍貴郵票l1000餘枚,2023年至今的科技文獻及中外文刊物9.7萬冊全部燒燬。在這**災中,文物損失慘重,有些是無法用經濟損失來計算的,給國家、民族造成了巨大損失。

火災不僅給國家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帶來了巨大損失,還會影響正常的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工作秩序、教學科研秩序以及公民的生活秩序。如2023年7月四川襄渝鐵路梨子園隧道火災,致使運輸中斷240小時。所以,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是消防立法應起的重要作用和所要達到的目的之一。

應當引起注意的是,本立法宗旨在表述上,將“保護公民人身”安全寫在了第一位,不僅僅是簡單的文字調整,而是以法律的形式體現了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第一寶貴,在火災預防上要把保護公民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火災撲救中要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

三、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這是消防工作的歷史性責任。

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我國憲法確定的今後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國家的根本任務。改革開放以來,在黨的正確方針、路線的指引下,我國的經濟建設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國家日益繁榮昌盛,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顯著提高。與此同時,隨著經濟和社會的迅速發展,各種新專案、新材料、新工藝的大量開發和應用,用火、用電、用氣範圍的日益擴大,導致可能發生火災的因素越來越多。

特別是近幾年來,一些惡性火災時有發生,造**員**慘重、財產損失巨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濟發展、社會安定。所以,消防工作直接關係到經濟建設能否順利進行,是一項關係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安全保障工作,必須大力加強,才能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3樓:匿名使用者

制定《消防法》是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國的消防工作,其宗旨有三個方面:

一是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

二是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

三是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4樓:匿名使用者

答:《消防法》的立法宗旨是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法律指什麼

5樓:你是我的幸運飛

法律就是國家按照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條例、規章、判例、習慣法等各種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屬於上層建築範疇,決定於經濟基礎,併為經濟基礎服務。法的目的在於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是統治階級實現其統治的一項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階級社會特有的社會現象,它隨著階級、階級鬥爭的產生、發展而產生和發展,並將隨著階級、階級鬥爭的消滅而自行消亡。

因為“法律”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它的內涵會因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經歷甚至不同職業而變得不同,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這一概念還在不斷進化。

而對“法律”的定義,集中反映著一個民族、一個社會的基本價值觀念,反映著當時人們對於自然、社會和人與人關係的價值判斷與行為方式。

一“法律”的詞源

“法”這個字在古**作“灋”,最早見於金文。字形由“氵(水)”“廌(zhì)”“去”三部分組成,“水”代表執法公平如水;“廌”就是獬豸,是古代傳說中一種能明辨善惡是非的神獸,楊孚《異物志》記載:“東北荒中,有獸名獬,一角,性忠,見人鬥,則觸不直者;聞人論,則咋不正者。

”在古代司法、監察衙門和**身上,獬豸是必須的裝飾品。現在很多法院門口,也有獬豸的塑像或屏風。

東漢許慎寫的《說文解字》對“法”的解釋是:“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灋,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可見在中國古代,“法”與“刑”是通用的,並具有公平、正直的意義。

“律”按《說文解字》的說法,是“均布”之意,說明法律具有規範人的行為的作用。

秦漢時期,“法”與“律”已經同義,商鞅變法,改“法”為“律”。商鞅說,“法者,憲令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韓非也說,“法者,編著於圖籍,設定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也。

”也就是說,此二人為代表的“法家”將法律作為權力或強制的表現,是一種統治手段,也是一種統治工具。

直到現在,我們還會經常說“拿起法律的**保護自己”,這都是把法律作為工具。

以後直到清代,中國古代法律一般稱作“律”。

“法”與“律”用做合成詞,是在清末由日本輸入。因此“法律”一詞,在我國是近現代的用法。

在我們中學的政治課本上,“法律”的定義如下:

法律,是國家的產物,是統治階級(泛指政治、經濟、意識形態上佔支配地位的階級),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一定立法程式,所頒佈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國家的統治工具。

這個概念是不是法學界公認的概念呢?

當然不是。

對於法學家來說,這個概念只是一家之言,即馬克思的“法律階級論”。

對於馬克思的學說本身,很多人就持有不同意見,更別說基於階級分析學說給法律下的定義了。

二歷史演變中的“法律”

“法律”這一概念隨著人類對世界認知的不同,其定義也在不斷髮生變化。

在宗教作為基本統治手段的古代,人們認為法是神的意志,由神來制定。典型如《聖經》的“十誡”。

在君主**的時代,法律則被認為是君主的意志,國家的命令。東方的商鞅、韓非,西方的霍布斯、奧斯丁,都持此種觀點。霍布斯說,法律對於每一個臣民說來,就是國家以語言、文字或其他充分的意志表示命令他用來區別是非的法規。

到了君主**解體,民主觀念崛起的時代,法律則被認為是民眾的公共意志。盧梭認為,法律是社會契約的產物,在簽訂社會契約時,人們讓渡全部自然權利,交給主權者群體。而人民主權就意味著執行公意,公意的所有表現形式是經由多數決策的方式達成。

而到了工業革命之後貧富分化,勞資嚴重對立的時代,法律則被認為是資產階級壓榨無產階級的統治工具。這一概念先影響了蘇聯,後來影響了整個社會主義陣營。

到了當今世界,雖然基於社會契約論的“法律”概念成為主流社會的基本共識,但是在很多意識形態與西方不同的國家(如阿拉伯世界),對“法律”的定義與主流社會還是大相徑庭的。三

東西方視野中的“法律”

東西方文化中,對“法律”理解差異很大。

西方人理解的法律是“約法”,即約定之法,大家商量著來,法律條款都是大家商量出來的。商量不成咋辦?投票,少數服從多數。

法律定出來,大家就都得遵守,因為這是大家商量好的,誰也不能出爾反爾。

東方人理解的法律是“王法”,即王定之法,老大一人說了算,沒得商量。當然也不必徵求意見,更不需要投票表決。即使劉邦“約法三章”,也是沒有商量的。

君主是立法者,**是執法者,民眾則受制於法。

而這就造成了東西方文化的重大分野:

西方講“法治”,以法治國,王在法下,法是約法。

東方講“法制”,依法治國,王在法上,法是王法。

基於這種分野,二者在權力劃分和部門設定上就出現了一個重大不同:

東方古代有行政部門如三省六部,有監察部門如御史臺都察院,有司法部門如刑部和大理寺,但卻從來沒有西方議會這樣的立法機構。

因此,東方和西方走上了不同的發展道路。直到清末民初,中國才開始學習西方的制度和文化,而“法律”是其中最重要的課題之一。現在中國的法律理論和法律制度,基本是全盤西化了。

菸草專賣法的立法宗旨,菸草專賣法立法目的

從1983年9月頒佈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條例 到1991年6月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0次會議正式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 歷經16年,標誌著我國菸草專賣已上升到 法 的高度,而菸草專賣法的立法宗旨,就是為了 維護國家利益,保護消費者利益 為進一步了解菸草專賣部門與廣大消費者的關...

為什麼新消防法不給辦理民辦幼兒園消防合格證

如果民辦幼兒園滿足申copy請條件則可以辦理消bai防du 安全合格證。消防安全合格zhi證由經營主體向公安機關消防dao機構申請辦理 申請材料 一 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二 營業執照影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 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備案的法律檔案影印件 四 消...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是什麼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是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立法宗旨是什麼?保障食品安全生產,為廣大人民的食品安全負責,當人民的食品安全受到侵害時,該法起到制約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是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