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破產了,我買的保險怎麼辦

2022-01-07 14:25:23 字數 5737 閱讀 3449

1樓:學霸說財

大家在買保險時,就會擔心保險公司倒閉了,自己購買的保險到底怎麼辦。建議各位好好讀讀這篇文章,會認識到這樣的想法是多慮了:大家都說保險公司不會倒閉,是真的嗎?

下面我們一同看看保險公司是不是真的容易倒閉、倒閉了買的保險怎麼辦。

一.保險公司容易倒閉嗎?

保險公司並不容易倒閉。

我們先看看保險公司的成立條件是怎麼樣的:註冊資本不低於2億元;股東沒有複雜的行業背景、信譽較好;並且不乏有系統化的公司管理機制。可以看到,當然並不是什麼公司都可以成為保險公司的;所以保險公司成立條件決定了它不容易倒閉。

再者,銀保監會嚴格監管保險公司。銀保監會作為國家部門;它會監管著保險公司的理賠情況和償付能力等;月審、季審、年審都是嚴格監管。

還有很多小夥伴擔心理賠問題的,其實也不用著急,畢竟,保險合同一簽約後,裡面的理賠條件就會受到法律保護。不用擔心理賠不了,我們要做到認真看清合同上的條款;為了讓大家很好的辨別合同中的坑,我專門做了一份關於保險合同存在中的坑的乾貨文,不妨來看看:辨別保險合同那些坑!

二.要是真的倒閉了,保險怎麼辦?

說實話,從改革開放後,現在我們國家已經有160多家保險公司了,這其中並沒有出現過保險公司破產的事件。如果說實在是經營不善,保單所在的保險公司面臨倒閉危機,大家大可放心,國家也會介入處理:其他願意接受進行兼併重組的公司會接手我們的保單;如果沒有一家保險公司沒有出來接手的話,國家也會強制要求實力情況較為雄厚的保險公司接管的。

所以就算出現了極端情況,我們購買保險所享受的保障依舊有效,大家可以放心啦~

最後和大家分享一下最新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榜單,保險公司到底賠不賠得起,一目瞭然!2023年最新償付能力排行,哪家公司最「能」賠?

2樓:學霸說保

首先,由於我國對保險公司的成立和經營稽核都很嚴格,所以保險公司一般不會輕易倒閉(我國還沒有一家保險公司倒閉)。即使保險公司倒閉了,保單也會轉交給其他願意接手的保險公司。即使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接手,銀保監會也會指定一家有實力的保險公司接手保單。

3樓:深藍保專心保險

很多人都買所謂大公司產品,因為覺得大公司不會倒閉,不會破產,而小公司就會破產。真相是這樣嗎?

4樓:智障班班長

會被其他的保險公司賠付。

根據我國《保險法》第87條的規定:保險公司破產,首先要經過保監會的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保險公司被宣告破產後,由法院組織保監會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依據《保險法》第88條的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準備金,必須轉移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

這其中包含了兩層意思,第一種你投保的保險公司會將你的保險合同交由其他保險公司接手;第二種是如果沒有與其他保險公司達成協議,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保險公司接手。

擴充套件資料

依據《保險保障**管理辦法》第19條到25條規定

財險公司的個人客戶,損失在人民幣5萬元以內的部分,保險保障**全額救助;5萬元以上的部分,給90%救助。

壽險公司破產,保單必須轉給其他公司,沒有人願意接就由保監會指定一家接管。保險保障**對接盤俠進行救助,個人保單,最高給90%的救助。

保險保障**的救助金額和比例是可以調整的,但是要經***批准。

保險公司從事的企業年金受託人、賬戶管理人等企業年金管理業務不在保險保障**的救助範圍。

5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公司破產了,其所購買的保險也會由國家指定到另一家保險公司進行履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二條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轉讓或者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6樓:談股論金解答

回答您好,我是金融領域的答主,《談股論金》,有多年從事金融以及法律的工作經驗,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正在給您整理相關的答案,打字可能會需要一些時間,請您耐心等待,我將在5分鐘時間內,提供給您最詳細的解答,不會不回覆您的,謝謝!

您好,親,您的心情我完全能夠理解,但是也不愛過於擔心,因為只要是保監會批准的正規保險公司,即使破產,已經投保的保單也不會受到影響。如果保監會指定其他保險公司接管要約,被保險人仍可以根據保單條款享受相應的保障,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二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轉讓或者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您不必擔心,親,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感謝,

7樓:視貿網公益保險

經常會聽到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特別是一些小型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對客戶講,按《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是不允許破產的,那實際上真是如此嗎?

《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分立、合併外,不得解散。”在這裡,銷售人員其實是混淆了一個法律概念,“破產”和“解散”在法律上完全是兩回事。

《保險法》在稍後的第八十八條就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準備金,必須轉移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保險銷售人員則有意迴避了這一點。

那麼,保險公司破產了,客戶有沒有損失,損失有多大呢?保險關係到人們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穩定,國家對保險公司的監管是十分嚴格的,為了防止由於保險公司破產給客戶帶來的損失,我國保險監管部門設立了保險保障**,根據《保險保障**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其清算財產不足以償付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按照下列規則對非人壽保險合同的保單持有人提供救助:

(一)保單持有人的損失在人民幣5萬元以內的部分,保險保障**予以全額救助;

(二)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的救助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90%;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的救助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80%。”

也就是說,個人客戶超過5萬元以上的部分,損失為10%。但這僅限於人壽、醫療、不帶分紅的養老保險等保障類險種,而像分紅、投連、萬能等險種的投資收益則不受保護。所以,客戶在投保時千萬不能忽略保險公司的實力,以免利益受損。

8樓:匿名使用者

前陣子發了篇關於“保險公司規模大小,是否會影響理賠”的文章,裡面就提到保險公司破產這個話題。1天搞定理賠保險公司理賠排名大起底。

1、保險公司會破產嗎?

