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小區車位的問題,小區車位買賣的陷阱有哪些

2021-12-16 20:06:01 字數 5692 閱讀 2212

1樓:哦草6u殈臘

車位首先要看是不是屬於開發商所有,即開發商是否有車位的所有。《物權法》規定:小區裡面的公共配套設施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如果車位是公共設施,開發商就不對其享有所有權,更不能將車位進行市場交易(車位使用權或所有權的買賣)。

如果車位不屬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開發商必須取得車位的所有權,房產管理部門在進行審批時,會予以核准,會發一個車位的《所有權證》,裡面的內容明確了開發商對車位享有的所有權,包括車位的數目、面積等。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是可以將車位的使用權賣給業主的,這種交易的實質是租賃。此外,開發商擁有的車位的所有權也是可以進行交易的,對於時下有的樓盤推出的買房子送產權車位的活動,購房者一定要確定開發商擁有該車位的產權。

如果開發商把廣大業主共有的車位私下賣掉,而這些產業並非屬於開發商的,業主最後拿到手的只是一紙合同,而不是產權證。這些沒有產權的共有車位買賣不受物權法保護,一旦房地產商「走人」,業主的錢就存在追不回的風險。

另外,購房者還要注意合同條款內容,比如人防工程的車位不同於普通車位,在戰爭時會被防空部門統一管理,人防工程車位的特殊性在於車位擁有者在戰爭發生的時候,就要無條件地把這個車位交出來給有關的防空管理部門統一支配。因而,購買車位時市民要留意合同裡的細則看是否明確列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規則。

2樓:松柏魚

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一個房產共同持有人手續即可,要你父母和你,以及你還需要加的人親自到現場,看清協議內容、簽字、繳費、辦理手續。順利的話,不要一小時就能搞定。祝你順利。

ps:記得帶全戶口本,身份證原件,結婚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等必備材料。

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

小區車位買賣的陷阱有哪些

3樓:華律網

《物權法》規定,建築物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可見,判斷房產公司**車庫的行為是否合法,要區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

一種情況是**規劃內的車庫。房產公司**的如果屬於建築物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庫,且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雙方明確約定車庫可以**,那麼該房產公司**車庫是合法的。如果雙方對車庫的**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則又可分兩種情況處理:

一是車庫在規劃中已納入到業主購房的公攤面積中,業主在購房時交付了相應公攤款項,則該車庫應作為共有建築屬於業主共同所有,房產公司無權**。二是車庫在規劃中沒有納入到業主購房的公攤面積中,車庫的建蓋資金全部由房產公司支付,建成後也沒有通過任何形式轉由業主負擔,則該車庫的所有權應屬房產公司,房產公司當然有權**。另一種情況是**非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

該類車位、車庫應屬於業主共用,房產公司無權對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車位、車庫的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小區產權車位有買的必要嗎

4樓:手機使用者

現在購買車位成了很多有車族購房頭疼的一件事情,不僅僅是車位**昂貴,很多時候是重金難求,因為小區面積有限,車位有限,這也造成了很多開發商不合理買賣,很多業主不清楚相關法律法規,在車位購買方面經常出現糾紛和困惑。下面總結五點注意事項,以供消費者在購買車位時作為參考:

一,看能否辦理產權證。業內人士指出,衡量車位、車庫可否銷售的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若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則說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

二,租賃車位有限期20年。租賃車位、車庫最長有效期只有20年。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三,人防車庫禁止買賣。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設施也是禁止買賣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無權**。

四,買車位不能用公積金貸款。購買車位、車庫的時候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銀行有關工作人員解釋,按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因此,在現行法律法規條件下,公積金貸款不能用於購買除自住房以外的東西,當然就不能用於購買車庫。

五,應將車位相關細則寫進合同。

業內人士指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購房者最好將車位細則寫進合同。如果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的時候,如果車位和房屋是一併購進的,購房者和開發商就車位的範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圖。購房者如果是先買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合同,就上述詳細事項都應有具體說明,並將合同另行備案。

5樓:祭永芬迮秋

車位是可以辦理產權證明

如果你所在小區目前甚至今後會出現停車位不足情況只要你閒錢足夠還是可以買

好比廣州市區停車難

一個專用的私家車位都能賣80萬

堪比廣州郊區一套小戶型房子

小區車位買賣常見的陷阱有哪些?買車位必須要注意哪些問題

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是賣使用權的,不賣產權車位的,都有很大風險,因為房開商會拿去銀行抵押貸款。一旦還不上,這個車位就陷入麻煩之中。

7樓:搜狐焦點

買房送車位,買房必須同時買車位,房子不好賣的專案,開發商會說買房送車位;銷售太火爆的專案,開發商則會**銷售車位。那車位我們該如何買呢?關於車位的這些注意事項,買房的你一定要好好了解下。

私家車的配比逐漸升高,隨之而來停車難的問題也漸漸明顯。要不要在買房時也給愛車一個「家」?車位究竟該怎麼買呢?

