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行政處罰是什麼意思,刑事拘留,行政處罰是什麼意思?

2022-01-11 06:20:37 字數 5385 閱讀 6664

1樓:華律網

犯罪嫌疑人觸犯刑法,需要被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簡稱「刑拘」。刑拘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2樓:蔣德順律師

銷贓罪是以前的叫法,現在已經改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如果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會進行刑事拘留,之後報檢察院批捕。公安機關可能是先給予行政處罰,然後認為涉嫌犯罪,又對其進行刑事拘留,行政處罰不能代替刑事處罰。

一、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程式的一種強制措施,一般情況下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有權進行刑事拘留,公安機關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長是37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二、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根據行政法律的規定,對違反行政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進行的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並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式實施。

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式的,行政處罰無效。

第七條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3樓:中國刑事辯護網

判決是有問題的,刑事拘留並不是一種處罰方式,而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對於可能構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手段。

行政處罰是對於違法行為(但不構成犯罪,也就是還達不到犯罪的嚴重程度)給予的一種處罰手段。行政處罰不能與刑事拘留並用。

4樓:法學院法老周捷

不僅樓主的問題莫名其妙,樓上的答者更是亂七八糟。。。。。。樓上的同學你們在幹什麼啊。。。。貼這個垃圾有用嗎??。。。。。。

只有你們會使用搜尋引擎嗎???。。。。。。回答法律問題是這樣回答的嗎??。。。。

####回到樓主的問題,刑事拘留只是強制措施,不是裁判,行政、司法拘留才是終審性質的裁判。刑事拘留是為了調查被拘留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是否構成犯罪的一種手段,不是終極目的。

如果,在14天(最長37天)刑事拘留期間內查明你的朋友確實犯罪,接下去就是逮捕、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審判、定罪。。。。

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刑法第312條),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行為。本罪為選擇性罪名,具體包括窩藏贓物罪、轉移贓物罪、收贓物罪及銷售贓物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條文〕

第三百一十二條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如果確認是行政責任,就只是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15天以內的行政拘留、罰款等輕微處罰。

關鍵是看情節和程度。

你的情況可能是:你的朋友先被刑事拘留進行訊問,後來,經過公安機關的詢問發現他的行為並不構成犯罪,只構成行政責任,最後,對其進行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包括:

15日以內的治安拘留、罰款、訓誡等。

如果公安機關認為構成犯罪,那麼,接下去就是逮捕、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審判、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5樓:匿名使用者

1、從概念上:(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緊急情況下依法採取的臨時剝奪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的進行,防止其發生社會危險性,依法採取的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強制措施。

2、關於拘留的條件,有兩個:一是罪該逮捕,是指被拘留的人所犯罪行的嚴重性已經達到了應當逮捕的程度;二是情況緊急,情況緊急是指有法律規定的情形之一(具體情形詳見刑事訴訟法條文),來不及按正常程式辦理逮捕手續,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作為公安機關講,逮捕需檢察院批准,拘留只需縣級以上公安局長批准就可以了,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選擇先拘留,再辦逮捕手續,為破案爭取時間。

從實質要件上看,拘留與逮捕的條件是相當的,只是在程式上,拘留是將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當即暫時剝奪人身自由。

刑事拘留和行政處罰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6樓:華律網

刑拘是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政拘留,二者區別如下: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採取的具有懲罰性質的措施;行政拘留 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採取的,具有處罰性質。

2、適用物件不同:刑事拘留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不構成犯罪的人3、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民事訴訟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4、適用目的不同:

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殺或者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懲罰一般的行政違法者5、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決定,司法警察執行,交公安機關有關場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機關。

7樓:

刑事拘留與行政拘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不同。

1、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用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採用的。

3、適用物件不同  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兩者有著罪與非罪的界限。

4、羈押期限不同  對於一般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日。

8樓:小揚說歷史

1.性質不同: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

2.法律根據不同: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用的。

3.拘留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日。對一般罪犯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

4.適用物件不同:行政拘留適用於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9樓:戚廣利

刑事拘留不是行政處罰的形式,是一種強制措施。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一種臨時性的強制措施,最長不超過37日,拘留後符合逮捕條件可以逮捕。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10樓:愛笑的賽宗妤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2、法律根據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用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採用的。

3、適用物件不同

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兩者有著罪與非罪的界限。

4、羈押期限不同

對於一般現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日。

11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1.依據的法律不同,刑事拘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行政拘留依據和《行政處罰法》。2.

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為了保障訴訟順利執行。行政拘留屬於處罰的一種,目的就是警告行為人不要再違法。。

刑事拘留一般是幾天?行政拘留和行事拘留有什麼區別?

12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機關採取的拘留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是公安機關依法對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違法行為人實施的法律制裁;後者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對某些現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依法決定採用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二者具體區別如下 :

第一、法律性質不同。行政拘留(又稱治安拘留)儘管是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處罰,但也只是一種行政處罰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訴訟中為了保障訴訟順利進行所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二、行政處罰的物件主要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刑事拘留的對則象是觸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三、適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過這種處罰手段來懲罰和教育違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於防止或制止現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礙刑事訴訟活動。

第四、適用機關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機關適用,而刑事拘留的決定權在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第五,羈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天,違法行為人的多個處罰合併執行時,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的期限),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長是37天。

什麼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什麼意思

一,刑事拘留 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生自由的強制方法。二,刑事事拘留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預備犯罪 實行犯罪或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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