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期間犯罪是否構成累犯,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是否算累犯

2022-01-03 23:59:10 字數 4817 閱讀 6687

1樓:在九侯山講西班牙語的滿月

假釋期間的犯罪,不構成累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2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刑法第65條「累犯」的規定中,要求必須是前罪刑罰執行完畢之後,因此所說情形不屬於累犯,而是屬於「再犯罪」(刑法第71條),應當實行數罪併罰。

3樓:蘇源刑事辯護

不構成累犯。

刑法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是否算累犯

4樓:顧懷雨龍君

假釋考驗期內相當於原判刑罰沒有執行完,一般累犯必須是在原判罰執行完後五年內又犯新罪,如果原判刑罰沒有執行完當然不構成累犯.

5樓:本起雲運鵑

對於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期滿後五年內再犯罪,才可構成累犯。在假釋考驗期內再犯新罪的,撤銷假釋,數罪併罰。

6樓:奈羽續基

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不是累犯。構成累犯的一個要件要滿足前罪的刑罰已經執行完畢,我國《刑法》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7樓:貢浩僪涵柳

《華民共刑》第六十五條判處期徒刑刑罰犯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五內再犯應判處期徒刑刑罰罪累犯應重處罰失犯罪除外

前款規定期限於假釋犯罪假釋期滿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危害家安全犯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任何候再犯危害家安全罪都累犯論處

滿意請採納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的,構成累犯嗎?

8樓:費莫桂花宰月

不構成,因為累犯是上一個刑罰執行完畢後一定期限內再犯某種罪行的,假釋只是滿足一定條件的犯罪人有條件的提前釋放,刑罰還未執行完畢,又犯新罪的應該立即取消假釋,數罪併罰。

假釋考驗期間滿後5年內再犯新罪的,是不是構成累犯?

9樓:匿名使用者

一樣的性質 追問: 錯,至少1不是累犯 我是知道了 追問: 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對過失犯罪除外」。該條第二款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實踐中,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緩刑考驗期滿以後,在5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否構成累犯,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緩刑犯可以構成累犯。

其理由是:緩刑制度和假釋制度都是執行刑罰的特殊方法。既然假釋考驗期滿以後5年內再犯新罪可以構成累犯。

那麼,緩刑考驗期滿以後5年內再犯新罪亦可構成累犯。另一種意見認為,緩刑犯不能構成累犯。其理由是:

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而不是執行完畢,其不符合累犯的構成要件。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累犯的構成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前罪和後罪必須都是故意犯罪;(二)、前罪和後罪必須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三)、後罪發生的時間必須是在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5年內。三要素缺一均不構成累犯。緩刑是對犯罪分子有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刑罰制度。

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由此可見,緩刑考驗期滿,即不再執行原判刑罰。

而假釋是對犯罪分子附條件的提前釋放的一種刑罰制度。刑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如果沒有本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並公開予以宣告」。

由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以假釋考驗期滿作為刑罰執行完畢的時間,因此,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釋考驗期滿後5年內犯罪的,構成累犯。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由於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而非刑罰執行完畢。

10樓:專屬笨笨

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並公開予以宣告。所以,假釋考驗期滿符合刑罰已經執行完畢的條件,可以構成累犯。

緩刑期滿後5年內再犯罪屬於累犯嗎? 假釋期滿後5年內再犯罪屬於累犯嗎? 求答案

11樓:阿元

1、不作為累犯。

2、《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專的犯罪分子,屬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3、《刑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 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4、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緩刑考驗期滿三年內又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否構成累犯問題的答覆》中明確指出:如果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再犯新罪,實際上並沒有執行過原判的刑罰。……所以,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滿三年又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可不作為累犯對待。

12樓:一頭好汗

累犯是指因故bai意犯罪du被判處有期徒刑zhi以上刑罰並在刑罰執dao行完畢或回者赦免後(不含假釋考驗期內答和緩刑全過程),在5年內故意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但過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不成立累犯。

普通累犯構成條件:

主觀條件:前罪與後罪都是故意犯罪。

刑度條件:前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後罪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主體條件:過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人不成立累犯。

限制減刑:對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修八)

時間條件:後罪發生在前罪的刑罰(不含附加刑)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之後5年之內。

刑罰執行完畢是指主刑執行完畢,不包括附加刑在內。

被假釋的犯罪人在假釋考驗期內又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應在撤銷假釋之日後適用數罪併罰。

被緩刑的犯罪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應該撤銷緩刑之日起實行數罪併罰。

被緩刑的犯罪人在緩刑考驗期滿後又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只處罰新罪,因為緩刑是附條件的不執行刑罰。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刑法中的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內,刑罰執

行完畢或者赦免容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因此緩刑期滿後五年內再犯罪的不構成累犯;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五年內再犯罪的構成累犯 。對於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14樓:華律網

算累犯,按復照法律規定,要制在犯罪

bai以後的du五年時間內,

zhi又實施了新的犯罪,才構成dao累犯,如果己經超過五年,就不屬於累犯了。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兩種。1、一般累犯:

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又犯該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15樓:匿名使用者

之前是2023年十月到二零一九四月行賄罪,叛了半年緩行,二零二零年十月又是故意傷害罪,輕傷二級,是屬於累範嗎?

16樓:一隻男神經

不屬於累犯了,按照法律規定,要在犯罪以後的五年時間內,又實施了新的犯罪,才構成累犯,如果己經超過五年,就不屬於累犯了,

17樓:杭州徐明偉律師

一般不屬於。因為抄緩刑,刑法沒有執行。

可以參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18樓:樂觀的靚哥哥

緩刑期滿copy,五年內再犯bai

罪,是否屬於累犯,區別對待。如

du果前罪和後罪距離五zhi年以內,都是dao有期徒刑,且年齡在18週歲以上,故意犯罪的,是累犯;否則,不是累犯。

《刑法》

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假釋期間又犯罪的問題,假釋期間再犯罪,如何處罰?

服刑期間又犯罪不能假釋,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視,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六條 被假釋的犯罪分...

假釋期間犯新罪如何數罪併罰,假釋期間的刑期可以算執行過的刑期嗎

假釋期間不抵刑期,仍以未執行刑期與新罪刑期並罰。假釋期間犯新罪一般情況是不按照累犯判決,會根據所犯的罪行進行判決。犯罪分子在假釋期間的時間不算執行過的刑期。就是把沒有執行的刑期和犯新罪的刑期一起合併執行。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

假釋期間才發現或假釋期滿後才發現「服刑期間犯罪」如何處理

請問假釋期間才發現就按照 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假釋期滿後才發現 服刑期間犯罪 如何辦?那麼就是一般的犯罪處理。假釋期間發現的 服刑期間犯罪 此時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應當按照第七十一條 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