車位性質分兩種:

1.產權車位

車位和房產一個道理,房產證是永遠的,而土地證是有期限的。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自動續期,所以不需要為產權車位使用年限的問題擔憂。部分地區車位產權和房產產權是合併登記的,不單獨發證,但有的地區則是分開辦理的。

2.使用權車位

沒有產權的車位買賣,實質是一種租賃的行為。而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

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即:消費者租賃車位(庫)最長期限只能是20年,20年之後不受法律保護。

業主在籤合同時最緊要考慮的問題就是要問清「年限」,如果到真出問題的時候就只能通過打官司才能解決了。

購買無產權車位風險大

業主花十幾萬元甚至更多錢與開發商簽訂的所謂「車位買賣合同」,實際上很多時候只能視為長期租賃協議,一旦出現自然災害等不可預知狀況時,車位就不再屬於業主了。另外,一旦遇到小區拆遷等問題,沒有產權登記的車位肯定是拿不到拆遷補償款的。儘管開發商宣稱業主購買停車位之後可以自由轉讓使用權,**自定,物業還可以免費辦理變更登記;但是沒有權利轉移憑證的停車位交易,始終存在著不小的風險。

這些車位不能買賣

1、地上停車位

《物權法》七十四條還規定,建築區

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如果開發商所售的地上車位屬於規劃範圍內用於停放車輛的區域,且

開發商與業主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對此明示該面積未計入公攤且屬於開發商所有,那麼,開發商完全有權售賣該地上車位。如果當初修建小區並未規劃,後期劃

分的停車位是無權**的,屬於小區所有業主所有。

2、無約定的地下停車位

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開發商必須申明該小區裡的地下車位的產權屬於單獨轉讓,不隨房子一起賣。如果沒有類似的文字說明,地下車位也應當歸業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應歸業主。

3、已被公攤的地下車位

賣房子的時候已經把地下車位的面積分攤到每個業主的身上(這個是要看合同規定的),並且按比例收過錢了,再把這樣的地下車位賣給業主,就是重複收錢。這類地下車位辦不了產權證,屬全體小區業主,嚴格的說屬於小區的配套設施。

4、人防工程禁止開發商銷售

有的地下車位是人防工程,所謂人防工程,是指為了保障戰亂時期人員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位於地下的防護建築,是國家強制要求配套的建築,禁止開發商銷售。根據現行小區規劃相關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沒有**的權利。所以由人防工程改造成的車庫收益歸屬於全體業主。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7-06-0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購買小區車位要注意哪些問題?

8樓:搜狐焦點

買房送車位,買房必須同時買車位,房子不好賣的專案,開發商會說買房送車位;銷售太火爆的專案,開發商則會**銷售車位。那車位我們該如何買呢?關於車位的這些注意事項,買房的你一定要好好了解下。

私家車的配比逐漸升高,隨之而來停車難的問題也漸漸明顯。要不要在買房時也給愛車一個「家」?車位究竟該怎麼買呢?

車位性質分兩種:

1.產權車位

車位和房產一個道理,房產證是永遠的,而土地證是有期限的。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自動續期,所以不需要為產權車位使用年限的問題擔憂。部分地區車位產權和房產產權是合併登記的,不單獨發證,但有的地區則是分開辦理的。

2.使用權車位

沒有產權的車位買賣,實質是一種租賃的行為。而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

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即:消費者租賃車位(庫)最長期限只能是20年,20年之後不受法律保護。

業主在籤合同時最緊要考慮的問題就是要問清「年限」,如果到真出問題的時候就只能通過打官司才能解決了。

購買無產權車位風險大

業主花十幾萬元甚至更多錢與開發商簽訂的所謂「車位買賣合同」,實際上很多時候只能視為長期租賃協議,一旦出現自然災害等不可預知狀況時,車位就不再屬於業主了。另外,一旦遇到小區拆遷等問題,沒有產權登記的車位肯定是拿不到拆遷補償款的。儘管開發商宣稱業主購買停車位之後可以自由轉讓使用權,**自定,物業還可以免費辦理變更登記;但是沒有權利轉移憑證的停車位交易,始終存在著不小的風險。

這些車位不能買賣

1、地上停車位

《物權法》七十四條還規定,建築區

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如果開發商所售的地上車位屬於規劃範圍內用於停放車輛的區域,且

開發商與業主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對此明示該面積未計入公攤且屬於開發商所有,那麼,開發商完全有權售賣該地上車位。如果當初修建小區並未規劃,後期劃

分的停車位是無權**的,屬於小區所有業主所有。

2、無約定的地下停車位

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開發商必須申明該小區裡的地下車位的產權屬於單獨轉讓,不隨房子一起賣。如果沒有類似的文字說明,地下車位也應當歸業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應歸業主。

3、已被公攤的地下車位

賣房子的時候已經把地下車位的面積分攤到每個業主的身上(這個是要看合同規定的),並且按比例收過錢了,再把這樣的地下車位賣給業主,就是重複收錢。這類地下車位辦不了產權證,屬全體小區業主,嚴格的說屬於小區的配套設施。

4、人防工程禁止開發商銷售

有的地下車位是人防工程,所謂人防工程,是指為了保障戰亂時期人員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位於地下的防護建築,是國家強制要求配套的建築,禁止開發商銷售。根據現行小區規劃相關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沒有**的權利。所以由人防工程改造成的車庫收益歸屬於全體業主。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7-06-0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小區產權車位有買的必要嗎,小區地下車位有必要買嗎?

現在購買車位成了很多有車族購房頭疼的一件事情,不僅僅是車位 昂貴,很多時候是重金難求,因為小區面積有限,車位有限,這也造成了很多開發商不合理買賣,很多業主不清楚相關法律法規,在車位購買方面經常出現糾紛和困惑。下面總結五點注意事項,以供消費者在購買車位時作為參考 一,看能否辦理 產權證。業內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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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是哪的人,我是鄭州的,我們這的情況就是所有小區地下車位都是沒有產權證的,只有使用權,車位使用權。如果想進行買賣,就籤一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就相當於買賣了。不能買賣,可以以租賃的方式轉讓。沒有產權證只有使用權的地下車位買賣是否合法 沒有產權的車庫能否買賣 沒有房產證的地下室是不能辦理過戶。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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