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後可以變更為刑事拘留嗎,取保候審後可以變更為刑事拘留,而不是變更為逮捕嗎?

2022-01-06 02:02:47 字數 3701 閱讀 7145

1樓:華律網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人民檢察院在自偵案件中,對於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權決定拘留。人民法院沒有刑事拘留權。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因此,刑事拘留期間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是可以書面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後可以變更為刑事拘留嗎?

2樓:華律網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人民檢察院在自偵案件中,對於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權決定拘留。人民法院沒有刑事拘留權。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因此,刑事拘留期間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是可以書面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刑拘後是可以進行取保候審的,但不是所有的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審。對於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或者累犯、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等其他嚴重犯罪的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後可以變更為刑事拘留,而不是變更為逮捕嗎?

4樓:戚廣利

1、取保候審與刑事拘留都是刑事立案後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強制措施,都是可以根據案情需要進行變更的。不過,在司法實踐中一般都是刑事拘留變更為取保候審。 2、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這一規定即意味著,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對已經採取的強制措施的決定進行變更或者撤銷的權力。

5樓:匿名使用者

拘留是臨時的一種強制措施,它是有時間期限的,期限到了就應該轉換為其他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之後,如果發現罪行嚴重,可以變更強制措施的,但這時不是拘留,而是逮捕。

取保候審後公安局在什麼情況下還可以重新拘留當事人?

6樓:匿名使用者

取保候審一般不會對你採取刑事拘留措施的,除非你重新犯罪,有《刑訴法》61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才對你採取拘留措施。或者你違反《刑訴法》第56條之規定,公安機關可對你提請逮捕,檢察院批准後你會被收監。只要你不違反規定,沒什麼事情。

調解不成,可要求公安機關將此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放心大膽去接受訊問。

參見《刑訴法》第五十六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第六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髮黨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7樓:天使小姝穎

取保候審後公安局在當事人違反取保候審相關規定的情況下還可以重新拘留當事人

8樓:正氣長春

如果辦理了取保候審後,行為人和受害人就賠償達不成一致,可以到法院進行調解,派出所已沒有了調解的義務。

取保候審後,只要按時接受傳喚,是不會被再收監的。

建議你進一步協商,必定協商好後對你今後量刑有好處,如果一定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院判決解決。

9樓:雯雯果果

在你被取保候審的時期內如果再違反法律時才會再進去,等同是考查你的,其他的可以進行!

取保候審在刑拘幾天後可以辦理

10樓:華律網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第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第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第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保釋這個概念應該是來自於港臺電視劇,我國大陸現行法律不存在「保釋」的規定,與此相近的規定是取保候審,即刑事犯罪嫌疑人罪行輕微,不予羈押不致繼續危害社會的,可以不再羈押而變更為取保候審。

12樓:

取保候審隨時可以辦理,你只需要寫一份申請取保候審就ok了,然後你將申請交給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在七天內給你答覆,是取保還是不予取保!!!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取保一定要在什麼時間內辦理,當然如果在偵查期限,公安機關沒有足夠的證據提請逮捕,也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

刑事拘留後可以取保候審嗎,被刑事拘留7天了,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嗎?

對於輕傷的案件,一般來講,只要賠償了受害人損失,是可申請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的,一般都會批准。本案是公訴案件,即使受害人要求撤訴,依法也是不能的,但可以從輕判決,同時宣告緩刑的。可以,拘留只是暫時性的強制措施,到了時間不逮捕,就會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一般情況下會取保候審。刑事拘留超過37天,證據不足的...

刑事拘留期間可不可以取保候審,刑事拘留期間可以取保候審嗎

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一條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 可能判處管制 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第五十二...

鄭州取保候審後能去新鄭嗎,取保候審後能去外地一下嗎 (當天回來)

取保候審決定書上怎麼寫的?一般是可以在市區範圍內活動的,去其他地市需要告知執行機關。取保候審期間要做到隨傳隨到。可以的,需要通過批准後才可以,不是隨意 取保候審後能去外地一下嗎?當天回來 如果是離開你所在縣市,必須經過執行機關的批准 如果是在縣市之內,不需要批准。至於你處處多長時間在所不問。法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