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廠搬遷,不跟著一起去,可以得到賠償嗎

2022-01-06 07:35:39 字數 5190 閱讀 8555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工廠搬遷,員工不去的,否給予經濟補償,要具體衡量企業搬遷的距離及合理性因素。一般一個區之間搬遷,對員工工作生活影響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補償。

但是如果勞動地點發生變更的,必須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協商不一致的因為勞動地點的變更屬於重大變更,這種情況下,員工可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只要是異地搬遷,就是對原勞動合同的變更,員工有權拒絕隨遷。

因此而解除勞動合同,工廠應支付已工作期間的經濟補償。

3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公司搬遷,如果新地址是勞動合同約定的範圍,且在當初建立勞動關係的時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勞動者應當服從。 反之,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所說「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願意去的變更勞動合同,到新地址繼續履行合同; 不願意去的,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合同,並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

工廠搬遷如果員工不願意跟隨,有補償嗎

4樓:陳大頭

1.公司若在工廠區域內搬遷,員工不去,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2.若公司搬遷到工廠區域之外,員工不去,是有經濟補償金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你們工廠要搬遷,而你們不願意一起搬遷,這種情況屬於《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情況,

可以選擇不去,並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並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補償額度為,每工作滿一年一個月月均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即使此前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實際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應該享受與已籤合同員工同等待遇。

5樓:法律人趙哥

工作單位搬家,員工不想跟隨並解除合同,是否可以申請經濟補償?

6樓:淡水羅卜

沒有,工廠搬遷之前必有告示的,只要提前一個月告示,就算公司已盡到告之的責任,那麼你不願意去,就算合同終止,沒有補償的,這不違法。

工廠搬遷,員工不願去,能得到賠償嗎?有什麼辦法?

7樓:g買了否冷

公司地址的變更屬於勞動合同內容的重大變更,單位需要徵得個人同意才可以,否則單位屬於單方面違反勞動合同,需要給你賠償。

對於你所在工廠來說,公司應該徵求每位員工的意見,同意到新地址去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同意去的,則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經濟補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指出:本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併、企業資產轉移等,但不包括導致經濟型裁員的客觀條件。

不過考慮到實際情況和立法意圖,並非所有企業搬遷都適用解除的規定,而是工作地點發生重大變化、且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搬遷,才能算是觸發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有兩點需注意: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並應依法支付勞動者相應的經濟補償。就變更勞動合同事項無法達成一致導致勞動關係無法正常履行,公司應當給予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2、公司與員工之間的事實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均受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和約束。公司因搬遷致使雙方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於法有據,公司應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按照員工實際工作年限給予經濟補償。

8樓:中顧法律網援助

可以得到賠償,大概是 每工作一年 會有一個月的 工資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出現這情況,應找當地勞動局協調,如果是集體的話,找位律師來解決問題。

10樓:王元頁

如果是員工不願意去,得不到賠償

11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公司搬遷,如果新地址是勞動合同約定的範圍,且在當初建立勞動關係的時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勞動者應當服從。 反之,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所說「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願意去的變更勞動合同,到新地址繼續履行合同; 不願意去的,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合同,並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

1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工廠搬遷(通常特指異地搬遷)是對原勞動合同的變更,因員工拒絕隨遷而終止勞動合同,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間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的如下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工廠搬遷,員工不去可以得到賠償嗎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工廠搬遷,員工不去的,否給予經濟補償,要具體衡量企業搬遷的距離及合理性因素。一般一個區之間搬遷,對員工工作生活影響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補償。

但是如果勞動地點發生變更的,必須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協商不一致的因為勞動地點的變更屬於重大變更,這種情況下,員工可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4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公司搬遷,如果新地址是勞動合同約定的範圍,且在當初建立勞動關係的時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勞動者應當服從。 反之,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所說「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願意去的變更勞動合同,到新地址繼續履行合同; 不願意去的,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合同,並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

15樓:徐佔勳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律臨平臺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目前諮詢的人數有點多,等我詳細看了您的問題給您解答,請稍等。

提問你好

回答您這個情況的話,是屬於用人單位變更了您的勞動合同的。在法律上明確規定,工作內容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如果您的工作崗位變更了,實質上就是您的勞動合同變更了,如果說您用人單位沒有與您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話,事實上是不符合勞動《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的相關規定的,其次用人單位職能有兩種情況變更您的工作崗位,分別是(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願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2)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此時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勞動合同規定的工作崗位。如果您的用人單位給您變更工作單位不符合上述的兩種情況的話,您不同意的話,用人單位是無權解除您的合同的。

因此您這個情況,您不同意的話,公司強行解除您的勞動合同,是必須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數目是看您在單位工作了多久,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支付,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個月支付,其次一年是一個月。

提問地址搬在同城,讓員工跟隨,他自己不願意去怎麼辦呢?

這樣情況還要給他補償嗎?

回答需要的呢

更多5條

16樓:馮曉磊律師

回答提問

你好回答

工廠搬遷,屬於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員工不去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一定要維權的,親親,您看看上面的方法,不懂再問我!

提問沒有勞動合同可以嗎

回答公司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按照法律條約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定的義務,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單位來說是違法的行為而且付出的代價更大。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的原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則用人單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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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需要仲裁申請書、身份證以及影印件、相關證據影印件、證據清單和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等資料。勞動者需要在從辭職那天算起的一年時間內,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

弘揚社會正義,彰顯法律價值,維護個人尊嚴,很高興能為您服務,有問題再來平臺諮詢哦~祝您一切順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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