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禮監秉筆太監和司禮監掌印太監兩個太監的職位作用有什麼不同

2022-02-04 03:46:13 字數 4735 閱讀 5039

1樓:小魚服裝品鑑官

1、地位不同

司禮監秉筆太監是明代宦官制度中位尊權重僅次於司禮監掌印太監的一個職務。司禮監秉筆太監除了握有批紅的權力外,司禮監中排名第二或者第三的秉筆太監一般還兼任提督東廠,可謂位高權重。明代有名的權宦幾乎都做過司禮監秉筆太監。

司禮監掌印太監是明朝十二監中最具權勢的職位,有「內相」之稱。在司禮監中排名第一,位在秉筆太監之上,負責完成明朝國家決策中「批紅」的部分最後的稽核蓋印。

2、歷史背景不同

(1)司禮監掌印太監

明代內廷以司禮監為首有十二監,下設有四司八局,合稱「二十四衙門」。除專司清洗內廷衣物、便器的浣衣局外,其餘二十三單位皆設於紫禁城內。

朱元璋即位初期,各監各局編制約百人,至明中後期,多數監局在各省州縣,皆派駐直屬宦官,主管與宮內需索有關的業務,並監視疆吏民情以密報內廷,宦官人數達數萬人。

(2)司禮監秉筆太監

洪武十七年(2023年)四月,朱元璋對宦官機構進行第一次調整時,增設了司禮監,其職權為掌宮廷禮儀。至洪武二十八年(2023年)第二次全面調整時,司禮監的職權則改為掌冠婚喪祭禮儀、賞賜筆墨書畫、督導光祿司**皇宮筵宴等事務。

這時,司禮監雖仍排列在內監之後,但新增加的掌御前勘合、內使出門馬牌等機要工作,無疑已大大提高了其地位。

永樂時期,司禮監仍為宦官的一般衙門。但到宣宗朝,司禮監的地位開始得到提升。宣德四年(2023年),特設內書堂,命大學士陳山專授小內使書,而太祖不許宦官識字讀書之制從此廢除。

內書堂直屬司禮監,其主要任務是為二十四衙門提供有文化的宦官。負責記錄御前文字的太監和掌封進本章、發行諭批的文書房宦官亦均出自內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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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禮監組織結構

明代司禮監設「掌印太監一員,秉筆、隨堂太監八員,或四五員……司禮監提督一員,秩在監官之上,於本衙門居住,職掌古今書籍、名畫、冊葉、手卷、筆、硯、墨、綾紗、絹布、紙剖,各有庫貯之。選監工之老成勤敏者掌其鎖鑰。

所屬掌司四員或六七員,佐理之。並內書堂亦屬之。又經廠掌司四員或六七員,在經廠居住,只管一應經書印板及印成書籍、佛、道藏、蕃藏,皆佐理之」。

可見司禮監下屬的經廠,完全是一個掌管刻書及書籍版片的專門機構。其規模隨著司禮監權力的不斷擴大而擴大。

嘉靖十年(2023年),清理過一次內府工匠額數,曾革去老弱殘疾、有名無人者15167名,實留12255名,並著為定額。

其中司禮監就佔有1583名,而專事刻書出版者為:箋紙匠62名;裱背匠293名;摺配匠189名;裁歷匠80名;刷印匠134名;黑墨匠77名;筆匠48名;畫匠76名;刊字匠315名,總1275名。

450多年前的司禮監經廠,居然有1200多人的印刷廠,而且分工細密,實在是當時世界出版印刷業上的奇觀。

2樓:晉王兼開封府尹

司禮監掌印太監,是明朝十二監中最為威風的太監部門。司禮監,主要負責一些禮儀事務,但最讓這個機構出名的還是「批紅」的權利。明宣宗時期,明宣宗為了壓制內閣的權勢,設定了「票擬」「批紅」兩個部分,前者是內閣閣員擬定對事情的處理意見,然後請皇帝審批,由於皇帝審批用紅筆,所以叫「批紅」,然而明朝中後期的皇帝大都懶於政事,於是「批紅」的權力落到了太監手裡。

司禮監秉筆太監,負責用紅筆批示處理意見是否可以執行,這說明太監的權力已經凌駕於了大臣的權力之上。然而秉筆太監卻不是說了算的,因為司禮監掌印太監要再次稽核一次,如果認為可以,就蓋上公章。如果認為不好,有權打回去重新批紅。

