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一審判不離怎麼辦,我起訴離婚,一審後判決不離,要多久才可以再起訴。

2022-01-30 16:02:39 字數 2062 閱讀 8060

1樓:51cto鄧鵬

一審判起訴離婚,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訴離婚,一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支援。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此,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只要舉證證明具有上述法定情節之一的,就可以證明感情破裂,法院便會據此判決雙方離婚。

需要注意的是,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一兜底條款。這意味著夫妻感情破裂不僅僅存在於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這四種情況。另外還可能存在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需要結合具體案例由法官具體把握,這是法律賦予審案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證明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證據須滿足二個要件,第一,有分居滿二年的事實。一般情況下指分居處於持續狀態。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

2樓:孫法官說法

你好。離婚案件,如果沒有切實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

這樣的話,給當事人一個緩和的機會,如果不能和好,可以在法院判決的六個月後重新起訴離婚。

3樓:月光下的星期

您好,一審沒判離證明還有修復的可能。我建議您夫妻不見得非得離婚才能解決問題,有的事能溝通的儘量坐下來商量,打消離婚的念頭,別佔不佔的就離婚。希望您能採納我的回答,祝您能和好。

4樓:孫淑紅律師

可以在判決6個月後再次起訴,如果有家庭暴力等情況,可以隨時起訴。

5樓:珍惜我們的春節

那個,如果想離婚,還是要具備一定條件的!

我起訴離婚,一審後判決不離,要多久才可以再起訴。 30

6樓:星枋蕤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依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經破裂為標準來確定是否判決離婚。

實踐中如果一方堅持不離婚的,則一般會認定為感情尚可調和,所以不判決離婚。如果六個月後再次起訴,則一般認定感情確已經破裂,就判決離婚了。

所以法院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經破裂,與一方是否堅持不離、是否堅持離沒有很大的關係。

7樓:我是你波哥哥哥

同一方再一次起訴離婚的,需要次判決書生效後過6個月。如果另外方起訴的,不受此限。百一第一百十一條第七項規定:

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4條規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從這兩條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對於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以及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將不予受理。但如果在六個月內出現新的情況、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離婚請求的,則不受該六個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應當受理,比如一方使用暴力導致對方隨時有受到嚴重傷害的可能。

另外,關於離婚有時間限制的法條還有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大家要把握好離婚訴訟程式的規定,合理安排、適時提起離婚訴訟。

第二次起訴離婚,一審判不離,二審會怎麼判

8樓:匿名使用者

看案件情況,事實清楚沒有意外是維持原判,有新證據或者是誤判則重判。

9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的司法套路,除了對方嚴重家暴,頭一次都不會判離婚。

第2次,只要沒有表現出只要判離婚,我就死在你法院門口的氣勢,都是判離婚的

起訴離婚他堅持不離怎麼辦,男方起訴離婚現在不離了該怎麼做

一般來說,第二次起訴就會判離婚的。婚姻法有明確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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