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時候哪些情況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2022-01-12 05:56:26 字數 5174 閱讀 5191

1樓:友恆律師事務所

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那麼損失賠償的範圍是怎樣的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八條,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審理損害賠償案件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是一個適用法律比較困難,且往往引起社會爭議的問題。人民法院審理這類案件,既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又要慎重穩妥,要特別注意三個問題:一要嚴格把握精神損害的賠償範圍。

當前,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範圍已從民法通則規定的公民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和榮譽權,擴充套件到生命健康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和隱私權等方面,而且提出的索賠數額越來越高,從幾千元到數百萬元不等。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動向。人民法院處理精神損害賠償問題時,要堅持以人身權利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痛苦為原則,不要隨意擴大受案範圍。

對因生命權、健康權遭受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精神損害的,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的條件,就應當受理,慎重處理。二要嚴格掌握精神損害賠償原則。對侵權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法判令加害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對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一般不予支援;加害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比較嚴重的,可根據加害人的過錯程度、侵權情節、損害後果等具體情況,依法判令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要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應當明確,人民法院通過審判活動.確認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其目的在於撫慰受害人,教育、懲罰侵權行為人,在社會上樹立起尊重他人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的法制意識和良好道德風尚。賠償數額要切合實際,原則上不宜過高。

各地因經濟、文化發展的情況不同,具體數額可有所差別,不要互相攀比。要正確引導當事人,對於過高數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一般不予支援,並向請求人說明訴訟費用的負擔原則,以限制濫訴行為。

另外針對損害賠償的訴權也是有限制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條(2)無過錯方在訴訟中基於法律主體地位的不同,請求損害賠償的訴權保護也會受到限制。

在適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

(一)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於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二)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三) 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2樓:微笑淚傾城

比如遇到家暴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什麼情況下離婚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3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困惑

女子李某所住的村子地處偏僻,人們受傳統教化影響很深。後來,李某與同村的吳某結婚,結婚一年後,李某生下一個女孩兒,滿是男尊女卑思想的丈夫吳某將女嬰扔進了深山。李某得知此事後,將孩子抱回,但孩子不久就死了。

李某痛不欲生,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損害賠償。李某可以要求賠償嗎?

律師答疑

李某可以要求損害賠償,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一方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為的,另一方離婚時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本案中李某剛出生的孩子被丈夫扔進了深山,直接導致了孩子的死亡。因吳某有遺棄家庭成員的惡劣行為,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給予李某賠償。

法條連結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理薈萃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因為夫妻一方法定過錯離婚的,過錯方應該就自己的過錯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

4樓:華律網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婚內如果存在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並因此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在離婚訴訟中請求損害賠償。

5樓:法律出版社_法訊網路

一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情形時,無過錯方可以請求賠償。《婚姻法》第46 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有過錯方進行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其中,重婚包括事實上的重婚,也就是說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離婚損害賠償怎麼規定的,

6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我國《婚姻

來法》第四十六條規源定:「有下bai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du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zhi害賠償:(一)重dao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此規定,有權要求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僅指合法婚姻關係中的無過錯方,無過錯方損害賠償的請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且必須是由於對方的上述四項規定的過錯導致離婚的才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對於並非因上述四項規定的情況而離婚的,不能提起損害賠償。

在離婚訴訟中,人民法院在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並分三種情況做出具體規定:①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是在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②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③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於《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告知當事人可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提出起訴。

7樓:華律網

需要根據加害人和被害人的主觀過錯,損害程度,經濟狀況及執行問題。主要有

專:(1)侵權人屬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3)侵權行為造成的後果;(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8樓:土流集團

在雙bai方離婚過程中,凡du是提到補償的,必須符zhi合以下兩點特徵:dao

1,雙方必須是採回取訴訟的方式離婚答。

2,在離婚中,必須有一方存在過錯的,由過錯方對無過錯方進行補償。根據修正後的《婚姻法》規定,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以對離婚無過錯方進行補償。

9樓:周律師說

無過錯方請求離婚損害賠償須滿足以下條件:

(1)配偶一方的行為有重大過專錯;

(2)夫妻離婚是屬由過錯方的重大過錯所導致的;

(3)無過錯方因對方的過錯行為而受到精神或者物質損害,行為與損害結果具有因果關係;

(4)請求方本身沒有過錯。通常離婚的發生,夫妻雙方都有不同程度的責任。但是,應該注意的是,這裡所稱的「無過錯」不是指請求權人對婚姻的離異沒有任何過錯,而是指只要請求權人沒有《婚姻法》第46條列舉的四種違法行為,就可以行使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至於有無其他過錯,並不妨礙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的享有和行使。對「無過錯」,不能做擴大理解。

10樓:匿名使用者

1、男來方和另一女方沒有重婚也沒自有同居,離婚時無bai過錯女方不能

du要求經濟和精zhi神賠償。

《婚姻法》第dao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小孩未滿一歲,男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什麼情況下離婚可以要求賠償?

11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三一文庫

在離婚中,夫妻一方無過錯,一方有過錯,無過錯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重婚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離婚損害賠償,是修改後的婚姻法增加的一個新規定,它既是婚姻關係民法屬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護離婚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需要。那麼,究竟在什麼情況下離婚可以要求賠償呢?下面,就讓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什麼情況下離婚可要求賠償  1、可要求離婚賠償的情況如下: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具體說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2)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3)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4)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

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

12樓:華律網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修正後的婚姻法增設了離婚時的損害賠償制度,因一方的法定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8條做了補充,該條規定: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離婚可以索要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進行離婚精神損害賠償

我國復 婚姻法 第制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根據此規定,有權要求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僅指合法婚姻關係中的無過錯方,無過錯方損害賠償的請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且必須是由於...

離婚哪些情況可以要求賠償,什麼是離婚賠償,哪些情況下可以要求離婚賠償?

根據我國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婚內如果存在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家庭暴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並因此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在離婚訴訟中請求損害賠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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