所以司禮監掌印太監是太監中的一號人物,如果大臣要反對也沒辦法,因為他們送上去的奏章都要經過司禮監掌印太監的稽核,他們告的人偏偏就是稽核的人,所以當然必輸無疑。如劉瑾、馮保、魏忠賢等人就是司禮監的佼佼者,他們可以說是權傾天下。但是出現這一情況的前提是:

皇帝懶散。否則,皇帝可以收回稽核的權利。比如嘉靖皇帝,把太監都當成了奴才,於是司禮監掌印太監什麼的都不敢胡作非為,一時權勢被打壓下去。

而如果司禮監掌印太監兼任了東廠掌印太監這個特務機構,那可以說是一呼百應,甚至可以壓迫皇帝的力量,因為又搞特務政治又稽核奏章,誰也搞不倒他們(某些人物除外,如鬥倒劉瑾的楊一清及張永),連皇帝都要乖乖聽話。然而如果這個職位上的人被政敵鬥倒,那麼下場將會極為悽慘,因為如果**,奏摺不歸自己管,自己的罪狀將會十惡不赦也是正常的。當然,雖然司禮監掌印太監威風八面,但是有一個必須滿足的條件:

必須挨一刀當宦官。這就是「有得必有失」的道理。

司禮監秉筆太監 司禮監

洪武十七年(2023年)四月,朱元璋對宦官機構進行第一次調整時,增設了禮監司,其職權為掌宮廷禮儀。至洪武二十八年(2023年)第二次全面調整時,司禮監的職權則改為掌冠婚喪祭禮儀、賞賜筆墨書畫、督導光祿司**皇宮筵宴等事務。這時,司禮監雖仍排列在內監之後,但新增加的掌御前勘合、內使出門馬牌等機要工作,無疑已大大提高了其地位。

永樂時期,司禮監仍為宦官的一般衙門。但到宣宗朝,司禮監的地位開始得到提升。宣德四年(2023年),特設內書堂,命大學士陳山專授小內使書,而太祖不許宦官識字讀書之制從此廢除。

內書堂直屬司禮監,其主要任務是為二十四衙門提供有文化的宦官。負責記錄御前文字的太監和掌封進本章、發行諭批的文書房宦官亦均出自內書堂。

伴隨著內閣票擬的制度化,司禮監秉筆太監「批紅」的制度應運而生。票擬出現之後,依制閣票應由皇帝親自批答,但實際上早在宣德時期皇帝已不能做到這一點。不久,代替皇帝批紅的司禮監秉筆太監即應運而生。

正統以後,每日所奏文書,除皇帝御筆批數本外,其他都歸眾太監擬照閣中票擬字樣用硃筆楷書批寫。與此同時,司禮監自身的權力和結構也進一步高漲和嚴密化。首先,司禮監將宦官各衙門的主要權力逐步集中到自己手中,舉凡鎮守太監的調派,同三法司錄囚,提督京營、東廠等大權皆歸屬司禮太監。

其次,在組織形式上,司禮監已形成為一個以掌印、秉筆太監為首腦的和內閣部院相對應的龐大的官僚機構。司禮監實質上成為內廷的另一內閣,其掌印太監實際已成為與內閣首輔對柄機要的「內相」。

內閣的設立是客觀的需要,司禮監的勢力則是出於皇帝主觀的需要,儘管他們的權力被後人稱為有宰相之實,但從制度上可看出內閣、司禮監都沒有掌握獨立的相權,而是被皇帝成功地分成兩個部分,成為明朝皇帝集中皇權的兩個政治砝碼,它們各居一端,在皇帝的控制下,保證了皇權的集中和正常執行。即使皇帝疏懶、年幼或無能,這兩個砝碼也沒有改變平衡機制的能力。明代大多數皇帝深居宮內,卻能夠維持統治,這不能不歸功於這種平衡機制。

有其利則有其弊,明代監閣體制在發揮其合理功能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在國家政治方面產生出宦官之禍等負面影響。