2、萬一破產我們該怎麼辦?

3、如何判斷保險公司是否會破產?

一、保險公司會破產嗎?

嚴格來說:“會”。

08年金融危機,aig美國國際集團(下屬美亞保險和友邦保險,之前為全球最大的保險集團)幾欲倒閉,關鍵時刻聯邦**斥資1820億美金拯救了它,不然可能會摧毀整個美國的金融系統。

當年國內一些買了友邦保險的朋友,也曾擔心過自己的保單會作廢。

在我國,自打新中國成立以來,就沒出現過一起保險公司破產的事。

二、監管如何防止保險公司破產?

為了防範保險公司破產的風險,保監會爸爸(管理監督保險行業的官方機構)從保險公司成立的源頭到正常的執行可操碎了心,具體監督體系可總結為:2大稽核體系+7大運營監管機制,如下:

先看這2大稽核機制:

而且還必須要求保險公司將註冊資本的20%存放到指定銀行,這筆錢除了償還債務之外,不許隨意動用。

再看7大監管機制:

1、報表季度報送:在公司經營上,保監會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報送償付能力報告、財務會計報告、精算報告、合規報告(遵守監管條款的報告)等等之類的檔案資料,一舉一動,都給盯的死死的。2、償付能力要求:

衡量保險公司財務狀況的基本指標,規定償付能力率不得低於100%(100%的償付能力率表示未來一年這家保險公司破產的概率小於0.05%)。3、責任準備金:

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每年會從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中提取一部分比例放倒保監會,保證基本的理賠賠賠付。

4、公積金:保險公司必須得從當年的淨利潤中提取一部分,作為彌補“來年可能出現的虧空”。5、保險保障金:

保監會要求每家保險公司保費的0.05%~0.8*上交保障**,以防止某些保險公司真的破產,可將這筆錢用於應急。

4月初保監會就動用600億保險保障金注入安邦保險集團,幫其渡過難關。

6、再保險制度:通俗來講就是“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對沒錯,保險公司也要買保險)。7、資金運用限制:意思就是保險公司的保費不能瞎用,必須在以下4種範圍內使用(炒幣的肯定不行)。

看完這麼多監管和限制措施,保險公司想破產也難啊!

三、萬一真破產保單該咋辦?

俗話說“關公還敗走麥城”,萬一真有不爭氣的保險公司在如此強大監管體系下,還是破產了,那買了保險的我們該怎麼辦呢?

莫急,保監會爸爸可是將退路都給想好了。

1、保險公司不許解散

保險公司解散必須得得到***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方能解散;經營人壽保險(也叫壽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離、合併或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2、保證金派上用場

上面提到的“保險公司必須將註冊資本的20%存入指定銀行”,這筆錢就叫保證金,專門用來處理一些非常事件(比如破產後優先給付被保險人的賠款)。

3、“接盤”制度

一旦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破產,其持有的人壽險合同(也就是大家的保單)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它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公司。不能達成轉讓協議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收。

保險公司的“保險牌照”(有了這塊牌照才能開保險公司)是塊香餑餑,多少資本大鱷想辦都是辦不了,所以有破產的保險公司是不愁沒人“接盤”的。

四、如何衡量保險公司會不會破產?

用“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上面提到過這個概念),可以直觀的判斷出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我根據各大保險公司的公開披露資訊,節選了一部分保險公司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如下圖:

由於18年第一季度償付資料各保險公司沒有公佈全,故採用17年第四季度資料。

注:償付能利率是衡量保險公司財務狀況的基本指標,不得低於100%(100%的償付能力率表示未來一年這家保險公司破產的概率小於0.05%)。

圖中排名第一的愛心人壽充足率高達“2840.1%”,雖然其遠高於100%,但並不是說越高就說明這家公司財力越雄厚,還有其它因素綜合考量。

之所以這麼高是因為愛心人壽成立時間不長(2017.6.19成立),到目前還沒有銷售多少保單,錢都在賬上,不需要承擔很多的賠付責任,所以其充足率才會這麼高(前列的招商仁和、復星聯合健康、橫琴人壽皆是如此)。

其次,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是不斷變動的,每個季度各大保險公司都會公佈出來。

除了綜合償付能力,表中的風險評級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也是判斷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指標。

風險評級:abcd四個等級,a最高、d最差。

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類似。

以上這些評級的指標都是保監會爸爸官方評定的,不是保險公司單方面資料。

以上這些評級也好、充足率也罷,和保單是否理賠關係真不大,保監會在風險發生前就給我們做好監管措施,就算真“倒閉”了,也會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不受損失。

小結上面說了這麼多,總結一點:大家不必擔心保險公司會“破產”,因為就算“破產”了,也會有接盤俠(或者保監指定接盤俠)接手,對接對應的保單轉讓來保證我們的保障繼續有效,所以大家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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