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合同解除及違約金界定

2022-01-01 09:09:46 字數 1481 閱讀 9307

1樓:胡亞麗律師

由於未見到你們所籤合同,不知道具體條款,無法準備回答。

根據你所述,雖然對方存在一些質量不過關的地方,但這個應該達不到根本違約,如對方未根本違約,你就能單方解除合同,現在你單方解除合同了,你這方肯定是要存在賠償責任的,至於多少金額,這就要看雙方的過錯程度了,以及你是否有證據能證明對方的違約給你造成的損失額。

按你所述,合同也沒有繼續履行的可能,現在是對方要求你承擔違約金和支付餘下的款項,你不是你向對方主張,所以如果雙方協商不好,你等對方起訴你就好。

關於違約金的數額,30%這個數額高不高,那要看實際的金額有多大,也就是說你的裝修總款有多少,如果裝修總款比較高,那這個比例就是偏高的,如果對方真起訴你了,你可向法院請求降低。

如有需要你可來電諮詢(18202180255)或到來所我諮詢(普陀區大渡河路1718號c區605室)。

2樓:今夜月色真美

合同解除有法定解除和協議解除兩個型別。

如果不符合法定解除的條件,而對方又不願意協議解除,那就只能是繳納違約金才能解除合同了。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

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於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係。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此即人拒絕履行,也稱毀約,包括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作為合同解除條件,它一是要求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無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此即人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中非屬特別重要時,即使人在履行期屆滿後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

在此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應由債權人向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予一定的履行寬限期。人在該履行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對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為重要,如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實現,於此情形,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針對某些具體合同規定了特別法定解除條件的,從其規定。

二、合同協議解除

合同協議解除的條件,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原合同關係。其實質是在原合同當事人之間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主要內容為廢棄雙方原合同關係,使雙方基於原合同發生的債權歸於消滅。

協議解除採取合同(即解除協議)方式,因此應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即: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強行法規範和社會公共利益;採取適當的形式。

3樓:

1、要看是什麼性質的合同?合同中是否有關於違約及違約金使用的條款;2、要了解合同解除的原因以及責任的界定,然後對照合同中關於違約及違約金的使用的條款處理;3、合同條款中如果沒有違約金的約定條款內容,很難主張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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