明朝司禮監的掌印太監和首席秉筆誰的權力高?從官職上來講好像掌印要高一點,但是查百科發現秉筆還要掌管

3樓:匿名使用者

司禮監掌印是一把手,稱為司禮太監,下面還有秉筆和隨堂太監若干。按制一般是司禮監第二或第三號人物兼任東廠太監,這樣做主要是平衡作用,防止司禮太監獨攬大權,但也有例外如劉瑾、馮保、魏忠賢等;同時為了制衡司禮監,皇城內的防務大權是由御馬監負責(掌管了三衛兵馬),也是一個位高權重的部門。其實在明中葉之前,也就是英宗之前,司禮監還不是二十四司之首,那時候是內官監掌管內廷,最有名的就是鄭和,他是朱棣最信任的太監。

到了宣宗時為了提高宦官們的業務水平,開設了內書堂交宦官們讀書認字,請的先生叫王振,也是大名鼎鼎的太監,呵呵。之後內廷的大權才慢慢轉移到司禮監。

4樓:最近真的醉了

明朝明宣宗時期,明宣宗為了壓制內閣的權勢,將國家決策分為「票擬」「批紅」兩個部分,票擬是內閣閣員擬定對事情的處理意見,以藍筆書寫。呈上後請皇帝審批,由於皇帝審批用紅筆,所以叫「批紅」,然而明朝中後期的皇帝大都懶於政事,於是「批紅」的權力落到了太監手裡。

司禮監秉筆太監,負責用紅筆批示處理意見是否可以執行。然而秉筆太監卻不是說了算的,因為司禮監掌印太監要再次稽核一次,如果認為可以,就蓋上公章。如果認為不好,有權打回去重新批紅。

所以司禮監掌印太監是太監中的一號人物,如果大臣要反對也沒辦法,因為他們送上去的奏章都要經過司禮監掌印太監的稽核,他們告的人偏偏就是稽核的人,所以當然必輸無疑。

司禮監秉筆太監、提督太監和掌印太監誰大?

5樓:匿名使用者

從職務上來說,提督太監最大,掌印太監次之,秉筆太監再次之。不過誰權利大要看皇帝喜歡誰,另外有明一朝沒有幾個提督太監

6樓:舒淼閔語蝶

秉筆太監負責寫字,掌印太監負責蓋章。字是人都能寫,章只有一個=。=

7樓:

樓上的錯了,明朝的太監製度中,權利最大的是司禮監掌印太監!

明朝那些事兒貳第二部第八章 帝王的財產9明朝著名的鐵漢楊繼盛、左光斗等人都蹲過詔獄,他們腿被打斷後,骨頭露了...由此可見,秉筆太監實在位高權重。 但是這位秉筆太監卻還不是權力最大的太監,在他的上頭還有一個——司禮監掌印太監。...

明朝司禮監是秉筆太監權重,還是掌印太監權重

8樓:以劍作犁

初,司禮監與各監主管設「太監」一,左右少監各一,各司設「司正」一,各局設「大使」一。以後編制擴張,各監分設「掌印太監」。司禮監以「掌印太監」為首,下設「秉筆太監」數人,首席秉筆主管東廠、詔獄等特務刑訊機構,各秉筆分管各監各司局。

就司禮監官位設定地位而言,秉筆太監就在掌印太監之下。

司禮監秉筆諸太監權力來自明代特有的票擬與批紅制度。明代廢相,內閣與各部大臣奏議公事先行「票擬」,由皇帝「硃批」決定可否。由於廢相後繁瑣朝議使皇帝無力負荷,加以若干君主廢弛朝政,遂有秉筆太監代為「批紅」的制度。

即各部公文奏議交司禮監分類後,揀選其要呈送皇帝。皇帝或親批,或由秉筆口述大要而皇帝口決,秉筆代為「批紅」,發還內閣與各部依據批紅撰寫正式詔書執行(上面網友說了這其中還有一個關鍵環節——由掌印太監稽核、蓋印)。所以說,秉筆太監的權責也不如掌印太監。

從明朝歷史來看,如劉瑾、汪直為掌印太監,魏忠賢、馮保、王振則為秉筆太監,上面所說的只是就權論權,具體到某一朝,就另當別論了。

明朝的內閣首輔與司禮監太監誰的級別大

內閣首輔可是堂堂的一品大員,司禮監太監中最高階別的掌印太監只是三品。明朝獨特的監管體制下,原來的丞相之權,被內閣和司禮監一分為二。二者各司其職,互相制約。這樣一來,內閣擁有 票擬 權,卻缺少了掌印太監手中的 批紅 權。如果內閣要行使自己的權力,就必須得到司禮監的配合。所以,掌印太監官階雖只有區區四品...